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最准确简易的二手车评估、折旧换算(估算)方法1、双倍余额递减法公式:按折旧百分比的20%计算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折旧的百分比为20%第一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8万元。(10万-10万的20%)第二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6.4万元。(8万的20%)第三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5.12万元。(6.4万的20%)第四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4.096万元。(依此类推)第五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3.277万元。第六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2.6214万元。第七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2.097万元。第八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1.678万元。第九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0.839万元。第十年……2、年数总和法公式是:折旧额=原值(还可以使用的年限/使用年限总和)例如10万元的汽车预计使用10年,使用年限总和=10+9+8+7+6+5+4+3+2+1=55第一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8.182万元。(10万-10万(10/55)第二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6.546万元。(8.182万-10万(9/55)第三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5.091万元。(6.546万-10万(8/55)第四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3.818万元。第五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2.727万元。第六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1.818万元。第七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1.091万元。第八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0.546万元。第九年末汽车的剩余价值是0.182万元。第十年末汽车报废。3、简易算法:“54321”法一般而言,美、日、德系车有效寿命一般都在30万公里左右,超过30万公里后,维修保养费可能比车本身价值还高,也就不经济了。根据经验,此法估价是八九不离十,买车亏不到哪里去,对新手尤其有用。二手车价值就是人们常说的设备残值,常用的计算办法是“54321法”,具体为:一般汽车的经济行程寿命是30万公里(每年3万公里),将其分为5段,每段6万公里,每段价值依序为新车价的5/15、4/15、3/15、2/15、1/15。假设新车价10万元,已行驶12万公里,那么该车还值:l0万元X(3+2+1)÷15=4万元什么是二手车估价的口算法?从事二手车评估工作的旧机动车评估师们需要口算法,一方面在二手车鉴定评估过程中,需要掌握一种实用的二手车估价口算法,以便评估师一边对二手车鉴定,一边心算出这辆二手车的参考价格,然后根据车况进行价格调整,以便尽快向委托人报出二手车评估值。另一方面在二手车咨询服务或在广播电台做二手车评估节目时,更要有“脱口秀”的硬功夫。当知道了二手车规定使用年限和已使用年限等信息后,马上就能说出二手车的参考价格来。例如笔者在江苏省徐州市天浩机动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办公室位于徐州旧机动车交易市场附近,平时旧机动车中介业务不算多,但二手车咨询服务的工作量却很大,亲戚朋友熟人关于二手车价格的咨询电话不断,这就要求在接听电话的同时,就能报出二手车的参考价格。特别是去年,在徐州广播电台做了几期二手车评估节目,面对淮海经济区的广大听众,不允许有片刻迟疑,更没有时间让你列出重置成本法的公式,一步步地计算出结果来,只能在主持人向车主询问二手车有关信息的同时,随时准备答复车主评估的参考价格。因此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更需要简单实用的二手车估价口算法。首先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不同,有8年、10年和15年之分,计算方法就应该有所不同。另外计算出来的结果只是一个参考价格,需要根据二手车的品牌和车况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最后确定评估值。在实践中,笔者编成了三个心算口诀:规定使用年限为15年的二手车心算的口诀是:87665544332;规定使用年限为10年的二手车心算的口诀是:87654332;规定使用年限为8年的口诀是:7654332。以上心算口诀的具体应用是:规定使用年限为15年的已使用一年二手车,估价为新车价的8折;已使用两年的估价为新车价的7折;已使用三年的为新车价的6.5折;已使用四年的为新车价的6折;已使用五年的为新车价的5.5折;已使用六年的为5折;已使用七、八、九、十年的估价分别为新车价的4.5、4、3.5和3折;已使用十年到十四年的估价分别为新车价的2.7、2.4、2.2和2折。规定使用年限为10年的已使用一到九年的二手车的估价分别是新车价的:8、7、6、5、4、3.5、3、2.5和2折;规定使用年限为8年的已使用一到八年的二手车估价分别为新车价的7、6、5、4、3.5、3、2.5、2折。对于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上普桑、桑塔那2000、PASSAT、夏利、奥拓、QQ和上海通用品牌等比较保值的二手车,要在上述计算的基础上适度提高评估值。例如普桑的残值比较高,报废时的普桑仍然可以卖一万元左右,因此它的二手车交易价格比较高,我们往往计算评估值时成新率再加上10%左右,使评估值和市场交易价格基本相符。二手车估价口算法的理论基础仍然是重置成本法,只是将综合调整系数和变现系数简化掉,重置成本也只用新车价格,口算法的评估公式: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新车价格×成新率口算法的成新率采用了重置成本法里中的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根据以上公式的计算结果,再加上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笔者发现已使用一年从事营运的二手车通常在新车价格的基础上要打7折,非营运车打8折这一行情,编成上述二手车估算口诀。陕西省二手车鉴定评估算法说明陕西省二手车鉴定评估系统将采用“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相结合评估方法。该方法充分考虑了当前市场价格因素、车辆的使用年限问题、车辆保养状况、使用工作条件、等诸多影响车辆价值的因素;另外,参考了云南省、上海市、内蒙古等省市二手车鉴定评估方法,以及国内贸易部《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因此具有非常强的科学性、准确性以及非常强的操作性。具体算法说明如下:一、指标体系本算法涉及两大类指标24个具体的指标项,说明如下:第一类:基本信息指标,包括7个项目。(车辆类型、规定使用年限、累计行驶里程、维护保养情况、制造质量、工作性质、工作条件)第二类:现时技术指标,包括17个项目。(外观状况、内饰、底盘、发动机、转向系统、行驶系统、离合器情况、悬挂系统、润滑系统、变速器、制动系统、冷却系统、大修次数、排污指标、行驶平顺性、操作稳定性、加速动力性)二、计算公式总体公式:车辆评估价值=重置成本价×成新率×综合调整系数1、重置成本价:重置成本价=现行市价+各种税费省商务信息中心将每月在“陕西省汽车流通网”上发布所有新车的现行市价,鉴定评估师必须依据该发布的价格作为现行市价的标准。2、成新率:按照国家公布的成新率计算公式为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规定使用年限将根据国家对车辆报废年限的统一规定,选择8年、10年、15年。说明:系统为准确起见,以月份为计算单位。3、综合调整系数:对于综合调整系数的确定我们在下面的内容中详细描述。综合调整系统范围为:[0.625,0.998]。汽车报废年限汽车报废年限规定小、微型出租载客汽车8年中型出租载客汽车10年大型出租载客汽车12年小、微型租赁载客汽车10年大、中型租赁载客汽车15年小、微型教练载客汽车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15年公共汽车、无轨电车13年大型旅游、公路客运汽车15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8年其他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20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载货汽车9年装用单缸以上发动机的低速载货汽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12年半挂牵引汽车及其他载货汽车15年全挂车使用10年半挂车、中置轴挂车使用15年正三轮摩托车10年-12年其他摩托车1年-13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专项作业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商务部公布汽车报废标准私车无报废年限第一条为保障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鼓励报废。第三条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强制报废:(一)达到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排放控制技术后,排气污染物及噪声不符合在用机动车排放国家标准;(四)因故损坏,车辆发动机、车架(或承载式车身)需要更换的;(五)因故损坏,车辆发动机、车架(或承载式车身)之一需要更换,且变速器总成、驱动桥总成、非驱动桥总成、转向系统、前悬架、后悬架中3个或3个以上总成需要更换的;(六)在1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验不合格的;(七)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后连续2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参加检验或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第四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载客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载客汽车使用12年;(二)小、微型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微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共汽车、无轨电车使用13年;(五)大型旅游、公路客运汽车使用15年;(六)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8年,其他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载货汽车使用9年,装用单缸以上发动机的低速载货汽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半挂牵引汽车及其他载货汽车使用15年;(九)全挂车使用10年,半挂车、中置轴挂车使用15年;(十)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0年-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1年-13年,具体使用年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上述使用年限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专项作业车无使用年限限制。第五条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或者不同类型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之间的转换,以及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使用4年以内的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转为非营运载客汽车,应按附件二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使用超过4年的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转为非营运载客汽车,以及变更使用性质的大、中型载客汽车和再次变更使用性质的小、微型载客汽车,一律按有关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距本规定要求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载客汽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第六条达到下列行驶里程或累计工作时间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将车辆交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一)小、微型出租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二)小、微型租赁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中型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三)小、微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四)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行驶40万千米;(五)大型旅游、公路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六)其他小、微型及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其他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八)装用单缸以上发动机的低速载货汽车行驶30万千米,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半挂牵引汽车及其他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九)专项作业车行驶50万千米;(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第七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是指上道路行驶的汽车、挂车和摩托车;非营运载客汽车是指个人或单位不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载客汽车;变更使用性质是指使用性质由营运转为非营运或者由非营运转为营运,以及小、微型出租、租赁、教练等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之间的相互转换。本规定所称检验周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第八条上道路行
本文标题:汽车评估简易算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0376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