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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1.注册管理:概念: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本人保管、使用;初始注册3年;延续注册3年;变更注册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多专业注册,一个专业注册期满办理续期注册;变更注册不及时,聘用企业承担责任,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2.执业管理:1)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2)中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由一级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担任;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3.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包括建造师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记录、不良记录,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201020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1.法律体系(会归类):1)宪法;2)民法(合同法、担保法);3)商法(保险法);4)经济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5)行政法;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安全生产法);7)自然资源(节约能源法)与环境保护法;8)刑法;9)诉讼法(仲裁法)。2.各种法律的效力高低: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是最根本法的渊源,法律地位和效力最高)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和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较大市政府制定)3.我国规范性文件名称有如下规律:1)**法代表法律2)**条例代表行政法规或地方法规(带地名)3)**规定/办法代表部委规章或地方政府规章(带地名)201030宪法1.公民基本权利: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但要合法);人身自由(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权);社会经济权利(财产、劳动、休息权,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44小时且至少休息一次);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申诉、控告、检举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201040民法1.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一不能构成法律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和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法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条件:1、依法成立;2、有财产和经费;3、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民事法律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之间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关系客体的种类包括:财、物、行为、智力成果。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指行为人内心的效果意思与表示意思一致。也即不存在认识错误、欺诈、胁迫等外在因素而使得表示意思与效果意思不一致。3.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内容合法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抵触,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行为形式合法。5.要式法律行为: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自然入之间的借款。4.代理的含义: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被代理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为了维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计的。法定代理不同于委托代理,属于全权代理,法定代理人原则上应代理被代理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和其他允许代理的行为。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1、授权不明确。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无权代理。①经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②未经追认,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③本人(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④第三人知道,由第三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人不履行职责。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连带责任。4、代理事项违法。代理人知道违法,被代理人不反对,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连带责任。5、转托他人代理。事先取得被代理人同意。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或指定代理终止:1、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5、其他原因引起监护关系消灭。5.债的发生根据,法律事实,主要有:1、合同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是合同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债的消灭:1、履行。2、抵销:同类已到履行期限的对等债务。3、债因提存而消灭:债权人经公证机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适用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致使债务人难以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可以采取的消灭债务的方式4、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如两个公司合并5、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6、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201050物权法1.物权,通常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主要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相应的物权包括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通常情况下,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是该动产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不动产指需要登记的财产,所以转让、变更等操作在登记时发生效力;而动产指不需要登记的财产,所以转让、变更等操作在交付时发生效力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1.所有权: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对他人所有的不动卢,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等。3.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对于担保人提供的用于担保的财产享有的用于补偿缺欠债务的权利。物权的保护: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权法规定在建工程可以作为抵押物,同时规定以正在建设的建筑物作为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成立;土地使用权也可以作为抵押,但是土地所有权应属于国家不得抵押,且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转让或出资入股,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不动产指需要登记的财产,所以转让、变更等操作在登记时发生效力;而动产指不需要登记的财产,所以转让、变更等操作在交付时发生效力2.讼时效期间的种类:(一)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普通诉讼时效是相对于不普通的诉讼时效而言的,去除短期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余下的就那是普通诉讼时效了。(二)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三)特殊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例涉外合同期间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1年。(四)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箅。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箅.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必须是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才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如果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之前,只有该事件持续到最后6个月内才产生中止时效的效果。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201060建筑法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依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到为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并不是所有的工程在开工前都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有6类工程不需要办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将被废止: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2.建筑业企业资质如何划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4月18日建设部令第87号发布),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3.我国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存在许多共同点,这些共同点正是我国建筑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核心内容:①均需要参加统一考试;②均需要注册;③均有各自的执业范围;④均须接受继续教育;⑤不得同时应聘于两家不同的单位4.建筑工程发包方式:1.招标发包(提倡)2.直接发包(依然对承包人有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肢解发包: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建筑法》规定,“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提倡工程总承包:1.可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2.也可以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总承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5.禁止指定采购:1.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与供应商。2.建筑材料与建筑构配件的采购途径1)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2)由承包商负责采购3)由双方约定的供应商供应6.承包单位资质管理:1。资质管理规定:1)承包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2)资质管理中的三项禁止:禁止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禁止借用他人名义;禁止允许其它单位借用自己的名义2.认定为无效合同的情况: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3.此类无效合同的处理:1)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2)施工合同无效,且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1)修复后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
本文标题: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总结了历年真题的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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