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监理 > 22015版公路路基设计规范条文解读
JTGD30-201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Haiwi692015JTGD30-2015SpecificationsforDesignofHighwaySubgrades条文解读提纲1、总则2、术语、符号3、一般路基4、路基排水5、路基防护与支挡6、路基拓宽改建7、特殊路基1、总则1.0.1目的1.0.2适用范围1.0.3路基设计准备工作1.0.4路基设计原理1.0.5路基设计原则1.0.6“四新”技术应用1.0.7与其他标准规范关系1.0.1目的——适应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公路路基设计技术水平,使公路路基工程设计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1.0.2适用范围——各级公路新建路基设计;——各级公路改扩建的路基设计;——等外公路路基设计可参考。1.0.3路基设计准备工作路基设计时——应做好公路沿线工程地质勘察试验工作;——查明沿线地质条件;——获取设计所需要的岩土物理力学参数。1.0.4路基设计原理——路基工程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能抵抗各种自然因素和汽车荷载的作用。1.0.5路基设计原则——根据公路的功能和等级;——保证稳定性、满足强度和变形要求;——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约土地、保护环境;通过技术经济比选,确定路基高度,利用挖方材料,做好路基路面综合设计。1.0.6“四新”技术应用——积极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路基工程质量。1.0.7与其他标准规范关系——路基设计符合本规范规定;——还应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3、一般路基3.1一般规定3.2路床3.3填方路基3.4挖方路基3.5路基填挖交界处理3.6高填方路基与陡坡路堤3.7深挖方路基3.8填石路堤3.9轻质填料路堤3.10工业废渣路堤3.11路基取土与弃土3.1一般规定3.1.1路基设计之前——收集公路沿线气候、水文、地形地貌、地质、地震、筑路材料等资料;——做好沿线地质、路基填料勘察试验工作;——查明地层岩土性质、厚度、空间分布特征及有关物理力学参数。3.1.2路基设计时——避免高路堤与深路堑;——路基中心填方高度超过20m、中心挖方深度超过30m时,结合路线方案与桥梁、隧道等构造物或分离式路基作方案比选。3.1.3水浸淹路段路基——路基边缘标高应不低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袭高,以及0.5m的安全高度;——各级公路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3.1.3规定。3.1.4路基设计——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选择适当的路基横断面形式和边坡坡度;——沿河路基不宜侵占河床,根据冲刷情况,设置必要的防护支挡工程;——妥善处理好路基废方,应避免河床堵塞、河流改道或冲毁沿线构造物、农田、房屋等。3.1.5路基填料设计与土石方调配——满足路基强度和回弹模量的要求;——对移挖作填、集中取(弃)土、填料改良处理等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充分利用挖方材料,以节约土地。3.1.6路基设计——应控制路基工后沉降量;——对于软弱地基、路基与桥涵结构物连接处、路基填挖交界处、高路堤、陡坡路堤等,应采取综合措施,防治路基不均匀变形,满足路面的要求。3.1.7路基设计——应充分考虑水和冰冻对路基性能的影响;——设置完善的防排水系统或防冻害设施,以及必要的路基防护工程,防治路基病害。3.1.8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高填方路基、陡坡路堤和挖方高边坡路基——应采用动态设计法,动态设计必须以完整的施工设计图为基础,适用于路基施工阶段。3.2路床3.2.1路床设计——应与公路路基结构相适应,根据公路所在地区的气候、水文、工程地质等条件,结合公路等级、交通量及其轴载情况、路基填挖高度和路面结构形式等,合理选择路基结构形式。3.2.2路床厚度应根据交通量及其轴载组成确定——轻、中交通的公路路床深度范围为0.8m;——重、特重交通的公路路床深度范围为1.20m;——对于特重轴载的公路,应单独计算路基工作区深度,确定路路床深度范围。3.2.3路基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交通荷载和环境因素对路基长期性能的影响,合理确定路基设计参数,保证路基结构具有足够的整体稳定性、抗变形能力和耐久性。3.2.4组成路基结构的路基土——应均匀,其最小承载比应符合表3.2.4的规定。3.2.5路床应分层铺筑,碾压密实,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00mm。2压实度应符合表3.2.5的规定。3路床顶面横坡应与路拱横坡一致。3.2.6路基结构——应以路床顶面回弹模量为设计指标;——以路床顶面竖向压应变为验算指标;——路床顶面回弹模量应与交通量等级相适应,并应符合表3.2.6的规定。3.2.7新建公路路基回弹模量设计值E0——可由标准状态下的路基回弹模量按式(3.2.7-1)确定;——并应满足式(3.2.7-2)的要求。3.2.8标准状态下路基回弹模量值——应综合考虑公路等级和设计阶段,根据路床深度范围内路基土(或粒料)的回弹模量,按下列方法确定:1根据路基结构应力水平,采用重复加载三轴压缩试验获得。2受试验条件限制时,由附录B表B.1、B.2查取。3初步设计阶段,由(3.2.8-1)、(3.2.8-2)估算。3.2.9新建公路路基设计时的回弹模量湿度调整系数。1可参照附录C,根据路基相对高度、路基土组类别及其毛细水上升高度,确定路基干湿类型,并预估路基结构的平衡湿度。2路床应处于干燥或中湿状态。3路基回弹模量湿度调整系数可参照附录D确定。3.2.10路基结构的填料CBR、路床顶面回弹模量和竖向压应变、路基湿度状态等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气候、土质、地下水赋存和料源等条件,经技术经济比选后,采取换填、处治、排水、加筋等措施。1换填可选用粗粒土、粒料或低剂量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等,并合理确定换填深度。2细粒土处治可为物理处治或化学处治。物理处治可采用砂、砾石、碎石等进行掺和;化学处治可采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进行稳定或综合稳定。细粒土路基的处治设计应通过相关物理力学试验,确定处治材料及其掺量、处治后的路基性能指标等。3水文地质条件不良的土质挖方路基或者潮湿状态填方路基,应采取设置排水垫层、毛细水隔离层、地下排水渗沟(或盲沟)等措施。4冰冻区各级公路的中湿、潮湿路段,应结合路面结构进行路基结构的防冻验算。必要时,应对路基结构设置防冻垫层或保温层。3.3填方路基3.3.1路堤高度1)满足公路等级所对应的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及其设计洪水位;2)不含路面厚度的路基高度不宜小于中湿状态路基临界高度;3)不含路面厚度的路基高度不宜小于路基工作区深度;4)季节性冰冻地区,不含路面厚度路基高度不宜小于道路冻结深度。3.3.2路堤高度宜按式(3.3.2)计算确定。Hop——路堤合理高度(m);hsw——设计洪水位(m);h0——地面高程(m);hw——波浪侵袭高度(m);hbw——雍水高度(m);Δh——安全高度(m);hl——中湿状态路基临界高度(m);hp——路面厚度(m);hwd——路基工作区深度(m);hf——季冻区道路冻结深度(m)。3.3.3路堤填料1路堤宜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50㎜。2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等,不得直接用于填筑路堤。冰冻地区的路床及浸水部分的路堤不应直接采用粉质土填筑。3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应符合表3.3.3的规定。4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5浸水路堤应选用渗水性良好的材料填筑。当采用细砂、粉砂作填料时,应考虑振动液化的影响。6桥涵台背和挡土墙墙背应采用渗水性良好的填料。在渗水材料缺乏的地区,采用细粒土填筑时,可采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进行稳定或综合稳定。3.3.4路堤铺筑——应分层铺筑,均匀压实,压实度应符合表3.3.4的规定。3.3.5路堤边坡形式和坡率——根据填料物理力学性质、边坡高度和工程地质条件确定。1当地质条件良好,边坡高度不大于20m时,其边坡坡率不宜陡于表3.3.5规定。2对边坡高度超过20m的路堤,边坡形式宜用阶梯型,边坡坡率应按第3.6节的规定由稳定性分析计算确定,并应进行工点设计。3浸水路堤在设计水位以下的边坡坡率不宜陡于1∶1.75。4低路堤宜采用流线形的缓边坡。3.3.6地基表层处理1稳定的斜坡上,地面横坡缓于1:5时,清除地表草皮、腐殖土后,可直接填筑路堤;地面横坡为1:5~1:2.5时,原地面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2m。当基岩面上的覆盖层较薄时,宜先清除覆盖层再挖台阶;当覆盖层较厚且稳定时,可予保留。2地面横坡陡于1:2.5地段的陡坡路堤,必须检算路堤整体沿基底及基底下软弱层滑动的稳定性,抗滑稳定系数不得小于表3.6.13规定。否则应采取改善基底条件或设置支挡结构物等防滑措施。3当地下水影响路堤稳定时,应采取拦截引排地下水或在路堤底部填筑渗水性好的材料等措施。4地基表层应碾压密实。一般土质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基底的压实度(重型)不应小于90%;三、四级公路不应小于85%。低路堤应对地基表层土进行超挖、分层回填压实,其处理深度不应小于路床深度;当地基表层土较均匀、密实时,可直接进行压实。5稻田、湖塘等地段,应视具体情况采取排水、清淤、晾晒、换填、加筋、外掺无机结合料等处理措施。当为软土地基时,其处理措施应符合第7.6节规定。3.3.7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堤与桥台、横向构造物(涵洞、通道)连接处应设置过渡段——过渡段路基压实度不应小于96%,并做好填料、地基处理、台背防排水系统等综合设计——过渡段长度宜按式(3.3.7)确定。L——过渡段长度(m);H——路基填土高度(m);3.3.8陡坡上的半填半挖路基——可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用护肩、砌石或挡土墙;——当山坡高陡或稳定性差、不宜多挖时,可采用桥梁、悬出路台等构造物;——三、四级公路悬崖陡壁地段,当山体岩石整体性好时,可采用半山洞。3.3.9护肩路基——护肩高度不宜超过2m;——顶面宽度不应侵占硬路肩或行车道及路缘带的路面范围。3.3.10砌石路基——可用于三、四级公路。1砌石应选用当地不易风化的片、块石砌筑,内侧填石;岩石风化严重或软质岩石路段不宜采用砌石路基。2砌石顶宽不小于0.8m,基底面向内倾斜,砌石高度不宜超过15m。砌石内、外坡率不宜陡于表3.3.9规定。3.3.11填方路基——受地形地物限制或路基稳定性不足时,可采用护脚路基。——护脚高度不宜超过5m,受水浸淹的路堤护脚,应予防护或加固。3.4挖方路基3.4.1土质路堑1土质路堑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排水措施、施工方法等,并结合自然稳定山坡和人工边坡的调查及力学分析综合确定。边坡高度不大于20m时,边坡坡率不宜陡于表3.4.1规定。2路堑边坡高度大于20m时,其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按第3.7节确定。3.4.2岩质路堑1岩质路堑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施工方法等,结合自然稳定边坡和人工边坡的调查综合确定。必要时可采用稳定分析方法予以检算。边坡高度不大于30m时,无外倾软弱结构面的边坡按附录E确定岩体类型,边坡坡率可按表3.4.2确定。2对于有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质边坡、坡顶边缘附近有较大荷载的边坡、边坡高度超过表3.4.2范围的边坡等,边坡坡率应按第3.7节有关规定通过稳定性分析计算确定。3硬质岩石挖方路基宜采用光面、预裂爆破等技术。4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软弱松散岩质路堑,宜采用分层开挖、分层防护和坡脚预加固技术。3.4.3挖方边坡——当挖方边坡较高时,可根据不同的土质、岩石性质和稳定要求开挖成折线式或台阶式边坡,边沟外侧应设置碎落台,其宽度不宜小于1.0m;——台阶式边坡中部应设置边坡平台,其宽度不宜小于2m。3.4.4边坡坡顶、坡面、坡脚和边坡中部平台——应设置地表排水系统,各种地表排水设施构造尺寸按第4.2节确定。3.4.5边坡土质潮湿或地下水露头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渗沟或仰斜式排水孔;——或在上游沿垂直地下水流向设置排水隧洞等排导设施。3.4.6边坡防护——根据边坡稳定情况和周围环境确
本文标题:22015版公路路基设计规范条文解读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95458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