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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2016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四与五章
第四章银行体系第一节银行起源与发展一、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商业银行是指能够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各种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从事货币兑换的商人逐渐发展成为早期的银行家。二、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中央银行是从现代商业银行分离与演变而成的中央银行的产生是集中统一银行券改造的需要中央银行的产生是统一票据交换和清算的需要中央银行的产生是“最后贷款人”的需要中央银行的产生是对金融业统一管理的需要。第二节银行业分类与职能一、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二、政策性银行(一)政策性银行的职能经济调控职能政策导向职能补充性职能(弥补商业性融资不足)金融服务职能(二)政策性银行机构1、国家开发银行(1994年3月成立)主要任务:管理和运用经营性建设基金和贴息资金;发行金融债券;发行财政担保建设债券,办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转贷,在国外发行债券,筹集国际商业贷款,向“两基一支”发放贷款,办理项目贷款条件评审、担保和咨询;为重点建设项目特色国内外合资伙伴,经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家开发银行于2008年12月16日挂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设国开证券(证券业务)和国开金融(股权直接投资)2、中国进出口银行(1994年4月成立)主要任务: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提供金融支行。主要业务:P65(看“对外、国际国内”)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11月成立)主要任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主要业务:P15(看粮食)”先有国开才有口行,农业落后“三、商业银行(一)商业银行的职能充当信用中介充当支付中介信用创造功能金融服务职能(二)商业银行机构1、大型商业银行银行成立专业业务股改上市工行(ICBC)1984.1.1工商信贷、个人储蓄2005.10.282006.10.27上交、香港联交农业(BOC)1979恢复农村金融业务2009.1.52010.7.15上交2010.7.16香港中行(BCC)1912外汇外贸专业银行2004.8.262006.6.1香港2006.7.5上交所建行(CCB)1954.10.1基础设施建设等长期信用业务2004.9.172005.10.27香港2007.9.25上交交行(BOCOM)1987.4.1重新组建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6.23香港2007.5.15上交2、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1)组成:12家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3、城市商业银行是在20世纪90年代,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4、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是合并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的。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07年3月20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挂牌2012年1月整体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外资银行外资银行是指我国境内由外国独资创办的银行。1979年日本输出入银行在北京设立第一家外资银行代表处。1981年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在深圳设立第一家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四、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1999年,我国为了管理和处置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成立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建行)、长城(农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行)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工行)。现转型形成了以资产管理业务为主,投资银行和其他金融业务并举的业务格局。2、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一种完全属于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它的服务对象限于企业集团成员,不允许从集团外吸收存款,为非成员单位提供服务。3、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2007年进入发展新阶段。4、金融租赁公司以经营融资租赁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械。5、汽车金融公司业务: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代理业务;以及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信贷业务等。6、货币经纪公司定义: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向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经纪服务,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产品的自营业务。7、消费金融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械。8、贷款公司2009年8月,银监会发布《贷款公司管理规定》。贷款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专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械。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余额不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超过资金净额的15%。第三节银行体系的安全保障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制度、金融监管机构的审慎监管、存款保险制度是构成安全网的三大支柱。一、最后贷款人制度是在银行体系遭遇到不利冲击引起流动性需求增加而银行体系又无法满足这种需求时,由中央银行向银行体系提供流动性以确保银行体系稳健经营的一种制度安排。(一)中央银行是承担最后贷款人角色的主要机构。(二)最后贷款人的援助对象是暂时出现流动性不足但仍然具有潜力的金融机构。(三)最后贷款人的操作方式1、公开市场业务,通过公开市场直接购买合格资产,提供流动性。2、再贴现窗口,直接向有偿债能力但资金暂时周围不灵的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二、存款保险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制度。2015年3月31日,国务院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投保机构: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最高赔付金额:人民币50万元(同一家投保机构)第五章负债业务第一节存款业务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大类。人民币存款又分为个人存款、单位存款和同业存款。一、个人存款业务又叫储蓄存款办理储蓄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18字原则)活期1元起,整存整取50元起3-6-1-2-3-5年,零存整取5元起1-3-5年,整存零取1000元起存1-3-5年支1-3-6月,存本取息5000元起1-3-5年定期存款利息的主要规定保证金存款:个人购汇保证金存款中,商业银行向居民个人收存一定比例人民币作为居民购汇的取得外汇的保证金,以解决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留学需预交一定比例外汇保证金才能取得前往国家入境签证的特殊需要。2、单位存款业务对叫对公存款,是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按存款的动议,单位存款一般分为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等。(1)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是指单位类客户在商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不规定存期、可随时转账、存取的存款类型。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又称为单位结算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户一般存款账户简称一般户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1、基本建设资金2、更新发行资金3、财政预算外资金4、粮、棉、油收购资金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6、期货交易保证金7、信托基金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9、玩具箱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1、住房基金12、社会保障基金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1、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2)单位定期存款(3)单位通知存款(4)单位协定存款(5)保证金存款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黄金交易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四类。3人民币同业存款同业存款,也称同业存放,是指因支付清算和业务合作等的需要,由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予商业银行款项的款项。同业存放属于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存放同业,即存入在其他商业银行的款项,属于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4、外币存款业务目前,我国银行外币存款业务射程主要有九种:美元、欧元、晶我、港元、英镑、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1)外汇存款业务《个人外汇管理办法》2007年2月1日起施行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别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用于转账等资金清算支付)、资本项目账户、外汇储蓄账户。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现汇买入价比现钞买入价要高(现钞管理成本高),现汇卖出价与现钞卖出价通常合并为一个,因为银行卖出时都是现汇,客户可以支付一定的汇兑手续后以现钞的形式取出。外汇储蓄存款:只能用于外汇存取,不能进行转账单位外汇存款:一个单位只有一个账日元,限额用美元核定。单位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包括贷款专户、还贷专户、发行外币股票专户、B股交易专户等3.1.2借款业务短期借款: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和向中央银行借款等长期借款:金融债券。包括:普通金融债券、次级金融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次级金融债券,是指偿还次序优于银行股本权益、但低于银行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1、同业拆借定义、特点(期限短、金额大、风险低、手续简便)、利率(shibor:2007年1月4日正式运行)2、债券回购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所有权不同)债券回购利率一般低于拆借利率。交易量一般大于同业拆借。3、向中央银行借款再贴现、再贷款4、金融债券定义、交易场所(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根据商业银行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豁免前述个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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