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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保障房申请人计分标准(修订)凡具备保障房分配申请资格,申请人可依据以下标准获得加分,公司按照申请人累计得分从高到低次序安排申请人选房。一、职务职级计分类别序号管理序列职务分值1部门正职以上102部门副职93正科级84副科级75主管66员工(基础分)4类别序号技术序列职级分值19薪级928薪级837薪级、6薪级745薪级、4薪级653薪级及以下4(管理序列职务以及技术序列职级均必须通过公司相应聘任方案进行聘任方为有效;计分时按申请人所属序列取最高分计分,不累计计分。)二、技术资格级别计分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初级计1分,中级计2分,高级计3分;获得职业技术资格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计0.8分,技师计2分,高级技师计3分;获得执业技术资格的,注册类计2分。(同时获得三类型资格的,不累计计分,计分取最高值)三、学历计分(取最高学历分值,不重复计分)序号学历全日制非全日制1博士119.52硕士97.53本科75.54大专3.52.55中专、高中(基础分)1四、司龄计分:从正式进入公司之日起,每满一年计0.5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月折算计分,即每满一个月计0.04分,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司龄计分最高6分。五、户籍计分:深圳户籍计2分。六、绩效考核计分:A计0.2分,B计0.1分,C不计分,D扣0.1分,E扣0.2分。绩效考核计分以近三年绩效考核结果计分累计为准。(备注:根据2014年第19次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将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等级纳入计分)七、其他计分:(一)获奖范围界定为劳模、科技奖项者、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团员。个人获得国家级奖励的计3分;获得民航系统及省市级奖励的计2分;获得公司级(区级)奖励的计1分。(获奖项目、次数不累计计算,获奖等级取最高级别计分)(二)深圳市认定的地方级领军人才计3分。(三)夫妻双方均具备申请保障房条件的,按其中分值较高者计分,并可获得双职工计分2分。(四)进入过梯队人才的人员计0.5分。八、本次计分计算时间、各类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4月29日。
本文标题:20160504-42保障房申请人计分标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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