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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2015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第六章精美思修课件.
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建设法治体系第一节法律的概念及发展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目的要求通过本章学习,帮助学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教学重点:1、法律的含义和特征;2、树立法治观念;3、加强法律修养。教学难点:1、树立法治观念。案例北京某高校女生宿舍1号楼有些异常,女生处处小心翼翼,尤其是319宿舍。原因是对面男生楼的一个寝室里有一架高倍望远镜,并且直指319宿舍,319宿舍女生的一举一动都被这些男生尽收眼底。319女生向男生交涉,男生声称自己没有偷看女生,自己的望远镜如何放置,女生没有权利干涉。但319宿舍的女生由于望远镜的威胁,生活受到严重干扰。讨论:319寝室的女生权益是否受到侵犯?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大学生为何要学法律同学语录总感觉法律离自己非常遥远,法律与我何干?学法干什么?不犯法就行。不知不为过。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必犯人。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要想不被欺,只能靠武力。第一节法律的概念一、法的词源与含义灋第一部分三点水第二部分“廌”第三部分去廌(拼音:zhì),汉字廌古同“獬豸”,古代传说中的异兽(一说独角兽),能辩是非曲直。古代法庭上用它来辨别罪犯,它会攻击无理者使其离去。根据《说文解字·廌部》的解释:“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法,今文省。”又说:“廌,解廌兽也,似山牛,一角;古者决狱,令触不直;象形,从豸省。”许慎接着写道:“荐,兽之所食草,从鹿,从草。古者,神人以廌遗黄帝,相传黄帝曾用这一能明辨是非曲直的神兽来决断疑狱。基本义:刑法;法律;法度古写作“灋”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从“廌”(zhì),即,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右下部“去”表示在审理案件时,它会用角去触碰理曲的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含义(一)法律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二、法律的本质与特征(二)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1、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还有其他很多规范道德、习惯及其他共同生活规则等2、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国家强制力——诸如军队、警察、法庭、监狱及其他国家机关具有强制权中央国家机构图法律是怎样规范人们的行为的?你是怎样理解的?2003年5月,某社区的3号楼发现一“非典”病人,当地政府依法对居住在3号楼的公民进行了隔离,但该楼某些居民以宪法赋予了公民人身自由权为由,不愿配合。讨论:遇到类似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公民应该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公民的责任。在特定的情况下接受”隔离“是公民的义务,作为公民应主动配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法律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的。3、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公民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公民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义务法律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三、法律的产生与发展法律四种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奴隶制法律奴隶社会是奴隶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占有作为生产劳动者奴隶的社会。奴隶制法律的主要特征:(1)具有明显的原始习惯残留痕迹;(2)否认奴隶的法律人格;(3)刑罚方式极其残酷;(4)确认自由民之间的等级划分。封建制法律封建社会是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封建制法律的主要特征:(1)肯定人身依附关系;(2)封建等级制度;(3)维护专制王权;(4)刑罚严酷、野蛮擅断。资本主义法律资本主义社会是以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商品生产高度发展的社会。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1)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2)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契约自由原则;(3)与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大法系法系的概念法系是西方学者根据各国法的特点、历史传统及其源流关系对法所作的分类。凡是具有某些共同特点和历史传统的,有着同一源流关系的法,便属于同一法系。大陆法系又称为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等,是承袭古罗马法律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法律制度的总称。属于民法法系的国家有法国、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亚洲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有英国、美国、印度、澳大利亚等。社会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是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本质要求的反映和表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以按劳分配为原则,以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成果为特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经济制度。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1、从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2、从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发展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国家要求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二、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和时效。法的作用规范作用社会作用法的作用社会主义法的独特作用规范作用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制度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作用的主体是行为人本人作用的主体是他人作用的主体是一般人作用的主体是人相互之间作用的主体是违法者(一)指引作用法律提供既定行为模式,通过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的形式,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法律的指引作用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可以做,也可以不做——权利必须这么做——义务;如纳税、服兵役必须不得这么做;如盗窃、抢劫等(二)预测作用法律通过其规定,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肯定或否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使人们可以预先估计到自己行为的后果,以及他人行为的趋向与后果。行为后果法律告诉你,某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如违约要赔偿。通过预测自己的行为的后果,从而调整自己的行为。(三)评价作用即为人们判断他人行为的正误提供普遍的准则或尺度——评价人们行为的法律意义。评价的是行为人的行为合不合法,违法及违法的性质和程度如何。(四)强制作用指法律能够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违法和犯罪,保障自己得以实施的作用。(五)教育作用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其规定和实施而影响人们的思想,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引导人们依法行为的作用。包括使人们知法守法、预防犯罪、鼓励合法行为(通过法律的实施对一般人今后的行为发生的影响)等。三、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一)法律制定(四)法律遵守(二)法律执行(三)法律适用依法治国的格局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其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并做更明确的部署。“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法的运行(主要环节)法律制定立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适用司法(一)法律的制定: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在我国,不同的机关有不同的立法权限,所制定出来的法律规范的叫法也不同。法律效力的差异2003年5月27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慧娟法官在审理一起种子赔偿纠纷案时,在判决书中做了如下表述“《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位阶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抵触的条(款)自然无效。”1、立法的机关和权限(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2)、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3)、国务院各部门:制定部门规章(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5)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法规(6)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以上的法律法规的效力依次降低,下一级的法规不得违反上一级的法规的规定。另外,还有(7)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这些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只在本区域内生效。例如广西区人大最近正在就《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地方性单行条例征求意见或审议,这些条例对“是否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城乡同命不同价”、“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等老百姓十分关注的问题作出了比较进步和合理的规定。(8)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2、立法的程序:(1)法律案的提出(2)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案的公布2、立法的程序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案的公布(二)法律执行1、含义:一般而言,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不包括权力机关(即人大机关)和司法机关(即法院和检察院))执行法律的活动,也成为行政执法。在我国,大部分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在法律运行中,行政执法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2、行政执法的主体(1)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2)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主要有工商、公安、税务、物价、环境保护、食品卫生、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管理、城建、农业、水利、交通、海关、金融、计量、统计、审计、劳动、人事、教育、科技、文化、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部门。(3)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如《食品卫生法》授权卫生防疫部门、食品卫生监督站对食品卫生检查监督。(三)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四)法律遵守: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一起履行职责与义务的活动。人们通常把守法仅仅理解为履行法律义务。其实,守法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的活动和状态。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因此,不能将守法仅仅理解为履行义务,它还包含着正确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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