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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贷款业务的核算本章概述第一节贷款业务核算的概述第二节贷款业务的核算第三节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核算第四节逾期贷款利息的核算第五节新会计准则对贷款的核算(仅供课后学习)第一节贷款业务核算的概述一、贷款业务的意义二、贷款业务的种类三、会计科目的设置一、贷款的意义贷款是银行和其他信用机构以债权人地位,将货币资金贷给借款人,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一种信用活动。可以满足生产和商品流通资金的需要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可以增加银行的营业收入,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银行贷款利率要远高于存款利率,其利差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二、贷款业务分类1.银行的贷款按贷款的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贷款;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含5年)以下的各种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各种贷款。2.按贷款的对象划分,分为单位贷款和个人贷款单位贷款按贷款保障形式可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和票据贴现。个人贷款是银行对个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的担保贷款,主要包括: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质押贷款、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耐用品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助学贷款等。二、贷款业务分类3.按贷款发放条件可以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贴现贷款4.按贷款是否具有政策性可分为:商业性贷款和政策性贷款5.按贷款的资金来源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二、贷款业务分类6.按贷款逾期的天数可以分为: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计贷款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当贷款的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时,应单独核算。二、贷款业务分类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二、贷款业务分类7.按贷款的质量可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五类贷款正常:借款人能够严格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偿还贷款本息。关注:尽管目前借款人没有违约,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其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主客观因素。如果这些因素继续存在,可能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产生影响。二、贷款业务分类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发生一定的损失。损失: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程序之后,贷款仍然无法收回。后三类贷款合称为不良贷款。二、贷款业务分类三、会计科目设置1303贷款1.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保户质押贷款”科目。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质押贷款”、“1305抵押贷款”科目。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委托贷款”科目。2.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三、会计科目设置三、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二)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三、会计科目设置1132应收利息6011利息收入第二节贷款业务的核算一、信用贷款的核算二、担保贷款的核算三、票据贴现的核算一、信用贷款的核算信用贷款的核算包括发放贷款、贷款偿还、贷款利息、展期、逾期的核算。1.发放贷款的核算凭证:申请书、借据(三联或四联)、借款合同,贷款转入存款户的处理。会计分录:借:贷款-本金—××户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例题12010年5月7日开户单位世纪联华商场(账号:2010004)向本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00元,期限6个月,利率4.35‰,2010年11月7日归还,经审核同意,予以办理。会计分录为:借:贷款—世纪联华商场贷款户200,000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世纪联华商场户200,0002.贷款归还的核算贷款到期,由借款单位主动还款,或银行主动扣收。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作会计分录: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户贷:利息收入贷款-本金接例1,2010年5月7日开户单位世纪联华商场(账号:2010004)向本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00,000元,期限6个月,利率4.35‰,2010年11月7日归还,经审核同意,予以办理。6个月后,世纪联华商场归还贷款。一、信用贷款的核算例题2接例1,6个月后,世纪联华商场归还贷款。利息=200,000×4.35‰×6=5,220(元)会计分录:借:吸收存款—世纪联华商场户205,220贷:贷款—本金-世纪联华商场户200,000利息收入5,2203.利息核算(1)利随本清利随本清是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于贷款归还时收取利息的一种计息方法。利随本清计息方法对于贷款天数的计算,采用对年按360天,对月按30天,不满月的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算头不算尾。贷款发生逾期,逾期部分应先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计收到期贷款利息,其次逾期金额应自转入逾期贷款账户之日起,利率改按规定的比例(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计收罚息。例3某银行于20××年4月8日向国美商场发放短期贷款一笔,金额30万元,期限6个月,月利率4.35‰,如该笔贷款于同年10月28日归还,采用利随本清的计息方法,计算银行的应收利息(罚息加收50%)。答案到期利息=300000×6×4.35‰=7830(元)逾期利息=300000×20×1.5×4.35‰/30=1305(元)20天(10月8日-10月27日)应收利息合计为9135元。(2)定期结息根据权责发生制,各种贷款应按规定的结息日期结息,按季收息的,以3、6、9、12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年收息的,以12月的20日为结息日。贷款均采用按季结息的方法,即规定每季末月20日为结息日,每年计息四次,计息为上季末月的21日至本季末月20月止。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借:应收利息-××单位户贷:利息收入-××户3.利息核算银行按季计算贷款的应收利息,贷款利息当期实际收到时计入当期损益,则计收利息的会计分录为:借:吸收存款—××户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如其账户资金不足,不足部分列入应收利息。其会计分录为:借:应收利息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户3.利息核算例题4×银行2010年8月1日发放一笔贷款给A厂,金额为100000元,期限为半年,利率为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到期日,该企业活期户头有足额资金。做相应的会计分录。2010年8月1日借:贷款—本金—A厂100000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厂1000002010年9月21日借:应收利息850(51天×10万×5‰/30)贷:利息收入8502010年12月21日借:应收利息1516.67(91天×10万×5‰/30)贷:利息收入1516.67答案2011年2月1日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厂103066.67贷:贷款—本金—A厂100000应收利息2366.67利息收入700(42天)接上…课堂练习×银行2010年8月1日发放一笔贷款给A厂,金额为100000元,期限为半年,利率为5‰,计息日分次偿还利息。到期日,该企业活期户头有足额资金。作相应的会计分录。答案2010年8月1日借:贷款—本金—A厂100000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厂1000002010年9月21日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厂850(51天×10万×5‰/30)贷:利息收入8502010年12月21日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厂1516.67(91天)贷:利息收入1516.672011年2月1日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A厂100700贷:贷款—本金—A厂100000利息收入700接上…4.贷款展期的处理未到期前先申请——信贷部门批准——会计部门保管展期期限按以下规定执行:短期贷款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不得超过3年;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时不进行账务处理。展期后按未到期的正常贷款处理。5.贷款逾期的处理逾期贷款系指借款人超过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未能偿还的贷款。包括三种:(1)未办理展期的超过借据规定的偿还期限的贷款。(2)超过贷款展期未能偿还的贷款。(3)借据上规定有分期偿还的贷款未按分期的期限偿还的贷款。(1)贷款逾期时的处理根据原借据,分别编制特种转帐借方传票和特种转帐贷方传票,办理转帐。借:逾期贷款—借款人户贷:贷款—本金---借款人户计提到期贷款正常期间产生的利息.借:应收利息——借款人利息户贷:利息收入——借款人利息户5.贷款逾期的处理(2)贷款逾期后的处理等借款单位存款帐户有款支付时,应主动一次或分次扣收,除按规定的利率计息外,还按实际逾期天数计收罚息。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5.贷款逾期的处理会计分录如下:借:吸收存款——借款人一般存款户贷:逾期贷款——借款人××贷款户应收利息——借款人××贷款利息户利息收入——借款人××贷款逾期利息户“应收利息”为贷款正常期间应收的利息。5.贷款逾期的处理例:某银行于20××年4月8日向国美商场发放短期贷款一笔,金额30万元,期限6个月,月利率4.35‰,如该笔贷款于同年10月28日归还,采用利随本清的计息方法,计算银行的应收利息(罚息加收50%)。到期利息=300000×6×4.35‰=7830(元)逾期利息=300000×20×1.5×4.35‰/30=1305(元)20天(10月8日-10月27日)应收利息合计为9135元。解例题3做相应的会计分录:10月8日借:逾期贷款—借款人户300000贷:贷款—本金---借款人户300000借:应收利息——借款人利息户7830贷:利息收入——借款人利息户783010月28日借:吸收存款——借款人一般存款户309135贷:逾期贷款——借款人××贷款户300000应收利息——借款人××贷款利息户7830利息收入——借款人××贷款逾期利息户1305二、担保贷款的核算㈠保证贷款的核算借款人申请保证贷款时,须填写保证贷款申请书,按照《担保法》和《贷款通则》有关规定签定保证合同或出具保函,加盖保证人公章及法人名章或出具授权书,注明担保事项,由银行信贷部门和有权审批人审查、审批并经法律公证后,由信贷部门密封交会计部门保管。会计按单位及财产类设置明细账户,纳入表外科目核算。具体的发放和收回的核算与信用贷款相同。㈡抵押贷款的核算抵押贷款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在不转移其所有权的前提下作为债权担保物的贷款。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按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分为抵押(不移交)和质押(移交),这里所述的抵押贷款,按银行业习惯包括两者。二、担保贷款的核算1.抵押财产和质押财产的种类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一般有: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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