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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分析一.全国腐败如何根治:首先,权力是腐败的条件,掌权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产生腐败的根据。为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一方面党和政府要反复教育官员干部;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贪污腐败分子的惩治力度,加强行政监察和舆论监督。权力是腐败的条件,缺少监督或不受监督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因此,加强对权力的舆论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必不可少的。在有的国家,如菲律宾、巴基斯坦、印度,甚至在资本主义民主、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如德国、法国,也出现了政府官员贪污受贿的丑闻。但是,只要稍作比较就可以发现,在民主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由于竞选、任期制和权力竞争的约束,由于舆论监督比较充分,腐败较难形成一种社会风气;腐败行为一旦发生,也较易受到谴责、追究和惩处。而在民主和法制欠发达的国家,腐败分子往往较易结成关系网,惩处起来难度较大,不易曝光。因此我国要想有效地反腐败,必须进行彻底的政治体制改革。走民主的道路,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广东省腐败如何根治:自去年以来,广东经历了一轮剧烈的反腐风暴,并成为中国反腐重灾区之一,一批重量级官员纷纷落马。今年,广东反腐风暴似乎并未减弱,最近的反腐进程也说明,反腐的高压态势起码在广东省仍在延续。对于广东的腐败要如何根治,首先要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包括加强整体规划,注重整体性,最大化发挥整个惩防体系的功能;注重关联性,最大限度减少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注重层次性,大力压缩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空间;注重统一性,实现制度的有序化、体系化。要使反腐取得实质成效,彻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除了反腐本身需要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外,还需要其他一些更基本的制度变革。对此,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强化。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削减政府调节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力和领域,把大量的社会经济活动交由市场主体去完成。政府管得少了,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去管理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腐败的机会也自然就减少。二是政府的决策和政策制定要公开透明,公众应该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减少政府的权力行使范围和改变行使方式,只是减少腐败的一个前提,并不能完全杜绝腐败的发生。所以,必须对政府的决策和政策制定也要有约束,这个约束就是使其公开化、阳光化。三是官员的收入和财产还必须公开。要在政策制定中做到全程公开透明,让公众参与进来,不大可能,这就给腐败留下了死角。所以还应在官员的收入和财产上做文章。从腐败的结果看,不管一个官员采取怎样的方式,如何隐秘,他最后总是要表现为收入和财富的增加。假如其财产与正常收入来源不配备,相差太大,且无法说明财产来源,那就可认定腐败。四是强化各类监督,尤其媒体和舆论监督。制度不管多么严密,执行多么严格,总有挂一漏万的时候,因此还必须加强各类监督,千百双眼睛总比少数眼睛甚至一双眼睛管用。二.滴滴快车如何在广东发展?广东可以学习上海,建立一个出租车统一信息平台,建立平台后主要解决3方面的问题:一是车辆和驾驶员身份识别,由滴滴、快的将驾驶员和车辆信息实时向平台传送,平台及时反馈驾驶员和车辆身份比对结果,滴滴、快的以此及时剔除“黑车”和“克隆车”;二是实现车辆运营状态识别,承接滴滴、快的及其他预约业务的车辆,其顶灯实时转换成“电调”,以有效削除乘客“扬招”中存在的误解;三是提高车辆运营安全性,对载有乘客的重车,屏蔽滴滴和快的的新生成订单,不再向重车发送预约信息。其次,一方面是要拓展相关服务功能。一是扩大调度车辆规模,广东省的出租车企业与该平台实现对接,逐步实现广东出租汽车一网调度。二是开发出租车身份识别功能,也就是专车、拼车的车辆和驾驶员身份识别,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出租车和驾驶员,加入信息平台。三.地方政府突击花钱问题一.地方政府为啥年底总要突击花钱?【中国经营网注】年底“突击花钱”的财政现象并非“大姑娘坐轿头一回”了,中央每年三令五申,媒体每年口诛笔伐,但年底“突击花钱”也总是年复一年的出现。究其原因,众所周知的便是“今年没花完、来年少给钱”的基数预算制度。长期以来,根据法律规定,地方政府部门每一年的预算都是视上一年度收支情况而定的,如果一个单位去年预算是1000万元,只花了800万元,节约下来的200万元不仅全部上交,而且第二年的预算可能会因此削减为800万元。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面对这样的制度,恐怕鲜有政府部门是和“钱多多”过不去的。据人民日报报道,再过几天,就要进入2014年倒计时的节奏了。每每此时,学生们开始想着放寒假,农民工准备返乡过年,商家店铺都会有年终盘点,而一些政府部门官员也会翻开财务账单,盘算着如何将预算余额用完。这就是年底“突击花钱”。据媒体报道,10月财政收支情况显示,1至10月,全国财政支出约11.4万亿元,完成预算74.2%;按照年初2014年全国财政支出153037亿元的预算,11月和12月全国财政支出将高达39484亿元。于是,问题来了,还剩近4万亿,年底怎么花?与此同时,也许有人会问,都到年关了,政府部门为何还剩4万亿元?为何不在预算编制时就堵住这一漏洞?其实,每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会听取和审议预算报告,与此同时,也存在代表“看不懂”“看不完”预算报告的情况,特别是短短几天之内,要对一个上百亿的项目“简明扼要”的财政资金投向进行准确把握,要在一叠厚厚的预算报告中审出问题,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基于这种预算监督的失位,个别地方政府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时,或者好大喜功、上报大项目,或者见利忘义、虚报项目,努力让自家的“钱袋子”鼓起来。话说回来,年底“突击花钱”并不完全等同于地方财政的“丰衣足食”,实际上基层“等米下锅”问题依然突出。按照惯例,每年全国人大在3月份才批准中央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的钱拨付到地方时已经是第三、四季度。管“钱袋子”的和花钱的严重不同步,也会逼迫地方政府部门在一年中花钱时“前紧后松”,这不仅不能说明“钱多多”,反而会影响经济民生项目必要性的建设开发。(钱到手的滞后性,即政府钱拨得慢是政府花钱都集中在年底的一大原因整治年底“突击花钱”,势在必行。如今,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背景下,在党纪国法齐头并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官员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恐怕难以再现了。因此,年底“突击花钱”并非仅仅是少数领导干部奢靡之风在作怪,而是具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顽症。未来,各级人大应严格按照预算法,进一步扎紧“钱袋子”,仔细审查各地各部门上报的项目;进一步简化财政预算的决策程序,在确保科学性的前提下,为财政“蛋糕”的切分争取更多时间。从目前来看,问题主要出现在预算编制方面,许多单位、部门为了自己的方便,把国家财政看作是唐僧肉,能够尽量要点就要点,而且是想方设法要,通过关系要,“跑部钱进”要,现在,全国财政支出实行预算管理之后,就在预算编制上下文章,如通过虚拟增加项目,本来在今年不办的项目,本来是去年已经完成的项目,但都写上,这是来钱的最好办法,于是,有些项目是年年有,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如在项目上层层加码,一个很细小的项目,在预算中却成了天价项目;如列出的项目实际上不花或少花,而花在其他项目上,如教育、扶贫等方面;如把当地的实际情况说得天大,成为要钱的另一来源,中国太大,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于是,实情就成为要钱的主要来源,但是,请多实情却是特例或者根本不存在,这样,就有了多余的钱……所以,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实事求是就成为当前预算最迫切的问题。要不然,按预算花钱就成为各单位、各部门的挡箭牌。预算的编制是否科学、合理,按道理通过预算审核可以做到,但是,预算审核部门不可能完全清楚各部门报来的预算是否属实、是否科学、合理,因为要在很短的时间内要将预算审核完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再加上审核预算的人不可能是全方位的专家,他们不可能懂得所有的开支都是合理的,所以,审核预算在中国实际上只是一种形式,审核后的预算往往与各单位、各部门报上来的预算实际上没有多少差别。正是因为如此,编制预算就成为弄虚作假的最好方式,也成为欺骗上级、骗取财政支出的最好方式。而各单位为何想尽方法将预算编制金额加大呢?根本原因还是腐败的思想在里面,如通过加大预算项目套取资金到底想干什么呢?从目前发生的情况来看,他们套取资金的目的并不是加大教育、医疗方面的支出,也不是加大扶贫、民生方面的支出,而是为了自己花钱方便,为了小团体的利益,如发放补贴、福利等方面,前几年,不是发现了许多部委所有干部职工乱开发票的事情吗?从每年审计署曝光的审计结论来看,许多问题不是年年审计年年有吗?就连所谓的科技项目最终也是由差旅费、招待费完成,成为老生常谈的事情。当然,虽然表面看来是预算成了罪魁祸首,但预算作为目前财务管理最先进的办法是不可否认的,毕竟,从预算中我们看到了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如果不是预算,我们还根本看不到这种现象不正常,也看不到问题的本质在哪里,正是预算,让我们看到了问题的本质,真应该感谢预算。由于《预算法》要求地方收支平衡,这就造成他们在年末吃准了全年财政收入之后,再量入为出地执行支出项目。根据《预算法》,地方政府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每年结余则直接上交,地方政府则认为,与其被收走,不如花掉。预算拨款进度已经纳入财政部门考核指标,所以一些地方财政局催着其他部门花钱,但是中央八项规定管得严,乱花钱的渠道没有了,而正规花钱渠道还没建立起来,出现了其他部门钱花不下去的情况。需要配套制度,让政府部门花钱按照预算执行,对不执行的官员要有惩罚制度。其实,为避免年末突击花钱,财政部在今年5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喊话地方加强财政支出力度,随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出进度明显提高。8月底通过的新《预算法》也约束地方突击花钱。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解读新《预算法》时称,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作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调节年度资金丰歉的重要工具。也就是说,一个预算年度内财政收入短收了,要通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来弥补;超收了也不能“突击花钱”,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二.如何改进年底突击花钱各项通知严禁年终突击花钱,但一方面是年年“坚决制止”,另一方面年底突击花钱数额越来越大,可见各项通知并未“对症下药”。要想规避突击花钱,在法律层面要加强立法,完善预算编制制度,改善以收定支、收支挂钩的财政体制及“基数加增长”预算编制法,细化预算项目以及加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人大要更多发挥自身的监督权,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收支体制的监管。此外,公众对财政支出应有更多的监督权和发言权。对于整个财政制度而言,预算是起点也是重要的参照点,预算的详细程度,是后期执行和监督的依据。财政支出更加透明,才能让公众真正了解年底突击花钱的真实情况,打消公众的顾虑和质疑,政府的突击花钱才能不沦为突击乱花钱。事实上,为避免“年底突击花钱”,财政部在今年5月份就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加强财政支出力度,随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支出进度明显提高。而刚刚发布的《通知》是近10年来,首次把“严禁突击花钱”单独列出,放在针对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过节相关要求的文首,足见中央“严禁突击花钱”的鲜明态度。说到底,要解决“年底突击花钱”,仅凭一纸《通知》肯定是不够的,缺乏配套执行以及相关制度完善,这也是为何多年来“年底突击花钱”一直屡禁不止的原因。因此依靠制度以及操作环节协同努力,首先是预算单位要严格预算执行,科学预算,要有效熨平资金波动,争取实际结算与预算数据相对应;还有就是财政部门也要严格考核预算执行的绩效,对执行不好的情况予以监督和处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确保将公共财政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需要在年初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年终制定支出责任追究制度。只有在财政预算制定上严格遵守科学合理的原则,在预算制定过程中充分凸显公共参与、强化监督和约束,在年终制定支出时,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的预算及财政支出效率等标准进行考核,对于预算制定和年终支出不按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或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部门负责人予以严厉的责任追究,
本文标题:20151110公共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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