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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鹿邑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4〕21号)和省政府关于迎接考核的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我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排查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一)空气质量现状鹿邑县系河南省直管县,位于河南省的东部豫皖交界处。东临安徽省亳州市,西接淮阳县,北靠柘城县,南望郸城县。鹿邑县总面积1238平方公里,总人口118万人。鹿邑是道家创始人老子故里,鹿邑属于黄河冲积平原的一部分。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3°C。是一个典型的内陆农业县,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高粱、棉花、烟叶等。大力开展植树造林1.3万亩,植树182万株,“全国绿化模范县”。县城规划区面积80平方公里,已建成3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人口达26万,城镇化率达38%。-2-2015年大气质量PM10平均浓度73μg/M3,去年80μg/M3,同比-7μg/M3,比去年降低8.8%;PM2.5今年平均浓度63μg/M3,去年79μg/M3,同比-16μg/M3,比去年降低20.3%;2015年1—11月优良天数208天占62%,去年优良天数163天占48.8%,比去年增加13.2%。(二)面临的主要大气环境问题1.建筑施工扬尘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六个百分之百”在较小的工地中执行不到位。市政工程不能全覆盖。2.道路机扫率有待提高。3.没有成立独立的大气管理机构。人员偏少,没有经费,力量薄弱,与省政府和省厅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4.机动车辆的监督性监测建设能力不足。(三)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情况根据《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要求,我县目标任务为:到2017年浓度为90微克/立方米。其中2014年可吸入颗粒物完成总任务的10%以上;2015年完成总任务的30%以上;大气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全年优良天数要高于280天。力争用五年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通过努力,截止到11月底,我县PM10平均浓度73μg/M3,去年80μg/M3,同比-7μg/M3,比去年降低8.8%;PM2.5今年-3-平均浓度63μg/M3,去年79μg/M3,同比-16μg/M3,比去年降低20.3%;2015年1—11月优良天数208天占62%,去年优良天数163天占48.8%,比去年增加13.2%。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1.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控制。根据国家人民政府发布的禁止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政策性文件。我县严格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进行核准备案,所有政策按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关于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政策及文件执行,严禁新增产能。2.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清理。鹿邑2015年度备案的工业项目全部为国家鼓励项目,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没有新增产能。也没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3.落后产能淘汰。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小”企业(小火电、小水泥、小炼油、小玻璃、小钢铁)拉网式排查整治,发现一家,坚决取缔一家;2015年内没有符合落后产能淘汰项目。4.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县城内没有工业企业,更没有涉气企业,没有重污染企业搬迁任务。(二)清洁生产-4-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技术改造。我县认真落实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按照《清洁生产法》对我县重点涉气企业进行归类管理,2014年三和皮革集团、宋河酒业、国能生物质电厂等4家企业已经完成第三个轮次的清洁生产审核,2015年没有符合清洁生产的企业。(三)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1.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控制建成区煤炭销售总量。2.煤炭洗选加工。我县没有煤炭矿藏资源,没有煤炭洗选加工企业。3.散煤清洁化治理。规范煤炭销售管理,严格监督入境燃煤质量,对不符合清洁煤炭标准的进行清查清退。4.国四与国五油品供应.2014年初我县全部完完成境内燃油的升级工作,汽油执行国五标准、煤油执行国四标准。并由商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联合督导督查,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把不符合标准的燃油落实到位。(四)燃煤小锅炉整治1.燃煤小锅炉淘汰。进一步修订扩大了《鹿邑县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方案(试行)》(鹿政〔2015〕12号),由发改委、城管局推动县城煤炭销售的规范和管理。按照《鹿邑县2015年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强力推动县城建成区的燃煤-5-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针对拆改工作复杂情况,工作中分批分类,先难后易,集中力量,整体推动。目前,完成县城建成区(含产业集聚区)36台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完成计划任务的97%。因大华建材长期停产1没有改造,待产权组合完成进行治理,不改造不得生产2.新建燃煤锅炉准入。根据全省蓝天行动计划和要求,我:县从源头抓起,严把新改扩建项目审批关,进一步优化燃料结构,突出清洁能源及生产,本年度至今我局未审批一例建设项目燃煤锅炉项目,仅有少数天然气锅炉和生物质锅炉。(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1.工业烟粉尘治理。针对我县企业、砂石料场、码头料场、煤场等长期堆放沙石、煤炭的场所,根据不同的行业特征,国能生物电厂、辅仁堂制药、宋河酒业等建立了分别要求建立了密闭料仓、传输装置,露天堆放的全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国能生物电厂料渣收集部分,改造成密闭仓储;河南护理佳纸业在已经建成喷淋装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封闭的煤炭储存实施,在工业颗粒物控制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国能工业大气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并正常使用;辅仁集团、九鼎饲料等企业完成生物质锅炉的改造;农飞科技有限公司、金日油业等多家企业完成燃气锅炉的更换改造工作。为规范鹿邑县环境监控工作,全面提升环境监控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6-依照环保部《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环发〔2010〕232号)、《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办法》(环办〔2010〕106号)、《关于印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环发〔2008〕6号)、《关于加强全省环境监控机构建设及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的通知》(豫环文〔2010〕257号)等规定进行自查。加大企业在线监测。鹿邑县监控机房于2013年完成升级改造,配置三台服务器用于国发平台,符合国家污染源监控平台建设标准。全县7家企业,共有基站9个,全部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并安装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动监控设施1个,为自动监控数据在排污收费、超标预警、总量减排、监控报告等提供了及时信息。各基站传输有效率均能达到95%以,提高涉气企业的监控水平。2.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我县油气回收目标任务为鹿邑分公司西环加油站、鹿邑分公司三里桥加油站、鹿邑分公司渦北加油站、鹿邑分公司城东加油站、鹿邑分公司交通加油站鹿邑分公司城西加油站6个加油站,现在已经全部完成。同时,积极推动其他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六)城市扬尘污染控制1.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住建局按照《施工扬尘管理办-7-法》对各类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等施工工地和构筑物拆除场地周边设置围挡,严禁敞开作业;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进行地面硬化,降低扬尘污染。强化了对县城21家建筑工地的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即现场封闭管理百分之百、场区道路硬化百分之百、渣土物料篷盖百分之百、洒水清扫保洁百分之百、物料密闭运输百分之百、出入车辆清洗百分之百。并将建筑扬尘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模式化、长期化。2.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了道路扬尘整治工作。加大道路清扫力度,提高了机扫比例,机扫率达到了40%;城区全覆盖推行垃圾不落地工程,规范了垃圾处理工作流程,在垃圾运输途中,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垃圾抛洒造成二次污染;主干道每天洒水至少3次,扩大县城规划区洒水范围,实行县城建成区道路洒水全覆盖。规范工程车辆密闭,杜绝渣土的抛洒,彻底减轻道路扬尘的污染;我县垃圾处理场现在日处理垃圾275吨,年总处理量10万多吨,征收垃圾清运费104万元,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1%以上。县城扬尘污染状况得以显著改善。(七)机动车污染防治1.淘汰黄标车。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格执行《河南省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加快规范黄标车淘汰的力度。按照公车和私车、自用与营运车辆同步推动的方法,进一步加快-8-黄标车淘汰的步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细化了环保、公安、商务、财政等部门的职责,制定了《黄标车限行区域规划》,以管促进车辆淘汰的速度,2015年我县淘汰黄标车任务为1551辆,已经完成2070辆,完成任务的133.46%;营运车辆任务为1394辆,已经完成1394辆,完成任务的100%。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淘汰任务2.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建设了尾气检测中心,规范管理机动车辆的尾气检测工作,严格审验标准,使环保标注管理规范化、长期化管理制度。由交警大队划定黄标车禁行区。把环保标志的发放做为安全检测的前提条件,严把环保标志的发放关。制定了《黄标车限行区域规划》,从严查处黄标车禁行区内行驶和无标车上路行驶,以查促管,提高机动车辆环保标志的管理工作。3.新能源汽车推广。建设汽车天然气加气站,完成公交车辆的改造工作。4.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设两个环保监测中心,保障全县所有机动车辆的正常监测能力,支撑正常的环保标志的发放任务。5.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享受城市发展和迅速增长及大量使用机动车带来的便捷和舒适的同时,同样不可避免的要-9-面对不堪忍受的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和能源短缺带来的油价不断上涨等难题。公共自行车是无碳排放、短途便利和有益健康的绿色交通工具,智能化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具有通借通还、循环使用,自助服务等优点,凭借其便捷、健身、节能、环保等诸多优势,成为极力推广的公益性事业,骑自行车成为广大市民短途出行,业余健身、休闲观光的时尚选择。可以使市民及外来游客方便快捷使用公共自行车,低成本的解决城市拥堵,带来环保效应,提升城市形象。2015年4月份招商引资了公共自行车的惠民项目,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并负责施工安装。服务系统建设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突出重点、逐步完善”的思路,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旅游景区、老城区为主,设置服务网点40个,投放公共自行车600辆,目前该项目基础建设已全部完成,已经正式运营。鹿邑县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是县委、县政府缓解“行车难、停车难”的有效举措,也是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打造宜居鹿邑,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根本要求,更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惠民工程(八)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1.新建建筑节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绿色建-10-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3]57号)和《河南省绿色保障性住房行动实施方案》(豫建科[2014]123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建科[2015]33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我县紧紧围绕年初下达的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圆满完成全年计划目标任务。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等形式,检查了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质量等相关手续,确保了大部分施工单位能够按满足节能设计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率达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率达到97%以上。我县高度重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系统的学习,并结合我县实施情况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鹿邑县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出台为我县推进绿色建筑大力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县已成立专门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建立了建筑节能部门联动机制,我县目前在建筑节能方面实现了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许可、验收、竣工等环节实现了全过程监管。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加强了进入工地现场建筑节能材料、建筑节能设计变更、节能专项验收和备案、房屋销售合同建筑节能专篇的管理制度,确保我县建筑工程积极全
本文标题:2015年度大气自查报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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