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2015-2016年辅修租船
第一章船舶经营方式第一节:主要船舶经营方式海上运输的两种基本方式定期船运输(LinerShipping)/班轮运输船舶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或时间表)在特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挂靠港口顺序,经常地从事航线上各港口之间的船舶运输方式。不定期船运输(TrampShipping)/租船运输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根据货源情况签订运输合同或船舶租用合同进行货物运输的基本营运方式。整艘船或部分舱室,在一个或几个具体航次,数月或数年内出租船舶给承租人使用。第二节:班轮运输租船运输的主要区别异:1、含义班轮运输是指船舶在特定航线上和固定港口之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进行有规律的、反复的航行。租船运输是根据双方协商的条件,船舶所有人(船东)将船舶的全部或一部分出租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物运输任务,租船人按约定的运价或租金支付运费的商业行为。2、特点班轮运输有固定的航线、港口、船期、费率;租船运输没有固定的航线、港口、船期和运价。3、服务对象班轮运输非特定的分散的众多货主;租船运输特定的大宗货物。4、适用范围班轮运输有利于一般货物和不是整船的小额货物运输;租船运输低值的大宗货物,而且一般是租用整船装运。5、灵活性班轮运输较差、按船期表出船;租船运输较强、可避免停船损失6、确定权利义务依据班轮运输以签发提单条款为依据,并受统一的国际公约制约;租船运输以租船合同的形式加以确定。7、费用班轮运输运价合理,但较高;租船运输受供求关系影响较大,属竞争价格,比班轮运价低。8、付费方式班轮运输按相对固定的运价费率付给;租船运输受供求影响大,需事先进行调查、研究。同:都具有海洋货物运输的特点,运速慢、运量大、风险高,适用于各种大宗型货物,运输能力强,同时这两种运输方式都有利于促进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业的发展,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和完成进出口货物运输任务。第三节:班轮运输的主要特点班轮运输的特点1.航线固定2.停靠港口固定3.船期固定4.运费率相对固定5.港口装卸费由6.船方负担,船货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7.承运货物灵活第四节:租船运输的主要特点1.属不定期船,没有固定的航线,装卸港及航期,没有固定的运价。2.舱位的租赁一般以提供整船或部分舱位为主,主要是根据租约来定。承租人一般可以将舱位或整船再租与第三人3.运价或租金率由合同予以明确,费用承担或风险划分视合同而定。4.租船运输中的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期延误按租船合同规定划分及计算,而班轮运输中船舶中的一切正常营运支出均由船方负担。5.租船主要是用来运输国际贸易中的大宗货。第二章租船经营方式第一节:租船运输的分类租船运输的分类:主要有航次租船或程租(VOYAGECHARTER)和定期租船或期租(TIMECHARTER)两种。航次租船是船舶所有人按双方事先议定的运价与条件向租船人提供船舶全部或部分舱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或多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业务。定期租船是船舶所有人把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方式,在期限内限内,承运人可以利用船舶的运载能力来安排货运。包运合同(CONTRACTOFAFFREIGHTMENT:COA)又称包干合同,此类合同只确定承运货物的数量及完成期限,不具体规定航次数和船舶艘数的一种租船方式。光船租赁(DEMISEORBAREBOATCHARTER),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租船方式,也是按一定的期限租船,但与期租不同的是船东不提供船员,光一条船交租船人使用,由租船人自行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各项事宜。在租赁其间,租船人实际上对船舶有着支配权和占有权。第二节:航次租船航次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的特点:1.出租人配备船长、船员及其工资和补贴;2.出租人负责营运安排和调度;3.按装载货物的数量或船舶吨位总和以及合同约定的运价计收运费;4.合同需明确装卸费的分担方式;5.合同需订明计算装卸时间的方法,规定滞期费、速遣费的计算标准。航次租船的分类单航次程租(SINGLEVOYAGECHARTER),只租一个航次的租船。船舶所有人负责将指定货物由一港口运往另一港口,货物运到目的港卸货完毕后,合同即告终止。来回航次租船(ROUNDRETURNVOYAGECHARTER),洽租往返航次的租船,一艘船在完成一个单航次后,紧接着在上一航次的卸货港(或其附近港口)装货,驶返原装货港(或其附近港口)卸货,货物卸毕合同即告终止。连续航次租船(CONSECUTIVEVOYAGECHARTER),即洽租连续完成几个单航次或几个往返航次的租船。在这种方式下,同一艘船舶,在同方向,同航线上,连续完成规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航次,合同才告结束。第三节:定期租船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的特点1.费用负担:租期内的船舶燃料费,港口费用以及拖轮费用等营运费用,都由承租人负担,船东只负责船舶的维修,保险,配备船员和供给船员的给养和支付其他固定费用。2.租金支付:期租船的租金在租期内不变,支付方法一般按船舶夏季载重线时的载重吨每吨每月若干货币单位计算,每30天(或每日每月),或每半月预付一次。3.人员配备:船长由船舶所有人任命,船员也由船舶所有人配备,并负担他们的工资和给养,但船长应听从承租人的指挥,否则承租人有权要求船舶所有人予以撤换。4.营运调度:由承租人负责,并负担船舶的燃料费、港口费、货物装卸费、运河通行费等与营运有关的费用,而船舶所有人则负担船舶的折旧费、维修保养费、船用物料费、润滑油费、船舶保险费等船舶维持费。5.船舶的载重吨、租期长短及商定的租金率计算。第四节:光船租赁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光船租船特点1.船舶所有人只提供一艘空船。2.全部船员由承租人配备并听从承租人的指挥。3.承租人负责船舶的经营及营运调度工作,并承担在租期内的时间损失,即承租人不能“停租”。4.除船舶资本费用外,承租人承担船舶的全部固定的及变动的费用。5.租金按船舶的装载能力、租期及商定的租金率计算6.合同通常订明光船租赁前及租赁期内产生的船舶担保物权的问题。第三章租船市场第一节:市场简介1.需求船舶的租船人和提供船舶运力的出租人协商、洽谈租船业务,订立船舶合同的场所。2.租船市场作用①为船东和租船人提供服务、贸易机会,委托人通过经纪人谈判。②能使出租人和承租人快速有效的成交业务。③调节世界航运市场。④为船东和承租人提供大量的租船市场信息资料。3.租船市场的分类:干货船市场(DryCargoMarket)、油轮市场(TankerMarket)、冷藏船市场(ReeferMarket)、客船市场(PassengerMarket)、滚装船市场(RollOnRollOff)、杂货船市场(Twee-deckMarket)、集装箱(ContainerMarket)、特种运输船(SpecialMarket)、大型机械设备、散货市场(BulkMarket)第二节:市场交易方1.船舶所有人(船东)船东通常来讲就是指拥有船舶的人。船东通常雇佣船员和船长但并不亲自管理船舶。2.船舶管理人船舶的技术管理包括船员的管理、运输的经营、物流服务的维持等等。船东将这些业务外包给商业管理公司,这些公司就叫做船舶管理人。3.船舶经纪人船东与货主之间,或者船舶的买家与卖家之间的沟通桥梁。第四章租船订约实务第一节租船订约流程1.询盘:通常由承租人以期望条件,通过租船经纪人寻求租用所需要的船舶,即货求船。2.报盘:报盘也称报价或发盘,是出租人对承租人询盘的回应。若是船舶所有人先发出的询盘,则报盘人是承租人。报盘又分实盘与虚盘。实盘为报盘条件不可改变,并附加时效的硬性报价;虚盘则是可磋商、修改的报价。3.还盘:还盘是询价双方通过平等谈判、协商、讨价还价的过程。还价意味着对出租人报价的拒绝和新的一轮询价的开始。4.报实盘(firmoffer)当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的意见趋向于一致,出租人可以报实盘,要求承租人决定是否成交。5.接受定租(acceptance)承租人接到出租人所报实盘,在有效期内或者合理期限内,对实盘中所列各项条件明确表示承诺或同意,并对实盘中尚待敲定的事项加以确认并有待于双方进一步协商。这个阶段制作的文件叫做Recap文件。6.签订定租确认书(issuefixturenote)一般来说,承租人接受定租,并由出租人、承租人双方签署定租确认书,出租人、承租人之间的租船合同成立。待承租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通常会再次签署一份定租确认书,并在该确认书中载明:“ownersacceptcharterer’slastinfullandconfirmherebythefixturesubjecttodetails”。出租人接受承租人上一次最后还价的全部内容,并在此确认有待于细节洽定的定租确认书的全部内容。第二节主要租船格式合同范本租船合同范本并不是法律,并且不同范本中所包含条款的公平性、合理性差异较大。租船合同范本并非格式合同。实践中经过协商并签署的完整租船合同文本是由双方选定的某个标准合同范本中的印刷条款(pre-printedclauses)、附加条款(riderclause)或补充条款(additionalclause)共同组成。标准租船合同格式的重要制定机构有:英国航运公会(ChamberofShippingoftheUnitedKingdom)文件委员会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TheBalticandInternationalMaritimeCouncil)文件委员会纽约土产交易所(NewYorkProduceExchange)标准租船合同格式1.统一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GeneralCharter)租约代号“金康”(GENCON)制订机构: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1922、1939、1950、1966、1976、1994适用于各种货物、各种航线的应用较广泛的标准合同格式。2.定期租船合同(TimeCharterParty)土产格式(ProduceForm)纽约土产交易所NYPE1946、19933.标准的光船租赁合同格式标准光船租赁合同(StandardBareboatCharter)贝尔康(BARECON)1989、2001第五章租船合同效力第一节: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当事人:船东与租船人(租船经纪人仅为代理人)合同订立形式《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海商法》第43条: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海商法》第128条:船舶租用合同,包括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均应当书面订立。第二节: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即意思表示不真实,并不绝对导致合同一律无效。(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本文标题:2015-2016年辅修租船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01591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