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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编写:审核:批准:2011年9月30日前言本方案由设备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本方案的起草部门:设备工程部。本方案的编写人:赵楠杜延海本方案的审核人:王海峰本方案的批准人:唐勇本方案由设备工程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本方案2011年第02次发布,本次为第02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张热公司)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提高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张热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第三条张热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开发”的原则。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张热公司电力二次系统,所有涉及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等均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引用标准及规范:《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6]34号文第二章主管领导、部门及人员的管理职责第五条张热公司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行、检修、调试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公司的生产主管领导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审批;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的归口管理单位为设备工程部。设备工程部职责:负责对电力二次防护各项实施情况和应急预案进行监督,并负责完成各项电力二次防护的整改工作。发电部职责:负责电力二次防护设备的使用,并按时参加每年开展的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培训,发电部値长、机组长等重要运行人员应熟悉二次防护的实施情况及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安全监察部职责:负责对每年的二次防护应急演练进行监督,并在每次应急演练后提出修改意见,督促设备工程部对应急演练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总经理工作部职责:负责对电力二次安全按防护进行辅助管理,主要是针对非生产控制区的网络管理。第六条设备工程部继电保护室应设置专门的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管理人员,专管人员配置不应低于2人。在设备工程部的督导下,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管理人员负责完成各项关于本厂电力二次防护整体方案的实施与自评估、对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及对专家发现问题的整改。如设备出现问题,需要厂外人员帮助解决时,必须在电力二次安全防护专管人员监护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消缺。第七条设备工程部对管辖范围内的技术、方案负责审核,对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的产品选用提出指导意见。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八条张热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第九条张热公司设备工程部要根据电力二次系统防护情况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防护实施方案应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华北电网自动化处)审批,如有二次防护实施方案改动应重新上报华北电网自动化处审批。第十条涉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产品应具备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国家电监会信息中心)认可的有关证明。第十一条未完成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前应制订安全防护改造应急措施。第十二条在对电力二次系统进行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部分应用系统及网络未按照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执行的应限期整改,若限期之内还不能完成,则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三条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本单位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现、应急安全隔离措施、事件上报、安全处理、事件反馈等几个方面,并每年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核手续,存放在规定的地方,并根据演习的结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第十五条对在电力二次系统中发生的安全技术事故和安全事件,要采取妥善措施,防止事件扩大,保护好现场,并在立即向华北公司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华北电监会报告,并在8小时内提供书面报告。对隐报、缓报、谎报或未在上述时间内报告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第五章培训与评估第十六条设备工程部每年举办不少于一次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能和意识。培训记录表见附表1。第十七条由设备工程部组织,每两年对本厂的二次安全防护情况进行自评估,在进行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中应严格控制风险,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参加评估的人员应将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第十八条华北电网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监督检查专家组对张热公司电力二次安全防护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继电保护人员应按照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积极进行整改。第六章审定周期的规定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审批之日起实施,两年内有效。第二十条本制度有效期过后,需由设备部组织对制度重新进行审定,然后报公司主管生产领导审批,并报安全监察部备案。第二十一条如果本制度在有效期内,经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监督检查专家检查发现问题,应针对问题在制度的有效期内即对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审批、备案。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设备工程部。附表1:培训记录表培训日期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内容摘要:(1)(2)主讲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
本文标题:电力二次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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