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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县卫生防疫站文件夏防字〔2012〕1号关于印发《2012年全县免疫预防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各防保站、设接种室的医疗机构:为指导全县做好2012年免疫规划工作,根据市疾控中心《2012年全市免疫预防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我县免疫规划工作实际,我站制定了《2012年全县免疫预防管理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二年一月十三日主题词:免疫规划预防管理工作意见抄送:市疾控中心、县卫生局、夏津县卫生防疫站2012年1月13日印发共印30份12012年全县免疫预防管理工作意见2012年全县将继续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称《规范》)等法律、法规,根据山东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管理要求,全面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在提高和保持儿童常规免疫高水平接种率基础上,做好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监测与控制,维持无脊灰状态,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进一步加强甲、乙肝控制,切实规范疫苗和冷链管理,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提高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质量,促进免疫规划工作可持续发展。一、全面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各地要根据省卫生厅制订的《山东省落实2011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管理方案》(以下称《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年度工作计划,全力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任务落实及目标的实现。一要继续做好协调,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保障条件落实。各地要按照2008年省卫生厅等五厅局《转发卫生部等五部委(局)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及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府和领导的参谋,牢牢抓住实施医改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好有关政策,加强与相关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免疫规划相关经费特别是基层接种劳务补助经费等保障条件的有效落实,同时要制定并完2善接种劳务补助经费使用及考核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二要加强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执行能力。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要积极做好内部人员调整,不断充实高素质的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各预防接种门诊要按照《山东省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要求配备足够工作人员,并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和社区医生的作用。各级要切实加强免疫规划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将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尤其是负责传染病报告的临床医生纳入培训重点,培训要注重实效,以全面提高我市免疫规划工作水平。二、扎实提高和保持高水平疫苗免疫接种率㈠第一类疫苗1、常规接种工作根据《方案》等有关规定,各预防接种门诊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及频次开诊,除每次开诊要向适龄儿童提供所有第一类疫苗的接种服务外,全县市每季度将至少一次统一组织开展以第一类疫苗复种或加强免疫对象为主的相关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确保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继续做好无细胞百白破疫苗、A+C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和麻腮风疫苗等新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对全县HBsAg阳性孕妇所生新生儿实施10μg/支乙肝疫苗免费接种。主要疫苗接种工作任务如下:⑴脊灰疫苗。继续做好适龄儿童脊灰疫苗常规免疫特别是43岁儿童的加强免疫工作,保持高水平的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发现高危AFP病例和“零”剂次免疫儿童后,应尽快至少对病例所在的乡镇及时开展脊灰疫苗接种率快速评估和查漏补种工作。为保持无脊灰状态,适时在重点地区组织开展适龄儿童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或查漏补种,以县为单位适龄儿童接种率达到90%以上。⑵含麻疹类疫苗。做好适龄儿童含麻疹类疫苗的常规免疫工作,即8月龄儿童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儿童接种麻腮风疫苗,6岁儿童接种麻疹疫苗,前两针次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疹疫苗,要进一步提高各针次疫苗接种及时率。各地要认真分析麻疹的流行特征,甄别高危人群,将做好麻疹疫苗常规免疫作为消除麻疹的首要任务来抓。麻疹发病仍以15岁以下儿童为主的地区,要针对薄弱地区、重点人群和主要影响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全程接种率和各针次及时接种率,并结合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确保15岁以下儿童麻疹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要积极开展流动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麻疹疫苗接种工作,防止成人麻疹暴发流行。为加速消除麻疹工作进程,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消除麻疹工作部署等要求,结合我县麻疹发病和预测情况,2012年3月份我县将在2009年以后出生的满8月龄的儿童中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并继续对外来务工等流动人口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以县为单位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接种率达到95%以上;发现麻疹4单个病例时,要按照麻疹暴发疫情进行处置,提高疫情快速响应和处理能力,迅速开展相应调查和周围人群接种率快速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开展目标人群应急免疫。⑶卡介苗、乙肝及甲肝疫苗。继续做好卡介苗、乙肝及甲肝疫苗常规免疫,确保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卡介苗、乙肝及甲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以县为单位新生儿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继续对HBsAg阳性孕妇所生新生儿免费接种10μg/支乙肝疫苗;各产科新生儿接种室接种人员要认真对照卡介苗及乙肝疫苗疫苗使用说明书,正确认识并把握以上两种疫苗的接种禁忌症,确保符合要求的新生儿能够得到及时接种。⑷乙脑、流脑疫苗。各地要切实将乙脑、流脑疫苗接种纳入全年常规冷链运转,提高常规免疫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在2012年上半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8月-14岁儿童乙脑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⑸百白破疫苗及白破疫苗。继续做好适龄儿童百白破疫苗及白破疫苗常规免疫特别是6岁儿童的白破疫苗的加强免疫工作,保持高水平的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2、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各地要继续按照省卫生厅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山东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具体工作计划。各地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支持下,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作,5积极做好人员培训与技术指导,协助教育部门和托幼机构、学校在新生招生前及早介入、妥善安排,在新入学(托)儿童报名登记时严格查验接种证;查验结束后,要根据查验结果尽可能在儿童入学(托)前完成疫苗补种工作。各地要根据近年来疫苗使用、免疫监测、接种工作落实、接种证查验及针对疾病发病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有计划地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开展免疫规划针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查验和补种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登记、统计、审核及报告。要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紧急通知》(鲁卫疾控字〔2011〕65号)要求,早部署、早行动,与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做好沟通协调,将大中专院校学生新生入校麻疹等重点疫苗的接种工作作为常规工作来抓。㈡第二类疫苗各地要在优先确保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基础上,结合疾病控制工作的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开展第二类疫苗尤其是纳入免疫规划管理的第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第二类疫苗接种必须坚持群众知情、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强行推广,更不得干扰第一类疫苗的常规接种工作;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介绍或推荐第二类疫苗,不得夸大第二类疫苗的优点和渲染第一类疫苗的缺点;各预防接种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第一类疫苗而只提供其替代疫苗。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要与第一类疫苗一样,上卡、上证并通过中国免疫规划监测信息管理系统6每月逐级统计上报。近年来我县流行性腮腺炎疫情上升较快,水痘疫情也维持在较高水平。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水痘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将水痘疫苗纳入常规接种服务,积极开展适龄儿童水痘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并探索性地实施水痘疫苗两针免疫策略,即在儿童12-24月龄接种1针次的基础上,4-6岁时加强1针次;同时按照要求安排好12岁以下儿童查漏补种工作,力争2012年底我县12岁以下儿童水痘疫苗接种率达到70%以上。各地要继续按照省教育厅、卫生厅文件等要求,积极开展15岁以下儿童含流腮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此外,各地要将Hib疫苗、轮状病毒疫苗和肺炎疫苗纳入常规免疫,争取在2012年底适龄儿童接种率分别达到90%、80%和50%以上。要有计划的做好15岁以下儿童A+C群流脑疫苗的查漏补种;15岁以上人群也应推广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并高度关注全程接种乙肝疫苗后未应答人群的再免疫问题。为了减少脊灰疫苗相关病例的发生,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脊灰灭活疫苗(IPV)的接种工作。三、全面巩固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控制成果㈠消灭脊灰工作。2011年,新疆和田发生输入性脊灰野病毒导致的脊灰流行,使我国维持无脊灰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各地务必提高认识,严格落实相关技术措施,在国家出台新的保持无脊灰要求之前,仍按照《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7动计划》、《山东省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AFP)监测方案》及《山东省脊髓灰质炎野病毒输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关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要求,继续加大消灭脊灰的免疫、监测与管理三大措施的工作力度,重点防范脊灰野病毒输入和脊灰疫苗衍生株病毒(VDPV)的传播流行。1、AFP监测。继续加强AFP病例快速报告、常规报告和主动监测工作,提高病例报告、调查和随访及时率,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卫生部及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监测工作,防止出现漏报,各地应至少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AFP病例主动搜索工作。要进一步做好AFP标本采集和送检工作,提高合格采便率和及时送检率;发现不合格标本要尽快采集接触者标本并及时送检;AFP病例标本送检应由熟悉AFP监测工作的人员承担,保证标本运送的安全性。要充分发挥AFP病例临床筛检专家小组的作用,做好对报告的AFP病例筛检和初步诊断工作。要及时甄别高危AFP病例和临床符合病例,做好调查处理;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人员培训,提高其报告意识和诊断处理能力。各地要切实做好新从事AFP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对高危AFP病例、VDPV病例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AFP监测工作持续、高质量开展。2、AFP专病管理。根据卫生部要求,自2012年起,AFP报告将纳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报告系统,将AFP病例纳入专病管理,各地要做好AFP专病报告管理系统的培训,保证数据及时、8准确地录入系统,同时确保各项监测指标达到要求。3、消灭脊灰资料的收集整理。按照卫生部和山东省的统一要求,做好消灭脊灰基础资料、各年度监测用表及常规免疫和强化免疫等资料的整理、完善和归档;按时完成维持无脊灰进展年度报告。㈡消除麻疹工作。继续按照《2006-2012年山东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山东省2010-2012年消除麻疹行动方案》、《全国麻疹监测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努力提高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以开展麻疹传播因素流行病学调查项目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监测系统的灵敏性和工作质量,加强预测预警,努力实现麻疹消除目标。1、流行病学监测。各地要根据当地疫情情况、流行因素和接种率评价等资料,定期对麻疹疫情进行预测分析,甄别高危地区和高危人群,尽早有针对性开展防控工作。要指定专人及时浏览法定疫情直报系统,密切关注麻疹疫情动态,及时发现聚集性麻疹病例,做好疫情预测预报和暴发疫情的调查控制工作。要按照麻疹单个病例预警和《全国麻疹监测方案》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麻疹疑似病例报告、个案调查、标本采集、检测以及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各项监测指标以市为单位达到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麻疹病例实验室确诊率,提高监测系统运转水平。要按照卫生部《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加强县级相关监测人员培训,做好监测病例的信息管理工作。要加强麻疹易9感人群聚集地(如学校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工厂企业等单位)的疫情监测工作,将主动监测落到实处,杜绝疫情漏报、缓报、瞒报现象发生。要加强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相
本文标题:2012年全市免疫预防管理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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