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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秋季学期国际经济法02任务试卷_0008一、单项选择题(共10道试题,共30分。)1.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总的承保条件事先约定,细节留待以后申报的保险单是()A.重复保险单B.保险凭证C.预约保险单D.流动保险单满分:3分2.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通常是()A.钩至钩期间B.舷至舷期间C.仓至仓期间D.水面责任期间满分:3分3.《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A.过失责任制B.严格责任制C.无过失责任制D.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满分:3分4.提单的签发人是()A.托运人B.承运船大副C.承运船船长D.卖方满分:3分5.某货轮在航行途中,一号舱起火,船长误以为二号舱也同时起火,命令对两舱同时施救。一号舱共有两批货物,甲批货物全部焚毁,乙批货物全部遭水浸。二号舱货物也全部遭水浸。在上述损失中,()。A.一号舱乙批货物与二号舱货物都属单独海损B.一号舱乙批货物与二号舱货物都属共同海损C.一号舱乙批货物属共同海损,二号舱货物属单独海损D.一号舱乙批货物属单独海损,二号舱货物属共同海损满分:3分6.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标准提单有关承运人义务、赔偿责任、权利及豁免的规定,适用()A.《海牙规则》B.《维斯比规则》C.《汉堡规则》D.《华沙—牛津规则》满分:3分7.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哪项?()A.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不得撤回B.保险标的全损后,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后,即取得了代位求偿权C.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后,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后,可以取得代位求偿权和残存标的物的所有权D.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后,被保险人有权将保险标的物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保险人,保险人必须接受并支付全额赔偿满分:3分8.将海上班轮运输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改为承运人的推定完全过失责任制的国际公约是:()A.海牙规则B.汉堡规则C.维斯比规则D.华沙公约满分:3分9.《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A.仓至仓B.钩至钩C.收接到交D.事故发生时满分:3分10.我国某公司以CIF条件与国外客户订立出口合同。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对海上运输货物我公司应投保()。A.平安险B.水渍险C.一切险D.一切险加战争险满分:3分二、多项选择题(共10道试题,共30分。)1.被保险人通常承担的义务包括()A.如实申报B.及时提货C.保全货物D.支付保费满分:3分2.一般附加险包括()A.淡水雨淋险B.包装破裂险C.拒收险D.舱面险满分:3分3.《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不包括对()的责任。A.舱面物B.活动物C.集装箱货物D.危险物满分:3分4.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主要公约有哪些?()A.华沙公约B.汉堡规则C.海牙议定书D.海牙规则满分:3分5.航空货运单的作用是()。A.证明托运人与承运人已订立国际航空货物的运输合同B.证明航空承运人接受了货物C.证明航空承运人收到货物的重量、包装、尺寸等D.代表运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满分:3分6.提单的作用有:()A.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B.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C.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D.承运人收到货物重量证明满分:3分7.在承运人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时,承运人在()情况下可不承担责任A.火灾,但由于承运人本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B.管船过失C.货物包装不良或标志欠缺D.管货过失满分:3分8.为防止海上运输途中货物被窃,可以投保()A.平安险加保偷窃险B.水渍险加保偷窃险C.一切险加保偷窃险D.一切险满分:3分9.国际货物运输中会遇到各种意外事故,这些意外事故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A.自然灾害。指与航行有关的海啸、地震、飓风、雷电等恶劣气候和自然灾害。B.意外事故。指与航行有关的如触礁、颠覆、碰撞、失踪等意外事故C.外来风险D.海上险满分:3分10.提单的作用有:()A.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B.提单是承运人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的凭证C.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D.承运人收到货物重量证明满分:3分三、案例选择题(共5道试题,共40分。)1.2004年4月27日,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与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就DL-N32A电荷调节剂(一种墨粉原料)交易问题进行磋商。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4月27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发电:DL-N32A电荷调节剂可供20吨,CIF赫尔辛基USD2005/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立即装船,请电复。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2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你方4月27日电DL-N32A电荷调节剂20吨,我方感兴趣,请求延长实盘有效期10天,如有可能,请降低价格,增加数量,请电复。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2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你方5月2日来电收悉,DL-N32A电荷调节剂数量增至30吨,有效期延长至5月15日,尽快复电。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7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感谢你方的合作,请航寄1公斤样品,并请再次考虑增加数量及降低价格的可能性。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10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你方5月7日电收悉,DL-N32A电荷调节剂的样品1公斤已航寄,数量最多可达30吨,最优惠价为USD1920吨。请尽快回电。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14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DL-N32A电荷调节剂样品仍未收到,因此请将此30吨,USD1920/吨的实盘再次延长,预计在收到样品后3天内作出决定。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17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你方5月14日电DL-N32A电荷调节剂30吨,同意延至5月25日。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22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样品收到,你方17日电我方接受30吨,CIF赫尔辛基USD1920/吨,不可撤销即期信用延支付,立即装船;要求提供卫生检疫证书、产地证书和磅码单,需提供良好适合海洋运输的包装。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26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你方22日电悉,DL-N32A电荷调节剂已售出。商安。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27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知你方DL-N32A电荷调节剂已售出,我方不能接受,你方5月17日来电已将实盘延长至5月25日,我方于5月22日去电承诺。我方坚持双方已达成合同。假如你方欲调高价格,我方可再次与我方的客户商量,但不能保证有结果。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5月29日给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去电:你方27日来电不能接受,你我之间并未订立合同。考虑到过去良好的合作关系,我方可努力争取新的货源,但非我方的义务。芬兰耶德纪世有限责任公司5月31日给富丽达有限责任公司回电:鉴于你方不愿履行合同,我方将在法院起诉,按目前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与USD1920/吨的差价向你索赔。两个国家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问:请问双方之间合同是否已经成立?()A.合同已经成立B.合同没有成立满分:8分2.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CFR价格条件的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出口棉纱200包,每包净重200公斤,价格条件为CFR青岛;A公司应于2013年8月前装船,并在装船后2天内向B公司发出装船通知。A公司在7月底装船完毕。由于装船恰逢周日休息,A公司业务员未能于装船后2日内向B公司发出装运通知,导致B公司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装船后第4天,船舶正准备启航,船舱内另外装运的易燃物品突然起火,并失去控制。为保护其他船舶和码头的安全,该船被消防当局凿沉。A公司即以传真方式将装船事宜以及凿沉事件通知了B公司。A公司认为,在CFR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就已转移给买方,对此后的损失作为卖主的A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B公司仍应根据合同支付货款。由于B公司是在装船后第4天才收到装船通知的,B公司认为A公司未尽及时发出装船通知的义务,为此,B公司遂以A公司违约,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A公司则认为,其已尽通知义务,而且即使按时通知也无法改变船舶失火和凿沉的事实,因此,风险应根据货物按越过船舷转移到买方的惯例由买方承担。问: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此项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A.A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B.B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满分:8分3.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澳大利亚A&AT公司发电:“确认售与你方计算机500台,每台CIF墨尔本600美元,5月20日交货,发生争议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澳大利亚A&AT公司复电如下:“确认你方来电和我方购买你方计算机500台,条件按你方电报规定,请提供合适的包装。”后来,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期交货,双方发生争议。问:1).澳大利亚A&AT公司复电构成下列哪种情形?()A.承诺B.反要约C.要约D.要约引诱满分:4分2).如澳大利亚A&AT公司另行购买替代货物,是否有权向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索赔差价损失?()A.有权B.无权满分:4分4.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澳大利亚A&AT公司发电:“确认售与你方计算机500台,每台CIF墨尔本600美元,5月20日交货,发生争议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澳大利亚A&AT公司复电如下:“确认你方来电和我方购买你方计算机500台,条件按你方电报规定,请提供合适的包装。”后来,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期交货,双方发生争议。问:1).澳大利亚A&AT公司与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是否已成立买卖合同?()A.成立B.未成立满分:4分2).假设澳大利亚A&AT公司在本国法院起诉,法院应该如何处理?()A.受理B.不受理满分:4分5.2005年6月,中国A电子公司与美国B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向B购买20000台电脑,USD1000/台CIF上海,D/P(付款交单)方式结算,同年10月交货。合同签订后,A考虑到市场对电脑的需求量可能不大,拟减少购买5000台。A与B在中国的全权代理人协商,双方同意将合同数量改为15000台,并签订了修改协议。但B的全权代理人未将修改情况及时通知B。同年10月,B仍按原合同规定的数量20000台发货给A,并通过D/P(付款交单)方式向A收款。A未向银行付款赎单,而是通过副本提单从港口将货全部20000台提出,并全部销售。A以B违约为由拒绝付款,后经多次催促,并经协商,A直至2年后才向B付清货款。问:1).B应按原合同还是修改后的合同履行?()A.B应按修改后的合同履行B.B应按原合同履行满分:4分2).A拒绝付款的做法是否合理?()A.不合理B.合理满分:4分
本文标题:2015秋季学期国际经济法02任务试卷_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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