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BOT模式在华发展浅析
BOT模式在华发展浅析•BOT模式概述•BOT在中国的变化形式•BOT在中国发展的原因及背景•BOT模式在中国的发展•BOT模式成功案例1BOT模式的内涵。BOT模式即Build(建设)、Operate(经营)和Transfer(转让)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也被称作特许权融资。其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BOT模式的核心理念是资本的投入必须得到可预见的回报,它以项目的未来收益为融资基础,其最大的吸引力来自BOT项目独特的定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及由此产生的稳定的市场份额和资本回报率。BOT模式概述●定义1BOT模式概述●基本结构图政府项目公司股东/发起人债权人工程承包商供应商运营商用户保险公司特许权协议股东协议贷款协议工程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运营维护协议产品购买协议1便于筹集与利用项目的急需建设资金。可以有效转移风险。减轻相关连带责任。实现对成本预算的控制。满足公众的公共需求。可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开拓资本市场和吸引外资。BOT模式概述●优势21)BTO模式。BTO即建设-转让-经营(Build-Transfer-Operate)。BTO模式是BOT模式演变的一种投资方式,这种项目的公共性很强,不宜让私营企业在运营期间享受所有权,须在项目完工后转让所有权,其后在由项目公司进行维护经营。2)DBTO模式。DBTO即设计-建设-融资(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该方式是从项目最初的设计开始就特许给某一私人部门进行,直到项目经营期结束后收回投资,并取得投资收益。然而,整个过程中,项目公司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3)BLT模式。BLT即建设-租赁-移交(Build-Lease-Transfer)。该模式通过政府出让项目的建设权,然后在项目运营期时政府成为项目的租赁人,而私营部门成为项目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后所有资产再移交给政府公共部门。BOT在中国的变化形式3BOT在中国发展的原因及背景通讯电力交通供水1)亚洲国家城市化的加快导致的需求压力增大,公共部门的局限性和国家之间为外资流入而展开的竞争。2)亚洲国家,特别是在中国,利用外资发展基础设施投资方式的逐步深化和在基础设施领域市场作用的发挥。3)亚洲国家尤其是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相当大,故其在亚洲流行起来,以推动国际资金的运转以及国际经济的发展。4采用BOT模式融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就成为了我国基础设施项目开发的一个热点(部分试点项目见表1)。1984年,中国第一个BOT项目广东省沙角B电厂始建,经过十多年的试验取得成功。1995年5月中国开始组织BOT试点,第一个试点项目是广西来宾电厂。来宾电厂在1996年草签特许权协议,1999年工程完工后,项目发起人营运15年后将电厂所有权转让给广西自治区政府。此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鼓励利用外资力度加大,BOT项目也多起来,像上海电气、隧道股份等资金充足、拥有核心技术的国有企业,也都积极参与到BOT项目之中。除此之外,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承建柬埔寨甘再水电站项目、北京市政集团首个BOT污水项目开工、中冶集团与云南省交通厅签订高速公路合资BOT协议书等都成为最近的BOT模式在中国的具体应用。BOT模式在中国的发展●简述4BOT模式在中国的发展●试点项目序号开始时间项目名称项目规模11994.3广州轻轨二期总投资88.6亿港元,长17km21994.8武汉都市铁轨总投资13亿美元,长16km31995.5广西来宾B电站装机容量2×350MV(燃煤电站)41995.6河北丁渠火电站总装机容量240万kw51995.11上海大厂水处理厂工程总投资7300万美元51)负责深圳特区店里建设的公司与一个香港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是由深圳、香港和日本公司共同参股组成,起特别工具公司(SPV)的作用。2)按照合资合同,SPV负责签订建造、供应和购买合同,并负责筹集所需的外汇资金。项目完工后,10年内,由SPV负责项目的运营,分配项目利润,并负责筹集项目运营和偿债所需资金。在运营期结束时项目将转交给中方公司。3)一个由日本和香港公司组成的承包商/制造商负责按照“交钥匙”合同方式建造项目,日本方面向承包商/制造商提供卖方信贷;根据合同延期支付的进度款由一个商业银行组成的银团提供担保。4)银团还以贷款形式向项目公司提供了所需的其他外汇资金。BOT模式成功案例●深圳沙角B电站55)项目运营阶段的早期,是由一个在电站管理方面有国际声望的公司负责的(同时负责培训当地的运营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提供有形损害及其连带损失的保险。6)中方以固定价格向电站提供燃煤,并与项目公司签订了生产购买合同,该合同规定了购买价格和最低购买量,使得销售收入足够支付项目的成本、偿债,并满足发起人期待的投资回报。7)广东国际经济信托投资公司(GTTIC)作为政府指定的中方担保人在合同中承担责任担保。该担保项目的权益被转让给商业银行,同时以广东省政府的名义提供了安慰新。8)中方负责铺设与项目有关的基础通讯线路(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不承担项目风险的出口信贷)。深圳沙角B电站5深圳沙角B电站●融资阶段结构项目公司保函银行承包商与制造商运营方日本卖方信贷商业银行PICC再保险公司中方公司担保承包合同履约保函运营合同合资合同贷款保险谢谢观赏徐晨栋MKT11009
本文标题:BOT模式在华发展浅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90372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