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汽车理论 > 汽车产品《备案表》的填报(XXXX年调整部分)
汽车产品《备案表》的填报(2012年调整部分)2012年5月目录1.构成2.申报方式的选择3.公告参数的填报4.备案参数的填报5.照片和图纸6.其他1.《备案表》的构成2.申报方式的选择申报方式共15种:同一型号的新产品只能选择1种申报方式填报备案表,不得选择2种或2种以上申报方式。全部申报方式包括以下十五种:第一种:三类底盘产品;第二种:二类底盘产品;第三种:半挂车产品;第四种:承载式车身M1类产品;第五种:承载式车身M2、M3类品;第六种:承载式车身N1类产品;第七种:承载式车身N2、N3类产品;第八种:甲醇汽车,M1类产品;2.申报方式的选择第九种:甲醇汽车,M2、M3类产品;第十种:甲醇汽车,N2、N3类产品;第十一种:空白;第十二种:二类底盘改装N1类产品;第十三种:二类底盘改装N2、N3类产品;第十四种:采用国产整车改装M1类产品(产品型号为“5”字头);第十五种:采用国产整车改装非M1类产品(产品型号为“5”字头);对于第四、五、六、七类申报方式也称全项申报。2.申报方式的选择申报方式选择的要求●采用进口整车及进口底盘的改装车产品按照相应第四、五、六、七类申报方式填报备案参数,在底盘类别处填写“二类底盘”、“三类底盘”或“整车”。●牵引车产品按照相应第七类申报方式填报备案参数。●半承载式车身产品按照相应第四、五、六、七类申报方式填报备案参数,在底盘类别处填写“承载式车身”。●一次性制造完成的产品按照相应第四、五、六、七类申报方式填报备案参数,在底盘类别处填写“二类底盘”、“三类底盘”或“整车”。2.申报方式的选择●如果被作为同一型式的基础车型尚未完成检验,则基础车型应不晚于申请车型进行备案表的填报。●如果改装车所采用的三类底盘、二类底盘或整车尚未登录《公告》,则其采用的三类底盘、二类底盘或整车应不晚于改装车进行备案表的填报。●对于新能源产品,应在按照要求选择以上申报方式的同时,选择”新能源产品”。●三类底盘改装的车辆须采用全项申报的方式。3.公告参数的填报◆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应为空,不得填报“不适用”或“N/A”.●QA002---产品型号、QA003---产品名称、QA006---底盘型号、QA012---底盘名称1.型号按照《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要求编写2.专用汽车名称按照GB/T17350要求编写(在GB/T17350中暂时没有对应车型的,应事先到中机备案)。3.乘用车型号应按照QC/T775的要求填写。●QA016---底盘类别1.底盘产品填报“二类底盘”或“三类底盘”(对于具有底盘生产阶段,但按照一次性制造完成申报方式申报的产品,按照相应底盘形式填报);2.承载式和半承载式产品填报“承载式车身”;3.整车改装产品填报“整车”;4.牵引车产品不得填报此栏。3.公告参数的填报●QA051---发动机功率(kW)1.常规汽车应填报发动机额定功率,如填报发动机净功率,应在其它栏内注明。2.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填报驱动电机的峰值功率,后面用括号注明电动机峰值功率;如有多个驱动电机同时装在一辆车上,中间用半角“/”隔开。●QA052---油耗(l/100km)1.挂车不填此栏;2.底盘、带有专用作业装置的车辆(GB/T17350)、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和救护车、不能燃用汽油和柴油的汽车不填此栏;3.二甲醚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填此栏;4.其它(除以上第1、2、3条规定)车辆均应填写(含混合动力汽车),数值为企业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规定的综合油耗数值(即油耗申报值)。5.选装多种发动机时不同油耗值应与发动机型号相对应;对轻型车,存在自动档和手动档选装的,分别填写自动档油耗和手动档油耗;二排、三排座、不同整备质量的也可分别填写。如未按照发动机型号、变速器型式、座位数和整备质量的不同进行区分填报,则认为满足同样的企业填报限值要求。6.符合同一型式条件的车型应填报原基础车型油耗;7.轻型混合动力汽车按GB/T19753测量并填报,重型混合动力汽车按GB/T19754测量并填报。3.公告参数的填报●QA054---其它应在此栏填报的内容包括:1.罐式汽车填写运输介质名称、密度、总容积、罐体有效容积及罐体外形尺寸;混凝土搅拌车填搅拌容积。容积单位应填“立方米”,不应填写“M3”或“m3”。2.仓栅式、篷式车的车厢底板到顶部高度。篷式车应注明“侧面不开门”。3.随车起重运输车的起重机的型号、质量(kg)、最大起升载荷(kg)。4.车长超过13米的车辆运输半挂车,应注明所配半挂牵引车型号。5.车长超10米的二轴罐式半挂车应注明牵引车为三轴。6.集装箱半挂车运送的集装箱尺寸。7.厢式半挂车和具有不同车室的厢式货车应注明车厢顶部封闭,不可开启;8.发动机净功率值:如不填净功率,净功率的计算按额定功率的90%计。9.清障车的托举质量。3.公告参数的填报●QA054---其它10.应装行驶记录仪的车辆应填写“应装行驶记录仪”。11.选装部件名称及其它内容。12.集装箱半挂牵引车鞍座承载面空载离地高,单位mm。13.对于小鹅颈或车架上平面在一个完整水平平面内的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填写牵引销处的车架总高度,对于大鹅颈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填写货台空载离地高,单位mm。14.新能源汽车除需按常规汽车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外,至少还需填写以下内容(适用时):(1)产品的技术阶段(填写起步期、发展期、无过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有过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2)起步期产品:批准示范运行的区域、范围和条件;发展期产品和有过渡期限制条件的成熟期产品:批准销售的区域、范围、条件;区域应具体到城市;申报新能源汽车底盘时,不注明运行区域;(3)混合动力汽车填报:是否允许外接充电;(4)储能装置的种类、生产企业(储能装置的定义见注2)。3.公告参数的填报●QA054---其它15.改装车如果仅采用底盘的部分发动机、轮胎,则需填写“仅用××发动机、××轮胎”。16.有关VIN的说明。(不含有效期)17.汽车起重机及类似车辆的前伸、后伸。18.低平板半挂车应注明货台空载离地高(mm)及“仅运送不可拆解物体”。19.装有随动桥的车型注明“随动桥不可提升”。20.运送危险货物的品名及其类项号。21.越野载货汽车的越野载质量和越野总质量。22.最大总质量超过55000kg的汽车起重机、消防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沙漠车、油田作业类车辆等需要在此栏注明“超限”。其他产品,若不符合GB1589也需要在此栏注明“超限”。23.专用车辆的专用功能和专用装置描述。24.车长大于13m、小于14.6m的整体封闭式半挂车,应注明“仅可在高等级公路上使用”。3.公告参数的填报●QA054---其它25.装备ABS的车型应注明ABS的型号及生产企业。26.装备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产品标明所用材料材质、连接方式以及后部防护装置的主要尺寸参数(断面尺寸和离地高度)。27.非公路、旅游客车应在公告“其它”栏注明“该车不作为公路、旅游客车使用”。28.对于作为有限速要求的车辆底盘,应注明“可选装限速装置,限速××km/h”。29.对于运送危险货物的半挂车产品,应注明“采用具有限速装置的牵引车”;牵引车产品应注明“可选装限速装置,限速××km/h”。4.备案参数的填报总体要求:◆对于不适用的备案项目,应填报“不适用”或“N/A”;备案项目的填写不能为空.◆同一部件的相关项目应一一对应,如灯具的型号与生产企业等.当填报的同一部件的相关项目不是一一对应时,按照存在最大排列组合处理.◆不同部件之间如存在固定的对应配置,应在第QB039项中给出说明,如发动机和变速器的对应等.未说明对应配置关系的,按照存在最大排列组合处理.◆对于采用二类底盘或整车的改装车产品,相对于原二类底盘或整车未改动的备案项目,应填报”未改动”.4.备案参数的填报●QB0093轮辋规格1.按照GB/T3487-2005《汽车轮辋规格系列》填写;2.前后一样只填写一个即可,前后不一样以“前轮轮辋/后轮轮辋”的型式表达。选装多种轮辋时不同规格之间应以半角格式的“,”隔开,中间不留空格。●QB0171前桥(轴)型号、QB0172前桥(轴)生产企业包括单一前转向桥和前双转向桥,对于前双转向桥按照“第一轴/第二轴”填写。有多个数值时,中间以半角“,”隔开,中间不留空格。(驱动桥是下列等部件构成的总成:壳体\左右半轴\转向节\差速器\摆臂\轮毂\轴承\主减速器\悬架弹簧\减振器;非驱动桥是下列部件等构成的总成:车轴(含拖臂总成)\轮毂\轴承\悬架弹簧\减振器;前桥、后桥备案参数要根据具体情况填写。)●QB0173后桥(轴)型号、QB0174后桥(轴)生产企业存在多轴时,按照“第二轴型号”、“第三轴型号”、“第四轴型号”……填写。(同上)4.备案参数的填报●QB004---车身或驾驶室型式1.承载式车身产品填“承载式车身”;2.非承载式车身客车产品填“非承载式车身”;3.非承载式货类产品填写“单排”、“双排”、“排半”、是否带卧铺、是否可翻转等。4.乘用车还需填写左右车身是否对称、是否有天窗及天窗位置等。●QB0061迎风面积(m2)1.以国家标准规定的全数值修约方法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3.58。2.填报实际数值,也可通过车高减去离地间隙乘以车宽简化计算。4.备案参数的填报QB0062空气阻力系数CD1.以国家标准规定的全数值修约方法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0.65。2.填报实测数值,也可填报标准规定固定值。解释:-QB0061及QB0062为重型车油耗所需参数。-半挂牵引车、自卸汽车、货车(不含自卸汽车)、城市客车和客车(不含城市客车)的空气阻力系数分别取固定值0.8、0.8、0.8、0.65和0.65。QB007车身(或驾驶室,含顶盖)本体材料1.填写车身或驾驶室的本体材料,如“金属”或“玻璃钢”“碳纤维”等。2.对驾驶室同时说明顶盖的材料。解释:与前版相比,增加了对N类驾驶室的要求。4.备案参数的填报●QB0252限速装置型式对于非ECU控制的外接装置应具体指明安装位置。QB0253限速装置型号QB0254限速装置生产企业QB0262运送爆炸品的罐体材料QB0263运送爆炸品的罐体设计压力QB0272运送剧毒化学品的罐体材料QB0273运送剧毒化学品的罐体设计压力QB0411半挂车牵引销型号半挂车填写牵引销型号,其他被牵引车辆填写牵引连接装置的型号。4.备案参数的填报●QB042车身或驾驶室骨架材料指金属种类、玻璃钢、碳纤维等解释:增加了对乘用车及N类车的要求。QB043车窗数量QB0441电动车窗电操作方式QB0442天窗电操作方式QB044隔断系统的电操作方式对QB044、QB0441、QB0442均指M1类,是否一触式。QE0151辅助制动装置型号QE0152辅助制动装置生产企业4.备案参数的填报QF047尾部标志板型号QF048尾部标志板生产企业解释:目前主要针对632号文要求的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必须装配。QF049LED前照灯型号QF050LED前照灯生产企业解释:M,N类车选装。QG030驾驶员正面气囊生产企业QG031驾驶员正面气囊型号解释:此两项主要由于GB11557-2011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增加了对小于1500kg的N1类车辆要求。4.备案参数的填报QG045驾驶员座椅头枕型号QG046驾驶员座椅头枕生产企业QG052前排右侧乘员座椅头枕型号QG053前排右侧乘员座椅头枕生产企业QG0611其他乘员座椅头枕型号QG0612其他乘员座椅头枕生产企业解释:以上6项由于头枕增加适用范围,扩展到M,N类汽车座椅头枕,不适用于折叠、侧向、后项座椅头枕。4.备案参数的填报QG0761刮水器控制器生产企业QG0762刮水器控制器型号QG0811组合仪表型号QG0812组合仪表生产企业解释:以上4项为GB14023-2011同一型式新增要求。QG106D仪表板型号解释:N类车填报,为GB26512-2011同一型式新增要
本文标题:汽车产品《备案表》的填报(XXXX年调整部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9950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