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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战争--论“艺术”洗钱与反洗钱“艺术”【摘要】艺术品洗钱比传统方法更加隐蔽,而且洗钱的过程被伪装作为合法的艺术品交易,成为世人眼中的爱国之举。而且使用这种方法洗钱可能会出现艺术品升值,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对平衡掉洗钱过程中的手续费以及艺术品交易税,甚至可以趁机获取暴利。一些艺术艺术机构使用洗钱也可以拿出新的财务报表。延续下去,相关的官员腐败行为也跟着“合法化”。本文主要阐述了艺术洗钱的方法及过程,以及目前我国针对艺术”洗钱这一情况采取的反洗钱艺术”。【关键词】艺术洗钱;反洗钱;艺术品引言中国和日本在金融和经济问题上对艺术洗钱做了定义,“使用低买高卖的价格这种合法的方式来清洗目标帐户”。“第一选择就是购买市场上廉价的艺术品,无论真假和作者,然后由市场来讨价还价或虚假交易方式的进行价格投机,这时经常有第三方参与购买,那么此时就可以洗钱了。这种艺术品的过程实质就是洗钱者所进行的自拍自卖。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100万元以上的转汇以及20万元以上的现金存付都必须进行交易备案,艺术品交易市场也可以借鉴;为了防止艺术品的金融化以及货币化,欧盟之前也修改过反洗钱法案,其中涉及到了画廊,并且规定对于超过1.5万欧元的艺术品交易需要进行备案,这一点我国也可以效仿;在拍卖过程中金额较高的拍卖品的买者与卖者的资料信息不公开,但必须要存档记录;而在拍卖中也要加大税收力度,以便能够有效地控制这种艺术品洗钱行为。一、“艺术”洗钱(一)艺术品拍卖背后的洗钱手法1.黑钱洗白例如,一个数以百万计的黑金需要成为合法收入,然后每以10万元的市场价格购买乙方艺术家作品,并肆意炒作,这批作品的价值被炒成天价,再将画送拍,通过这种洗钱组织在不同的拍卖场安排不同的人用1000万元甚至更高的天价拍走,这些钱由甲方的黑金来支付,这样黑金就以艺术品投资的方式被洗白了。2.贪污式洗钱如果一个人可以控制1亿元的公共资产,那么就可以建立一个艺术投资机构或艺术博物馆。紧接着找到另一个人联手做局,将此人送拍的价值1000万元的艺术品炒作成1亿元,那么这其中的9000万元就可以被洗白,并由两人协商分享。3.关联洗钱有些天文交易不是买卖双方获得利益,而是与有关的洗钱活动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人洗钱。一个人提前一到两年的时间很吃进许多艺术家乙的绘画,并且把黑金转换成艺术品,然后经过洗钱组织与乙丙或丁炒作出上涨的价格,最后乙可以在任何时间在任何拍卖场拍卖画廊作品,同时把所获收益转移给关联方,来达到洗钱的目的。(二)艺术品洗钱的周期和步骤1.周期一般天价艺术品洗钱的周期需要两到三年时间,首先是选货,选择市面上适合用来洗钱的产品,一般选择价位几十万的,在同一类型的市场有100至300的流通量的操作更加方便。然后是入商品,在市场上购买了大量类似的该商品,一般购买几十个更加适合。紧接着是炒货,通过拍卖市场交易的协议或虚假交易将货物炒作至天价。最后是洗货,这些货物已经被炒作了几遍后,就可用于洗钱了。2.步骤一些高管贪污10亿巨大的黑金,但丙的工资只有100万,使用金不能开,所以需要洗白金,成为合法收入。所以此人就开始做艺术收藏并在市场上使用30万购买一批岳敏君的油画,在1~2年以后再将画陆续送拍,然后通过极为隐蔽的跨国洗钱组织安排另一个人在拍卖场用天价讲油画拍走,所以几次送拍以后,一些跨国洗钱组织安排不同的人使用越来越高的价格将这些油画买走,而这些用于购买的拍卖金额就由黑金支付,至此黑金就被洗白了。(三)艺术品洗钱的便捷之处和弊端1.便捷之处这种艺术洗钱方式的隐蔽性非常强,因为两个合作的人表面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甚至有可能是不同国家的人。这种方法需要采取对避税的一些技术手段,减少和降低佣金,但这个过程本身就造成了岳敏君油画大幅升值,升值的部分可以抵消一些佣金、手续费、税收等损失。所以说天价艺术品洗钱的好处是能帮自己和关联方都赚钱。2.弊端这种方式洗钱的弊端是虚假成交价格虚高几十倍甚至是几百倍泰国明显,导致一些国外流浪的中国盲流画家和不知名画家的价格甚至高过了世界大师。如果一个艺术家同时有油画和雕塑两种作品,其中油画被人用来洗钱,而雕塑没有被用来洗钱,那这两者的价格会出现天大差距。比如岳敏君的大型雕塑在加拿大温哥华拍卖每座11万都无人购买,而他的油画拍卖价格竟达到了几千万。(四)艺术品洗钱的关联方和隐蔽性1.关联方艺术品洗钱有着非常隐蔽的特性,通常会被伪装成合法的艺术品交易,并且买卖双方没有任何社会关系,这其中有一个或者很多隐蔽的跨国洗钱组织进行操控。一个周期内的货物可以帮助一个人将数十亿的国有资产装入个人口袋。如果国有企业要成立的艺术机构或艺术博物馆,很容易被管理人员通过其控制的国有资产到个人口袋的艺术。2.隐蔽性有些交易不是买卖双方得到利益,而是利益间的关联,因为卖方和买方只为未来的关联方交易做局。二、反洗钱“艺术”(一)反洗钱定义反洗钱,是指通过预防、监控等措施及方式来掩饰以及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所得以及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二)反洗钱的意义反洗钱活动对于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以及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同时打击腐败这些经济犯罪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洗钱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他会破坏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破坏市场经济的竞争顺序,破坏金融机构的声誉以及正常的运行同事会威胁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最重要的是反洗钱活动经常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贪污腐败和偷税漏税等严重刑事犯罪都有密切的关联,会对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等因素造成巨大影响,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也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自从911”事件之后,国际社会更加认识到了反洗钱犯罪的危害,特别把打击资助恐怖活动也作为打击反洗钱犯罪的重要结构之一。而目前针对中国的国情,以及国际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目前面临的形势,中国政府已经加大了反洗钱工作的工作力度。目前人民银行也开始从多方面加强监管方面加强反洗钱工作,比如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等。(三)反洗钱的必要性1.国内形势的需要最近几年,我国的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都在不断的发生,同时存在着大量的非法转移资金活动,因此我国当下面临的洗钱问题也日渐突出。由于我国缺乏对这种艺术品洗钱行为的有效预防及监管措施,以至于不能够更早的提前发现犯罪线索,从而影响了追查的效率、打击洗钱犯罪的及时性以及上游犯罪和追缴犯罪的迅速性。但是目前政府和社会各界都认识到反洗钱立法、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并为之努力。2.国际形势的需要洗钱活动通常有跨国的特性,所以要想遏制和打击跨国洗钱活动就必须首先要通过规范和协调国内和国际立法,同时加强反洗钱的国际间的合作。而且我国现在已经批准加入的《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等文件都明确要了求各成员国必须建立健全反洗钱的法律制度。3.实际工作的需要在反洗钱活动方面,我国还缺乏一套完整的反洗钱行为,但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反洗钱工作一直没有停止。(四)反洗钱基本制度1.客户识别制度客户识别系统是反洗钱义务的主体,在建立与客户或其交易的业务关系时,应根据实际和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核实并记录其身份,在业务关系中及时更新客户的身份信息。客户识别系统是防止洗钱工作的基础工作。参照国际标准的客户识别和我国的实践,本文给出了详细的帐户的义务的第十六个金融机构建立客户的身份识别系统。第十七条规定还指出,金融机构在一些情况下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客户身份的识别。为了保障金融机构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的反洗钱义务,反洗钱法第十八要给金融机构识别客户的身份,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这些部门申请核实客户身份信息的相关职权。2.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一般非法的资金流动通常具有数额巨大、交易异常这些特点,所以,法律还规定了大额及可疑交易的报告制度,同时要求了金融机构、一些非金融机构对交易额达到一定的标准、缺乏明显经济合法目的有明显异常的交易必须及时向反洗钱行政主管等部门报告,以便对于发现和追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大额交易报告,指的是金融机构设置的“钱”到反洗钱行政部门报告反洗钱的行政部门。可疑交易报告,指的是金融机构涉嫌或有理由怀疑某基金属犯罪所得或与资助相关的融资,应根据反洗钱行政部门报告的要求。反洗钱法的第二十条中规定了金融机构应该建立完善大额交易以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办理的单笔交易或者规定期限内累计交易超过了规定金额或者发现存在可疑交易的,举报反洗钱信息中心应及时报告发现和调查洗钱的线索。3.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指的是金融机构要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将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存至一定的期限。设立这种制度的最重要的目的有三个:一是金融机构可以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同时对交易报告义务进行记录和证明;二是要把握客户的真实身份,将客户资金复制到交易过程中,发现可疑交易提供依据;三是对违反刑事调查、调查、起诉、审判的证据。反洗钱法第十九条对这项制度的具体内容也作了明确规定。参照国际规定,客户的身份信息在交易结束后至少五年内保持。(五)反洗钱制度现状1.金融竞争无序个人金融机构从地方利益、存款范围、公共基金到私人存款、非法在未来道路上的储蓄账户或直接支付大量现金,经常会随意放宽账户设立的基础条件以及金融交易的审核标准,使用违规竞争和不执行金融机构内部制度,这样就为洗钱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2.金融反洗钱知识认识不足一些金融机构,尤其是领导层对领导的反洗钱意识的重要性,对反洗钱工作人员的认识和警惕性不高。我国反洗钱教育培训工作仍处于空白,缺乏大量的经验丰富的反洗钱人才,不能及时认识和预防洗钱活动。3.金融机构反洗钱手段落后目前还缺少一套完整的开发和建立反洗钱的软件和系统,也没有建成与支付清算系统对接的相关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很难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及时的监测和记录。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建立健全反洗钱的基本工作,是加强反洗钱监测势在必行。(六)反洗钱法律法规1.国际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与犯罪收益有关的洗钱、没收和国际合作示范法》、《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反腐败公约》、《四十条建议》、《反恐融资九条特别建议》、《关于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系统洗钱的声明》。2.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针对反洗钱采取的一些措施(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进一步明确卖、拍、买三方在拍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从法律层面规范三方行为和市场秩序,促进拍卖行业健康发展。(二)出台《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明确将文物艺术品拍卖机构、艺术品经营机构、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纳入特定非金融机构范畴,并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可疑交易报告的义务。比照《反洗钱法》对义务机构准入监管的规定,在特定非金融机构设立或增设分支机构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审查其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和人员配备情况。对未达到反洗钱相关要求的机构,不予批准。(三)严控文物艺术品累进税收出台文物艺术品累进税收制度,对“天价”艺术品交易征收高税率,提高洗钱成本,从经济层面遏制洗钱行为。四、结论遗产回归是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这会带来灾难,国际艺术资本是利用文物来大规模攻击中国的巨大财富,只是2010年我国国内就耗资达400亿用以购买流失在国外的中国文物。根据相关统计,中国流失至海外的文物中仅仅是各大博物馆、图书馆中的收藏品就接近1700万件,而在最近30年里流入美国的中国文物根据相关记录也有230万件左右。国际艺术资本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中国流失海外的文物这个资产团体,根据2010年国内相关文物拍卖公司回流的相关文物的平均价格作为基准来估算,大概国际艺术资本已经把这个资产组团炒到了10万亿左右的规模,而我国所有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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