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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德盛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版本:■A□B□C修订:□1□2□3□4□5主题(Title):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文件编号:GMA-ES-MA-IN-041版本:A修订:0Version:Revise:总页数:3TotalPages:实施日期:EffectiveDate编制/修订:Originator/Revised审核:ReviewedBy批准:ApproveBy:相关部门批准APPROVALS/CONCURRENCE审计法务部:日期:_____________物流部:日期:_____________质保部:日期:_____________技术研发部:日期:_____________经营部:日期:_____________信息部:日期:_____________人事部:日期:_____________财务部:日期:_____________行政环安部:日期:_____________项目部:日期:_____________机加工车间:日期:_____________模具部:日期:_____________压铸车间:日期:_____________设备部:日期:_____________天津德盛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版本:■A□B□C修订:□1□2□3□4□5文件修改记录REVISIONHISTORY版本号Rev.修改内容Description/Changes修改人Originator日期Date0第一次发行FirstRelease窦桂鹏2013-02-01天津德盛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版本:■A□B□C修订:□1□2□3□4□5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护职工健康,加强对公司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保证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职业健康管理。3职责环安部负责制定本管理规定,并负责监督本管理规定的实施。各部门负责执行本管理规定。4内容4.1总则4.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职业病防治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应明确工作内容与进度。4.1.2组织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小组会议,对职业病年计划进行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4.1.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卫生监测,职业健康监护查体,生产场所的环境日常检查,工业卫生达标情况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备案存档。4.1.4建立职工职业病防治工作档案,对所涉及的各种台账、图标等应及时做好填写登记统计分析报告等工作。4.2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结构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环安部、人事部负责人。成员:其他各部门负责人。4.3职业病防治管理小组职责4.3.1总经理4.3.1.1负责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规划。4.3.1.2确保公司内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沟通和落实。4.3.2环安部天津德盛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版本:■A□B□C修订:□1□2□3□4□54.3.2.1负责定期进行现场作业点检测,并组织职工健康查体(岗前、在岗中、离岗前)。4.3.2.2负责对职工查体的医疗单位资质审查、联系、建立查体档案。4.3.3生产车间负责工艺指标的制定、工艺过程的控制。4.3.4环安部负责定点生产作业的环境监测。4.3.5财务部负责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查体费的支付。4.3.6人事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计划过程实施监督。4.4职业健康监护4.4.1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员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4.4.2职业健康包括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4.4.3每年7月份由环安部前头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健康查体工作,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协调、组织工作,对发现职业禁忌或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离。职工在接受职业健康查体视同正常出勤。4.4.4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查体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及胎儿有危害的作业。4.4.5职业健康查体和医学观察的费用由公司安排。4.4.6每年7月份请地方卫生部门对我公司重点部门(尘、毒、噪声)进行现场监督监测,确保公司的重点部位有害因素控制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4.4.7要定期检查生产岗位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报警器、检测器、空气呼吸器)各种防毒面具等劳动保护用品,并每月对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发生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并归档。4.4.8高温季节为防止中暑,应根据劳动强度的不同分别发放防暑降温药品。4.5职业病事故处理天津德盛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版本:■A□B□C修订:□1□2□3□4□54.5.1当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持有资质的医疗部门填写的“职业病报告卡”向安环部报告,由环安部向地方卫生监督机构报告。4.5.2职工急性中毒由环安部委托地方医疗机构24小时内报出,慢性职业中毒应在1个月内报出。4.5.3急性中毒死亡事故或发生3人以上集体中毒事故,除发“职业病报告卡”外,立即由环安部电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并会同当地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发生职业病的原因,填写“职业病现场劳动卫生调查表”,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送市、区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及公司总部。4.5.4职业病报告的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伪造和篡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扰职业病报告人员依法报告工作。5附则5.1本制度自2013年2月1日开始生效。5.2本制度与国家法规及上级文件相抵触时,要及时组织修订。5.3每年底要对本制度的适用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记录。5.4本制度解释权归天津德盛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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