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2012年度黑龙江细菌耐药监测方案修改
2012年度黑龙江省细菌耐药监测方案近年来,由于抗菌药物的大量使用,尤其是滥用,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和耐药菌感染的流行,针对这种状况,卫生部开展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办法》中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和细菌耐药监测网,定期公布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和细菌耐药监测情况,督促和指导合理应用抗菌药物。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的指示精神,黑龙江省卫生厅决定成立黑龙江省细菌耐药监测网,并委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本项工作的技术负责单位,即研究中心。细菌耐药监测的目的和意义掌握黑龙江省细菌分布、流行和耐药状况,获取有价值的细菌耐药及变迁的资料,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使抗菌药物应用更加合理,从而有效地遏制细菌耐药性增长。同时,还可以为感染控制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细菌耐药监测方案1.监测网成员单位选择与研究者的确认受省卫生厅委托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为监测网的技术负责单位和中心实验室,主要负责耐药监测网工作的组织、实施、研究方案设计、技术指导、结果分析、总结等;各监测网成员单位按监测方案设计要求进行菌株的收集、鉴定和药敏试验,参加研究协调会议,并定期向黑龙江省细菌耐药监测网上报监测数据。监测网成员单位的选择原则:1)选择黑龙江省有区域代表性的医院,基本覆盖全省各地;2)首批加入的医院,均为三级医院,这样使病人资料来源有保障;3)监测单位临床微生物工作有一定基础,在监测期间能够分离到足够的细菌样本量;同时工作人员需要熟悉细菌耐药监测工作,熟悉细菌分离、鉴定、保存和数据的处理;4)监测单位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应参加室间质评并获得合格证书;5)卫生厅在每一次监测工作开始前重新评估监测医院,对不合格单位将提出警告或暂停监测工作,所缺空位由其他医院补充;6)监测单位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相衔接。主要研究者确定原则:每一监测医院确定一位主要负责人和一位研究者,负责本单位细菌耐药监测,主要研究者应该:1)研究者对细菌耐药监测有一定的认识;2)研究者具有临床微生物专业知识;3)研究者具有协调该研究相关工作能力;监测点名单及代码:具体名单及代号见附件1。2.监测医院的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按监测方案要求进行下列工作:1)目标细菌的收集:成员单位将按方案规定收集所有的目标细菌。提高区分致病菌与污染菌的水平,特别对痰标本的培养结果,应注意收集感染致病菌,尽量排除污染菌与携带菌;2)目标细菌的鉴定:各成员单位应采用专业认可的细菌分离鉴定方法进行目标细菌鉴定;3)目标细菌的药敏试验:各成员单位药敏试验可采用纸片法(K-B法,见附件2),也可采用MIC法或E-TEST进行。4)数据收集及录入:成员单位应采用统一规定的WHONET软件进行监测数据的录入,要求按WHONET要求逐项填写,勿留空白,其中必须填写的项目包括:医院名称:请统一填写监测医院代码(附件1),如哈医大一院请填写A05,黑龙江省医院,请填写A01科室:按Whonet软件统一要求代码填写鉴定号或标本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标本分离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标本种类(来源):按Whonet软件统一要求代码填写细菌名称:按Whonet软件统一要求代码填写药敏结果:请填写具体数字,不要仅标出“R”,“I”,“S”。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需定期对数据进行检查核对,以保证其准确性和科学性。尽量区分院内感染或社区感染,院内感染病例诊断应符合以下几点:对于无明确潜伏期的疾病,发生在入院48小时后的感染;对于有明确潜伏期的疾病,自住院第一天算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病人发生的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在原有医院感染的基础上,出现新的不同部位的感染或在原有感染部位已知病原体的基础上,又培养出新的病原体。5)数据上报:各成员单位需按监测方案规定,统一在2012年每个季度后,通过E-MAIL向黑龙江省细菌耐药监测网传送上季度监测数据,每次发送的文件名,请按下列方式编写:医院编号+送文件年月+后缀,例如哈医大一院2012年6-8月文件:A05-2012年(06-08).dbf;监测网接到数据后将在30日内反馈问询或信息,各成员单位务必及时回复问询并反馈信息;6)数据处理与分析:所有上报数据将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进行汇总、处理和分析。3.监测目标细菌监测目标细菌包括:1)所有无菌部位(血、脑脊液、骨髓、胸水、清洁尿、腹水等)来源的非污染细菌;2)各种来源的下列细菌链球菌属: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嗜血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志贺菌属;伤寒沙门菌;脑膜炎奈瑟菌;淋病奈瑟菌。3)脓标本、引流物、组织标本等葡萄球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和溶血葡萄球菌;肠球菌属:粪肠球菌,屎肠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肠杆菌属:产气肠杆菌,阴沟肠杆菌;枸橼酸杆菌;沙雷菌属;铜绿假单胞菌;不动杆菌属;嗜麦芽窄食单胞菌。洋葱伯克霍尔德菌4)痰标本(培养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咽拭子标本不收集属于正常菌群部分的菌种,如草绿色链球菌、肠球菌属细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奈瑟菌属细菌、棒状杆菌属细菌。注意事项:1)对于同一部位、且反复培养相同的细菌,只要求上报第一株细菌结果,但敏感性差异较大的细菌结果均应上报;2)所有分离细菌应分类到种,如应填写表皮葡萄球菌,而非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3)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来源于无菌部位)应报告是否产ESBL;4)葡萄球菌必须填写头孢西丁的抑菌环直径;4.监测药物选择原则由于各医疗单位用药习惯不同,同一种细菌敏感试验所选择的药物也不尽相同。为使耐药监测对各地临床工作有指导意义,监测网规定如下监测药物选择原则:1)参照CLSI2011年标准;2)不同种属细菌药敏试验要求的药物有所不同;3)每一种属细菌推荐不同抗菌药物组合,对于“必须纳入药物”要求必须进行测试,对于其它药物,各单位依据自身情况酌情选择,详见下表。细菌名称药敏试验必须纳入药物葡萄球菌属青霉素、苯唑西林、头孢西丁、头孢唑啉、庆大霉素、红霉素、环丙沙星、左氧沙星、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SMZco、克林霉素肺炎链球菌青霉素G(苯唑西林)、红霉素、克林霉素、左氧沙星、万古霉素、SMZco、利奈唑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头孢呋辛、头孢曲松(头孢噻肟)肺炎链球菌以外的链球菌青霉素G、氨苄西林、红霉素、克林霉素、左氧沙星、万古霉素、SMZco、头孢曲松(头孢噻肟)、利奈唑胺肠球菌属青霉素G、氨苄西林、庆大霉素(120µɡ/片)、环丙沙星、左氧沙星、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米诺环素、呋喃妥因嗜血杆菌属氨苄西林、氨苄西林/舒巴坦、头孢呋辛、头孢克罗、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左氧沙星、SMZco、阿奇霉素(请测定β-内酰胺梅)肠杆菌科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枸橼酸杆菌、沙雷菌属等)氨苄西林/舒巴坦、头孢呋辛、头孢西丁、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头孢他啶、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头孢吡肟、亚胺培南、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左氧沙星、SMZco志贺菌属伤寒沙门菌氨苄西林、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左氧沙星、SMZco、氯霉素、铜绿假单胞菌哌拉西林、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头孢他啶、氨曲南、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吡肟、亚胺培南、美罗培南、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环丙沙星、左氧沙星、多粘菌素不动杆菌属氨苄西林/舒巴坦、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头孢他啶、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吡肟、亚胺培南、美罗培南、阿米卡星、左氧沙星(或环丙沙星)、多粘菌素、米诺环素嗜麦芽窄食单胞菌左氧沙星、SMZco、米诺环素、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头孢哌酮/舒巴坦洋葱伯克霍尔德菌头孢他啶、头孢吡肟、SMZco、美洛培南、左氧沙星、米诺环素、替卡西林/克拉维酸、头孢哌酮/舒巴坦脑膜炎、淋球奈瑟菌青霉素G、头孢呋辛、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四环素、左氧沙星(或环丙沙星)、大观霉素(淋菌)5.研究报告研究结果将以下列形式发表:1)监测结果将以监测网名义,书写研究报告,向卫生厅汇报;2)研究结果以研究报告形式,通过卫生厅公布,供全省医疗单位临床应用;6.质量控制为保证整个监测工作质量可控,避免整体和/或各医院间偏差,各参加单位临床微生物科/室与研究中心在进行耐药监测工作时需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措施,具体从以下几方面保证监测工作质量:1)监测单位质量控制:参加卫生部或省临检中心室间质评考核并合格;具有室内质量控制体系,如室内质控规则、实施记录;研究中心将不定期对成员单位进行质控。对于质控不合格的单位,将通过协调会、专家讲座、现场考察等形式帮助其完善。2)监察:研究中心负责本研究质量,将根据监测点情况进行监察、指导,包括现场检查。3)资料审查:研究中心收到各成员单位数据后将及时审查,对异常结果给予反馈,监测点应给予解释、复核。4)培训:将视监测情况开展培训。5)对特殊情况的特殊处理办法:当出现下列不常见耐药现象时,各参加单位首先需自行复核实验结果,若确为此结果,立即通过Email或电话报告研究中心,由研究中心决定是否送菌。如需送菌,请按菌种运送要求尽快找快递公司将菌株送交中心,同时保留菌株直至收到监测负责单位的反馈信息。监测负责单位确认后,一方面将确认情况反馈参加单位,另一方面,如需要,上报上级机关。对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烷中介及耐药的葡萄球菌;对青霉素耐药的化脓性链球菌;对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烷耐药的肠球菌;对碳青霉烯类耐药的肠杆菌科细菌;对全部测定抗菌药物均耐药的菌株。7.监测时间和报送数据时间具体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为第一年度,每季度报送前一季度数据(第二季度第一个月10号报送数据)。如2012年.9.月10日上报2012年6—8月的数据。8.研究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联系方式电话:85555150负责人:路娟联系人:陈淑兰,刘倩上报数据邮箱hlj_hrb1202@126.com附件12012年度细菌耐药监测单位名单及代码2012年度细菌耐药监测网监测成员单位为63家,规定医院编号为所在区域代号后按顺序添加数字,详见下表:代号医院名称代号医院名称A01黑龙江省医院E01黑龙江省农垦精神神经病医院A02黑龙江省第二医院E02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A03黑龙江省第三医院E0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中心医院A04黑龙江省第四医院E04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分局中心医院A05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E05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中心医院A06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E06黑龙江省森工总医院A07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F01大庆市第三医院A08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F02大庆市人民医院A09哈尔滨市第一医院F03大庆市第四医院A10哈尔滨市第二医院F04大庆油田总医院A11哈尔滨二四二医院F05大庆市第二医院A12哈尔滨市第四医院F06大庆市龙南医院A13哈尔滨市第五医院G01绥化市第一医院A14哈尔滨胸科医院G02七台河市人民医院A15哈尔滨市儿童医院G03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A16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G04双鸭山煤炭总医院A17哈尔滨市传染病院G05双鸭山市人民医院A18哈市第一专科G06鹤岗市人民医院A19哈市普宁医院G07鹤岗矿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B01齐齐哈尔市第一医院G08鸡西市人民医院B02齐齐哈尔市第二医院G09鸡西矿业集团总医院B03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G10伊春市中心医院B04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G11伊春市林业第二医院B05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B06齐齐哈尔第一精神病医院C01牡丹江市第一医院C02牡丹江市第二医院C03牡丹江医学院红旗医院C04牡丹江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C05牡丹江市肿瘤医院C06牡丹江市妇幼保健院C07牡丹江神经精神病院C08牡丹江传染病院C09牡丹江心血管医院C10牡丹江林业中心医院D01佳木斯市精神病医院D02佳木斯大
本文标题:2012年度黑龙江细菌耐药监测方案修改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99859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