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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摘要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资源,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基本载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非农建设需要占用大量耕地,导致我国的人地矛盾日益尖锐。而我国可供利用的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且开发这些资源需要付出很高的经济和生态代价。因此,只有通过内部挖潜、集约用地来解决这一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农村居民点的形成与发展一般是自发的,缺乏统一的规划,造成目前大多数村庄布局混乱、占地瑶积大、土地利用租放。随着人地矛盾的力羁剧,农村居民点的内部挖潜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农村居民点土地的集约利用也成为亟待研究的课题。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农业土地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等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首先界定了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和内涵,分析了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相关理论;然后依据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和方法,建立了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总体评价和村级评价两级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相应的评价模型。调查表明,造成居民点土地低度利用的主要原因是农民的法律知识欠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不严,村庄建设缺少规划指导,土地制度不完善。因此,要提升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必须加强村庄规划,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管理,积极推迸农村居民点整理,加强中心村建设。关键词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土地1绪论1.1研究背景1.1.1研究背景1.土地集约利用是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土地问题始终是现代化进程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不仅是战略机遇期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缓解我国土地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也是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需要。2.土地集约利用有利于改善我国农村居民点的土地利用现状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呈现日益增长的趋势,同时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如农村居民点占地多,人均用地面积大,居民点布局分散,规模偏小,村庄内部结构混乱,大多农村居民点相互之间缺乏统一的规划布局。此外‘空心村”现象严重。目前全国0.16亿公顷村庄建设用地中,“空心村”内宅基地闲置面积约占10%-15%。1.1.2研究意义为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适应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需要,换届土地供需矛盾,必须改变城镇土地粗放、低效率利用的局面。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旨在通过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调查、评价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状况,挖掘存量土地利用潜力,为制定城市土地管理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城镇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意义包括以下几方面:1.从理论上引导城市土地由粗放化的利用模式向集约化的方向转变。对于粗放利用或过度利用的土地,可以运用经济杠杆和公共干预,促使其向集约利用的方向转变。2.为土地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提供理论依据。通过对土地利用的分析,对现状进行集约利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找出制约集约利用的因素,制定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措施。3.通过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整体水平,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盘活土地存量。1.2国内外研究进展土地集约利用概念最早来自于李嘉图等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对农业土地利用的研究,是在地租理论中首先提出来的。所谓农业土地集约经营,是指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地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使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较小面积的土地上获得高额产量和收入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随后,集约经营很快被引申到其他领域。目前国内外关于土地集约利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土地集约利用的定义探讨、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以及土地集约利用的方法研究三个方面。美国著名的土地经济学家伊利在其所著的《土地经济学原理》中指出:“对现在已利用的土地增加劳力和资本,这个方法叫做土地利用的集约”。1.3研究内容、方法1.3.1研究内容本文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1)基础理论研究。包括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与内涵、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内涵以及支撑论文研究的相关理论。(2)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方法。借鉴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思路,将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分为总体评价和村级评价两个层次。总体评价是以乡镇为评价单元,对其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定性分析主要是从总体上分析土地利用的情况,预测土地利用的趋势;定量分析则是通过选择评价指标,建立指标体系。定量评价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的集约度。村级评价是以行政村为评价单元,对其进行定量评价和潜力测算。定量评价是通过选择评价指标,建立指标体系,定量分析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集约度,判断其所属土地利用类型;潜力测算是在定量评价的基础上,选择农村居民点用地低度利用的行政村,具体计算其用地潜力大小。(3)实证研究。根据前面所构建的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方法,对枣阳市熊集镇的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总体评价和村级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与对策。1.3.2研究方法文章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多种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1)层次分析法(AHP法)。为了准确、客观地确定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的权重,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其权重。(2)多因素综合评价法。根据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目标,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分解,分层次构造指标体系:然后对这些指标赋值并确定其权重系数,最后采用综合评价模型进行综合,得到综合评价值。(3)问卷调查法。通过进行问卷调查,揭示熊集镇农村居民点土地低度利用的原因,并提出符合当地情况的对策与建议。2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2.1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内容与目标2.1.1总体评价的内容与目标总体评价是以乡镇为评价单元,其内容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部分。定性分析主要是从总体上分析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特点及农村居民点用地与人口增长的关系,预测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趋势;定量分析是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以乡镇所辖区域内的全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体作为评价对象,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测算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其目标是:通过总体评价,揭示乡镇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情况,并以此确定乡镇所属的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状况类型,即农村居民点土地低度利用乡镇、适度利用乡镇、集约利用乡镇和过度利用乡镇。2.1.2村3.2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是一个多层次、多目标的体系,要评价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高低,必须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是直接反映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目标、内容、程度等不同属性特征的指标(可度量参数)按隶属关系和层次原则组成的有序集合。2.2.1指标体系构建原则(1)综合性原则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所选指标应能从多方面反映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2)区域差异性原则由于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存在差异,各个地区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系统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要准确反映各个地区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所建立的指标应体现区域差异性原则。3.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3)可比性原则所选指标其内涵在各区域之间应具有普遍适应性,即各地指标数据分值虽不同,但指标含义相同,便于对不同地区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的集约度进行横向比较。(4)可操作性原则所选指标独立性要强,指标简单明确,易于收集,统计口径要一致,尽量采用现有的统计数据。(5)引导性原则所选指标不仅能充分反映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现状,而且能够反映出土地利用的趋势,引导土地集约利用。3.2.2指标选择方法评价指标的选取一般有范围法、目标法、闯题法、因果法和复合法。其中,范围法是指根据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所研究的范围来确定指标,这种方法的主要缺陷是不能直接把各个指标与评价的目标相联系;而目标法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但目标法不能有效反映影响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各影响因素及其之间的联系;问题法则是从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来选取指标,该方法往往会因出现的问题错综复杂而导致指标无法选取;因果法则是采用因果关系,由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的种种结果(粗放式或集约式)导出原因,通过对原因的分析构建指标体系。但事实上,农村居民点内部各种现象的联系远比因果关系复杂得多,采用简单的因果分析往往不能反映其内部错综复杂的联系。因而,因果法不能很好反映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中的各种关系。复合法就是把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指标体系组合在一起,该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原有指标体系各自的缺点。所以,根据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的特点,本论文选择复合法,运用系统论的思想、层次分析的理念来构建评价指标体系。3.2.3指标体系的建立根据以上指标选取的原则和方法。并结合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的特点,本文构建了包含三个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即目标层、准则层、指标层。目标层是指标体系的总目标。该指标体系的总目标是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的集约度。目标层由准则层来反映,目标层是准贝Ⅱ层和具体指标的概括。准则层也称判断层,即从哪几个方面判断指标体系的总目标。根据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系统的组成特征,从农村居民点布局紧凑度、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强度、农村居民点投入强度和农村居民点利用效益等方面,对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的集约度进行评价。3.3评价标准的确定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系统本身是一个区域性、动态性和开放性的系统,反映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的指标很多,而不同区域、不同历史阶段农村居民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决定了各个指标对土地集约利用影响程度具有差异性。为此,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标准的确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评价标准。一般而言,评价标准的确定思路如下:对于有国家或省级规定的指标则采用国家或省级标准;对于国家或省级标准未规定的指标,如果实际中存在一个合理值,则采用合理值作为标准;其余指标则采用相对标准法确定其标准。3.4评价方法考虑到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影响因素的多样性,本研究应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方法评价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即首先设计指标体系,求取各指标的权重和指标值,在对各指标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后,通过加权评分求取评价对象的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其计算公式如下:式中:R广—一准则层指标的权重,j=1、2、3;r广—一指标层指标的权重,i=l、2;a广—指标层第i个指标的量化指标值;_一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集约度。4熊集镇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4.1农村居民点总体评价指标权重目标层准则层权重指标层权重总体评价a农村居民点紧凑度a10.089行政村平均规模a111土地利用强度a20.433容积率a210.5农村居民点投入强度a30.239建筑密度a310.5农村居民点利用效益a40.239平均居民点用地承载的人口数量a4114.2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村级评价结果5建议与对策(1)加强村庄规划鉴于熊集镇的村庄大多缺少规划,今后应该加强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对“对于今后的村民建房,你认为应该怎样”问题的调查,有83.42%的人选择村内统一规划,避免随意乱建;有6.95%的人选择控制用地标准,严禁超标准占地;6.95%的人选择尽量利用村内空闲地建房;2.68%的人选择鼓励建楼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如图4-12)。由此可见,大多数农民支持村庄规划。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应从实际出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遵循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便于生产生活、改善村容村貌、突出特色的原则。(2)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经过对熊集镇各行政村的走访调查发现,部分行政村已经开始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1,对比有偿使用宅基地与无偿使用宅基地结果发现,实行有偿使用宅基地的村庄其户均宅基地面积相对较小,土地利用率较高。因此,应逐步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农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应遵循“取之于户、收费适度;用之于村、使用得当”的原则。确定宅基地收费标准要体现多用地多交费,少用地少交费的原则。宅基地面积以户为单位计算,对于标准内的住宅用地可以不收费或少收费;对于超过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部分,按超标准用地的收费标准核定收费;凡不按村庄规划实施建设的用地收费,应高于符合规划的;低于用地标准的应给予适当奖
本文标题:77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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