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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标准Q/CDTQ/CDT2030901—2009工程设备、材料管理规定2010-01-01发布2010-04-31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布Q/CDT2030901—2009I目次前言.............................................................................II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34职责................................................................................35管理内容及要求......................................................................4附录A(规范性附录)流程图.......................................................7Q/CDT2030901—2009II前言为规范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代替《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办法》中国大唐制[2005]66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办法》中国大唐制[2009]。本标准主要是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及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对标准的格式和有关词语的使用作了全面修改。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Q/CDT2030901—20093工程设备、材料现场物资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明确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设备、材料现场物资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和直属企业的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设备、材料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工程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工程设备、材料监理管理规定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工程设备、材料管理指由项目公司负责组织采购的用于工程的设备、材料的计划、采购、检验、催交、运输、合同履行,以及现场的接卸、入库验收、储存、发放等管理。3.2设备指主机、辅机、仪器、仪表、以及类似设备,包括设备本体,与设备密切相关的仪器仪表、附件、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3.3材料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包括辅料、辅件等。3.4现场物资管理对采购的设备材料进行催运、接货、保管、发放管理。包括两种方式:项目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采用委托方式管理时,必须通过招标选择设备、材料现场管理单位。3.5MIS所谓MIS(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InformationSystem)系统,是一个由人、计算机及其他外围设备等组成的能进行信息的收集、传递、存贮、加工、维护和使用的系统。4职责4.1集团公司4.1.1制定集团公司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材料管理规定。Q/CDT2030901—200944.1.2监督、指导、检查集团公司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合同履行、现场管理等工作。4.1.3组织设备、材料的集中招标采购(或提供统一采购平台)工作。4.1.4统一组织主机设备、主要辅机设备的催交和协调工作。4.2分子公司4.2.1落实集团公司规定,制定分子公司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管理办法。4.2.2组织或监督管理项目公司的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并及时将招标计划和结果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4.2.3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项目公司的设备、材料现场管理。4.2.4审核批准项目公司的现场物资管理方案。4.3项目公司4.3.1制定项目公司工程设备、材料管理实施细则。4.3.2负责工程项目设备和材料的管理。4.3.3检查、监督、考核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督促项目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认真履行管理责任,保证乙供设备、材料的技术性能及质量,保证交货工期。4.3.4向现场物资管理单位提供管理过程中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4.4现场物资管理单位4.4.1负责设备、材料现场管理的具体工作。4.4.2进行仓库区的建设及其管理与修缮。4.4.3组织或协助项目公司进行现场商检工作。4.4.4负责设备、材料相关资料的归档移交工作。4.4.5负责剩余工程物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移交。4.4.6组织或协助项目公司办理相关保险。5管理内容及要求5.1计划编制项目公司应依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编制、审核设备、材料的月度、季度和年度需求计划,并据此编制采购计划;定期进行设备材料盘点,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计划。采购计划编制前,有关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设计单位应及时提供设备、材料图纸和清册,保证其设计技术性能和设计数量;——施工承包商应及时准确提供设备和材料需求计划。5.2采购管理5.2.1项目公司根据采购计划,按照《工程招标采购管理规定》,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择优选择工程设备、材料的生产制造厂家或供应商。5.2.1.1招标采购的要求:——对于暂时难以确定采购数量和实行总价招标的材料招标,项目公司可将工程材料按规定分类,在确定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单价招标,锁定一定时间段内供应商的工程材料单价,并根据工程材料的实际需求量和交货期,适时签订供货合同。——设备的采购价格一般应包括设备本体价格,与本体密切相关的辅件、仪器、仪表价格,必要的备品备件价格、运输价格、技术服务费用等,原则上应一次招标完成,不允许肢解以上价格组成。如确需另行招标的,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同一类型的设备和材料,为了降低采购成本,统一技术标准要求,集团公司组织系统内的项目进行统一招标平台采购;分、子公司可以对所属的项目统一组织进行招标采购。集团公司统一平台采购的主要材料有:建筑门窗、压型钢板、照明灯具、楼梯栏杆、平台栏杆、地面地砖、橡塑地板、墙面装饰板、顶棚装饰板、孔洞钢格珊板、钢结构面漆;管道保温材料、外护板、阀门保温罩壳;厂区护栏、电缆桥架、电缆;中高压阀门、四大管道支吊架、管件等。Q/CDT2030901—200955.2.1.2直接采购的要求:——属于紧急的、临时性采购;——属于零星采购,采购金额不应超过2万元;——只有唯一供应商可供选择的;——由于经济、安全、性能等原因只能向原供应商采购的;——本采购方式经采购主管机构批准(零星采购除外)。5.2.2对于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的,分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应按集团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规定》规定的职责和管理程序,组织编制工程设备、材料招标文件和进行招标采购工作,并认真履行相关的审核和报批程序。5.2.3项目公司按规定对参加投标或竞价的潜在投标人选用适当的资格审查制度,设立入围选择评价标准,按标准选择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拒绝商业信誉差、质量不稳定和财务状况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或竞价,以保证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质量和采购合同的顺利执行。5.2.4设备、材料供应合同签订后,项目公司应适时组织开展设备、材料的催交、监理工作,确保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质量和交货进度。发电设备的催交监理工作应按照《集团公司工程设备、材料监理管理规定》执行。5.3运输管理5.3.1材料、设备的运输原则上由供货厂家负责,其运输费用包括运输保险费用含在材料、设备价格中。如由项目公司自行组织运输,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予以明确。5.3.2项目公司另行组织设备和材料运输时,可以利用自有车辆运输或利用社会运输车辆运输。对大宗材料或大型设备的运输,须通过招标选择运输单位。运输单位的资质等级必须与相应的货物运输资质要求相适应。5.4现场管理5.4.1自行管理5.4.1.1项目公司内部有从事设备、材料管理的专业人员,人员的数量和整体素质能够保证设备、材料现场管理工作的需要,项目公司可自行组织设备、材料的现场管理工作。5.4.1.2完成设备材料采购保管工作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设备质量控制的统计数据的收集(合同结算的索赔数据的整理、代办期间厂家设备到货质量、设备包装质量、缺损件补供等售后服务质量的评价、设备材料损坏的责任确认等)。5.4.1.3完成设备材料采购保管工作方面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管理工作。5.4.1.4其余工作参照5.4.2条内容。5.4.2委托管理5.4.2.1按签订合同及本规定和国家有关标准向项目公司提供涉及采购、供应及选型等工作的专业咨询服务,搞好设备材料现场管理工作,并接受项目公司的检查考核。5.4.2.2配备熟悉业务、工作负责,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设备(材料)现场管理班子;要有按规定满足设备材料现场管理工作的硬件设施(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及通讯工具等)。5.4.2.3协助项目公司审核或核对设备、材料需求及采购计划,代项目公司起草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商务条款和技术条件,并组织询价;5.4.2.4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机组的设备(材料)订货清册、订货合同、变更通知单、补充订货清单编制催交催运计划,按照工程进度需要进行催交催运工作,满足工程需要。5.4.2.5进行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和协助项目公司组织工程设备、材料招标;5.4.2.6采购合同签订后,物资管理机构(公司)可以负责催交、清关、保险、运输(转运)、验收、签证、现场管理、防护、发放、统计、报表和有关文件的保管、移交等工作。5.4.2.7按照项目公司的要求进行计算机管理并纳入电厂MIS管理系统。负责MIS系统中设备、材料的到货接收,开箱验收、出入库、保管发放、跟踪维护、开箱资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物回收、催交催运信息等的录入工作,MIS系统必须具备设备入库、材料收料的财务稽核条件。5.4.2.8按照项目公司的要求认真作好到货验收、入库、出库记录,作好物资明细台帐,按时编报统计报表、盘点表(每月一次)。5.5检验及储存Q/CDT2030901—200965.5.1供应商应提供设备、材料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对质量负直接责任。施工承包商必须依据合同和有关规定对有关设备、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检验的工作质量和检验、试验报告的准确性负责。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对工程设备、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5.5.2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材料不得用于工程项目中。工程技术部门和监理单位未签署检验和验收报告,不得办理设备、材料价款结算手续。5.5.3项目公司应明确工程设备、材料储存管理的要求,建立工程设备、材料入库、存放、领用和盘点制度并严格执行。工程设备、材料应按品种、规格、储存条件和检验状态分区码放、定置管理、准确标识。对有追溯性要求的材料,应建立材料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或办法。5.5.4项目公司应加强工程设备、材料的储存和进、出场的安全(消防、安全保卫等)管理,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的运输、储存和发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和危害环境事件。5.6剩余工程设备材料处置5.6.1工程竣工后,项目公司应及时对工程剩余设备、材料进行盘点,对确需作为备品备件留用的,要登记造档,做好财务账目处理,账、物要相符。对需要处置的剩余物资,要按市场机制处置变现,变现的收入应冲减工程成本。严禁将变现的现金挪作它用。对一时难以处理完的,要做好保管
本文标题:5.工程设备材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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