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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运管站场发〔2012〕98号关于2012年创“群众满意客运站”申报单位审查、网上展示等事项的通知各市州运管处(局):根据《关于在全省道路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创群众满意客运站活动的通知》(湘交运管[2012]165号)要求,各市州群众满意客运站申报工作须在6月底前完成。为了更好地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并做好网上展示和网络投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申报单位必须是2011年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达到AAA的客运站。二、各申报单位和已获“群众满意客运站”荣誉称号的单位须加强站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湖南省道路运输客运站服务规范》、《湖南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及2011年我省道路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要求,对照项目指标,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服务。三、各级运管机构须加强对客运站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在全省道路运输系统继续开展创群众满意客运站》要求,对已获“群众满意客运站”荣誉称号的单位要加强跟踪督查,使其保持优良服务质量;对今年申报单位,要指导做好创建工作,打造优美服务环境,树立良好窗口形象。结合质量信誉考核项目,省局将在今年8月、9月组织相关检查工作,其中涉及到车站形象的以下项目为今年创建“群众满意客运站”的必检和必达标项目。1、车站封闭管理。2、车站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客运站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衣帽整洁、修饰得体、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服务过程使用文明礼貌用语。3、客运站应设有咨询服务台或总服务台,为旅客提供车站运营信息、乘车须知、站内服务导向、站外换乘等咨询服务,为旅客提供干净饮用水、手推车、报纸、简易救急药品、针线、班次时刻表等便民服务物品。4、候车室应提供免费卫生间、卫生间内应设置足够的蹲位、洗手台、抽风机等设备,并安排专人进行清洁,定期进行消毒。5、设立“老、幼、病、残、孕”重点旅客候车区或候车室,为重点旅客候车提供方便,开辟需要特殊照顾人员的绿色通道。6、客运站对外形象整洁,标识清楚,商业门面不影响车站形象,站前广场和站内服务场所卫生干净、美化绿化、车辆停放整齐,地面墙壁整洁、平整,人流、车流通行有序。7、客运站站名标志明显,车站主要功能分区、设施的指示性标识清晰,一级站应采用中外文双语标识,停车场、发车区设立交通流向标识,车位标识标线。所有标识统一,规范,无乱张贴、乱吊挂等现象。8、客运站的商业铺面,须纳入车站的统一要求,规范服务,着装整齐,商品摆放有序,不得影响车站形象和正常作业,无假冒伪劣商品出售。四、各申报单位按湘交运管[2012]165号文件要求,按时报齐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各申报单位创“群众满意客运站”总结材料、推荐优秀客运站站长介绍、推荐明星服务班组的介绍等三份材料,请在原材料基础上再各提炼出500字以内的简介(原文低于500字可不再提炼)。其中优秀客运站站长和明星服务班组推荐对象所属的客运站不限于今年申报单位,含去年入选的“群众满意客运站”。各申报单位在提供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要求的照片外,应提供有关车站风采的照片,展示其优美服务环境,工作人员优质服务形象。照片须用JPG格式上报,大小不低于1M。以上资料由市州运管处(局)收集整理后于8月底前统一上报到省局站场科。五、创“群众满意客运站”活动联合湖南日报报业集团举办,指定《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为活动宣传媒体,“华声在线”为活动官方网站,对候选单位进行风采展示、网络评分。同时湖南运管网、湖南道路运输政研网等相关网站将建立链接。网络展示时间初步定于9月,网上投票时间定于10月,对本次活动官方网站、宣传媒体名称、网络投票方式,将制作成媒体宣传通知单进行发放。特此通知。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本文标题:98号关于创“群众满意客运站”申报资料、网上展示等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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