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UDC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Architecturalandtechnicalcodeforlaboratoryanimalfacilities)(征求意见稿)2005—××—××发布200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84号文“关于印发《二○○五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作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科研、设计、施工和管理单位共同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实验动物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包括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是: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分类和技术指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和结构的技术要求;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调、通风和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规定了气流组织、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方案、构造和设计要求;还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的给水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施配置的原则;最后对施工、验收和检测的原则、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电话:84270568、84278378;传真84283555、84273077;电子邮件:qqwang@263.net,iac99@sina.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2目次1、总则2、术语3、分类和技术指标3.1实验动物环境的分类3.2实验动物环境的技术指标4、建筑和结构4.1选址和总平面4.2建筑布局要求4.3建筑做法要求4.4结构要求5、空调、通风和净化5.1一般要求5.2送风系统5.3排风系统5.4气流组织5.5空调净化系统的部件与材料6、给水排水6.1给水6.2排水7、电气和自控7.1配电7.2照明7.3自控和监视8、消防9、施工要求9.1一般要求9.2建筑装饰9.3空调净化310、验收和检测10.1工程检测10.2实验动物笼具的现场检测10.3工程验收附录A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用表附录B实验动物设施工程验收评价项目附录C实验动物的代谢量与新风量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41总则1.0.1为使实验动物设施在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方面满足环境保护和实验动物饲养环境的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实验动物设施的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1.0.3实验动物设施的建设应以实用、经济为原则。实验动物设施所用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并在有效期之内。属于新开发的产品、工艺,应有试验证明材料。1.0.4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同时满足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其它实验动物设施的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按照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有关要求执行。52术语2.0.1实验动物laboratoryanimal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微生物和寄生虫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2.0.2普通环境conventionalenvironment符合动物居住的基本要求,不能完全控制传染因子,适用于饲养、教学等用途的普通级实验动物。2.0.3屏障环境barrierenvironment该环境适用于饲育清洁实验动物及无特定病原体(SPFspecificpathogenfree)实验动物,该环境严格控制人员、物品和环境空气的进出。2.0.4隔离环境isolationenvironment采用无菌隔离装置以保存无菌或无外来污染动物。隔离装置内的空气、饲料、水、垫料和设备均为无菌,动物和物料的动态传递须经特殊的传递系统,该系统既能保证与环境的绝对隔离,又能满足转运动物时保持内环境一致。该环境设施适用于饲育无特定病原体(SPF)、悉生(Gnotobiotic)及无菌(germfree)实验动物。2.0.5动物实验设施laboratoryanimalfacilities指以研究、试验、教学、生物制品、药品生产等为目的进行实验动物饲育、试验的建筑物、设备的总和。包括动物实验区、辅助实验区、辅助区。2.0.6实验动物生产设施productionfacilitiesoflaboratoryanimal指用于实验动物生产的建筑物、设备的总和。包括动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辅助区。2.0.7普通环境设施conventionalenvironmentfacilities用于满足普通级实验动物生产或动物实验的建筑物和设备总和。包括动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动物实验区、辅助实验区。2.0.8屏障环境设施barrierenvironmentfacilities6用于满足清洁级和SPF级实验动物生产或动物实验的建筑物和设备总和。包括动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动物实验区、辅助实验区。2.0.9独立通风笼具individuallyventilatedcage(缩写:IVC)一种以饲养盒为单位的独立送风的屏障设备,洁净空气分别送入各独立饲养盒使饲养环境保持一定压力和洁净度,用以避免环境污染动物(正压)或动物污染环境(负压),一切实验操作均需要在洁净工作台(正压)或生物安全柜(负压)中进行。该设备用于饲养清洁、无特定病原体或感染(负压)动物。2.0.10隔离器isolator一种与外界隔离的实验动物饲养设备,空气经过高效过滤及物品经过无菌处理后方能进出饲养空间,人员通过固定在设备上的手套进行操作,该设备既能保证动物与外界隔离,又能满足动物所需要的特定环境。该设备用于饲养无特定病原体、悉生、无菌或感染(负压)动物。2.0.11层流柜laminarflowcabinet一种饲养动物的屏障设备,洁净空气以层流的方式使饲养环境保持一定压力和洁净度,用以避免环境污染动物(正压)或动物污染环境(负压),一切实验操作均需要在洁净工作台(正压)或生物安全柜(负压)中进行。该设备用于饲养清洁、无特定病原体动物。2.0.12大动物biganimal本规范所称大动物是指用于科研、教学和生物制品生产的牛、马等体形较大的动物。2.0.13中动物middleanimal本规范所称中动物是指用于科研、教学和生物制品生产的猪、羊、犬、猴、兔等体形中等大小的动物。2.0.14小动物smallanimal本规范所称小动物是指用于科研、教学和生物制品生产的豚鼠、地鼠、小鼠和大鼠等体形较小的动物。2.0.15静态at-rest7设施已经建成,设备已经安装,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行,但无动物时的状态。2.0.16综合性能评定comprehensiveperformancejudgment对已竣工验收的实验动物设施的工程技术指标进行综合检测和评定。83、分类和技术指标3.1实验动物环境设施的分类3.1.1按照空气净化的控制程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分为普通环境设施、屏障环境设施和隔离环境设施;按照设施的使用功能,分为实验动物生产设施和动物实验设施。具体环境设施分类如表3.1.1所示。表3.1.1实验动物环境设施的分类环境设施分类使用功能适用动物级别普通环境正压实验动物生产普通级动物负压动物实验、检疫清洁级动物、SPF级动物屏障环境正压实验动物生产、动物实验普通级动物、清洁级动物、SPF级动物负压动物实验、检疫SPF级动物、无菌级动物隔离环境正压实验动物生产、动物实验、检疫普通级动物、清洁级动物、SPF级动物、无菌级动物负压动物实验、检疫清洁级动物、SPF级动物3.2实验动物环境的技术指标3.2.1实验动物生产设施的环境指标应符合表3.2.1的要求。表3.2.1实验动物生产设施的环境指标项目指标小鼠、大鼠、豚鼠、地鼠犬、猴、猫、兔、小型猪鸡普通环境屏障环境隔离环境普通环境屏障环境隔离环境隔离环境温度,℃18-2920-2616-2820-2616-28最大日温差,℃—4—44相对湿度,%40-70最小换气次数,次/h815—815——动物笼具处气流速度,m/s≤0.2与相邻相通房间的压差,Pa—10-50100-150—10-50100-150100-150空气洁净度,级—75—755沉降菌最大平均浓度,个/0.5h.Φ90mm平皿—3未检出—3未检出未检出噪声,dB(A)≤60照度,lx工作照度150-300动物照度15-20100-2005-10昼夜明暗交替时间,h12/12或10/14注:表中—表示不作要求。3.2.2动物实验设施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2.2的要求。9表3.2.2动物实验设施的环境指标项目指标小鼠、大鼠、豚鼠、地鼠犬、猴、猫、兔、小型猪鸡普通环境屏障环境隔离环境普通环境屏障环境隔离环境屏障环境温度,℃19-2620-2516-2620-2616-26最大日温差,℃43433相对湿度,%40-70最小换气次数,次/h815—815——动物笼具处气流速度,m/s≤0.2与相邻相通房间的压差,Pa—10-50100-150—10-50100-15020-50空气洁净度,级—75—757沉降菌最大平均浓度,个/0.5h.Φ90mm平皿—3无检出—3无检出无检出噪声,dB(A)≤60照度,(lx)工作照度150-300动物照度15-20100-2005-10昼夜明暗交替时间,h12/12或10/14注:1表中—表示不作要求。2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同时符合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中3.3.2的规定。3.3.3屏障环境设施的辅助用房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3.3的规定。表3.3.3屏障环境设施的辅助用房主要技术指标房间名称洁净度级别最小换气次数(次/h)与相邻相通房间的最小压差(Pa)温度(℃)相对湿度(%)噪声dB(A)最低照度(lx)洁物储存室7或815或10518-2730-70≤60200无害化消毒室7或815或10518-27—≤60200洁净走廊7或815或10518-2730-70≤60200污物走廊7或815或10518-2730-70≤60200缓冲间7或815或10518-27—≤60200二更7或815或10518-27—≤60200待发室—4—20-2630-70≤6020010检疫观察室—4—20-2630-70≤60200隔离检疫室—4—20-2630-70≤60200清洗消毒室—4—18-27—≤60200淋浴室—4—18-28—≤60150一更(脱、穿普通衣、工作服)———18-27—≤60150注:1表中—表示不作要求。2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同时符合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中3.3.3的规定。114建筑和结构4.1选址和总平面4.1.1实验动物设施的基地选择要求如下:1应避开自然疫源地;2宜环境安静,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等有严重震动或噪声污染的区域;3宜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远离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仓库、堆场。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当地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4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5距离公共场所和居住建筑应间距应不少于20m。6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同时符合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中4.1.1的规定。4.1.2实验动物设施的总平面设计要求如下:1基地的出入口不宜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宜兼做动物尸体和废弃物出口。2动物与废弃物暂存处宜设置于隐蔽处,宜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间距。动物尸体运输路线宜避
本文标题:生物安全规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9419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