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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梅州市环境状况公报梅州市环境保护局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2012年环境状况公布如下。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袁小平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主编部门:梅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写人员:郑凌之陈满香谢斯斯李格凌审核:李云清陈虹邓清文杨冰琪编报日期:二〇一三年六月【环境概况】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省环保厅的关心支持下,全市环保系统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突出环境优先,坚持开拓创新,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良好,生态环境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在“全力加快绿色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清凉山水库、梅江等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江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韩江潮州赤凤跨界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区域噪声、道路交通噪声保持稳定,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环保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2012年梅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水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其中优为341天,占全年93.2%;良为25天,占6.8%。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年平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10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12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0.005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34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3毫克/立方米。梅州市区降尘年均值为2.32吨/平方千米?月,比上年下降0.59吨/平方千米·月,低于广东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千米?月)。2012年梅州市区全年共采集降雨样品109个,全年降水pH范围在4.13-7.21之间,降水pH年均值为5.57,比上年上升了0.16,酸性有所减弱;酸雨频率为21.1%,比上年的23.3%下降了2.2个百分点,降水质量略有好转。废气排放2012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1212亿标立方米,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3.8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4.61万吨。措施与行动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全面完成了省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加强结构减排,淘汰立窑水泥178万吨、落后粉磨产能15万吨,为经济可持续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列入省2012年减排计划的蕉岭鑫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和梅州宁江水泥有限公司脱硝工程已建成投运,广东油坑建材有限公司已动工建设脱硝设施,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已制定脱硫脱硝设施改造方案。加强外地机动车转入、旧机车淘汰特别是营运黄标车的淘汰工作,逐步推行黄标车和无环保标志车辆限行工作。做好环保标志发放工作,主动服务、分期分批集中时间办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环保标志。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对未通过排气检测的车辆,检验机构不得出具排气污染检验合格报告,通过落实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与维护制度,推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减少机动车废气排放。【水环境】2012年梅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水质要求,韩江潮州赤凤断面水质保持优良,水质为II类。全市饮用水源保护、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重点流域整治等工作继续得到加强。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梅州市区清凉山水库饮用水源、梅江饮用水备用水源地水质优良,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水质继续保持稳定。河流全市9个主要河段的17个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9个主要河段中鹤市河、琴江、梅江、汀江、韩江梅州段、柚树河和石窟河水质为优;宁江、程江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全市主要江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跨市河流梅州市与潮州市交界韩江赤凤断面、河源市与梅州市交界五华鹤市河莱口电站断面水质为优,属Ⅱ类水质,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废水排放2012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5770万吨,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7.08万吨,氨氮排放量0.87万吨。措施与行动水环境保护开展韩江流域闽粤跨省交界断面及周边水环境状况调查工作,摸清韩江流域闽粤跨省交界断面及周边水环境现状。组织编制完成长潭水库的水质保护规划,掌握大型重点水库水源水质。积极开展全国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前期准备工作。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制定《梅州市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清凉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办法》和《梅州市清凉山水库饮用水源地污染风险源管理名录》,逐一落实整改,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减排工程建设,已完成梅州城区江北截流输污工程、大埔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完善工程,平远、蕉岭等县正加紧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梅州城区和各县(市)均完成了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工程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二期工程建成投运后将大幅增加污水处理能力。【声环境】2012年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社会生活噪声仍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声环境质量梅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4dB(A),符合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居住区标准,比上年上升1.0dB(A),主要声源仍然是社会生活噪声。梅州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7.3dB(A),低于交通干线噪声标准,达标率为100%。较上年上升了0.1dB(A),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基本保持稳定。梅州城区全年城市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符合各功能区标准,等效声级平均值达标率为100%,与上年相比,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状况保持稳定。措施与行动继续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一是利用世界环境日、环境安全宣教月等活动加强宣传,发挥新闻媒体、报刊、宣传小册等作用,提高环境噪声防治意识。二是中、高考其实组织噪声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加强梅州城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知》,要求相关施工作业单位,严格落实施工作业时间规定,防止噪声影响考生学习生活。三是加强检查监督、监测,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严格依法查处。四是加强沟通协调,明确部门之间对噪声的监管职责。【固体废物管理】2012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41.17万吨,处置利用率99%。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共产生污泥5753吨;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0148.26吨,处置利用量10148.26吨,处置利用率100%,产生单位主要为线路板企业、电声企业等,危险废物均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委托梅州金川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站焚烧处理,全年处置医疗废物1585.29吨。梅州城区生活垃圾日处理量620.94吨,无害化处置率100%。措施与行动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选定2家企业作为梅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对产生危险废物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推动全市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完成10批84家企业跨市转移危险废物审批。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管理,每季度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处置设施正常运行。对全市进口废塑料企业进行检查,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污染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台帐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化管理,促进全市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有序健康发展。【辐射环境管理】严格审核,把好辐射行政审批关。按要求做好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竣工验收与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和延续工作,做好移动基站、输变电等电磁辐射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做好放射源省内转移使用备案和放射源转让审批工作。强化执法,开展射线装置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制订了《梅州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市属企业开展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加强监管,做好废弃放射源安全与收贮工作。完成20家单位56枚废弃放射源收贮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各有关水泥立窑企业在淘汰关停前做好放射源的安全保障工作。【生态保护和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部署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自然保护区全市各级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达到51个,陆域面积17.49万公顷。创建“广东省生态乡镇”1个、“广东省生态村”1个、“梅州市绿化达标企业”23家。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将环境空气质量和环境噪声列入《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考核内容。【环境管理】环境执法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结合“三打两建”工作,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制订了《梅州市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梅州市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深化重金属污染、区域环境污染整治,突出线路板、铅蓄电池、化工冶炼等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各部门联合执法。2012年,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7368人次,检查企业6377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7宗,罚款169.49万元。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南区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抽调业务骨干共同成立园区环保工作小组,对园区雨污管网、治污设施及入园企业环保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和督办。继续推进梅州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经济开发区完善收集管网、应急处理措施和废水分质分类收集整改工作,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完成了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挂牌督办工作。督促丰顺县建立电声行业环境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电声行业整治工作成果,省环保厅粤东片第二季度环境监察工作座谈会在丰顺召开,丰顺的整治工作成果得到省环保厅领导和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整治监管经验得到推广。同时,对环境污染整治实施联合挂牌督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确保环境安全。加强环境监管行政指导服务。制定实施《环境监管行政指导办法》,行使环境监管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环境监管行政指导服务,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严格审批把关,优化经济发展。一是落实环评审批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坚持环境保护优先,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把关,从源头控制污染,对无总量指标和高污染、高能耗、工艺落后等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没有引进制革、漂染、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及含有毒有害的一类污染物排放项目,从源头拒绝污染。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服务“项目建设年”,出台实施《重点项目行政指导办法》等制度,对赛翡蓝宝石项目、长乐烧酒业技改项目、塔牌集团600万吨熟料项目、五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博敏电子技改项目实行现场行政辅导,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提高行政效能。行政审批改革顺利推进,市政府审议通过了我局内部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改革实施工作方案,专门设立行政审批科,进一步理顺了行政审批职能、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和排污申报收费等事项直接授权窗口审批,一般审批业务缩短审批时限50%,广州(梅州)产业园建设项目缩短审批时限75%以上。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获评“市机关作风评议先进科室”、“年度文明窗口”、“年度服务之星”称号,并先后9次获“月度文明窗口”、“月度服务之星”、“共产党员先锋岗”等荣誉。2012年,市本级出具建设项目初审意见5个,共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96个,其中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93个,否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个;受理建设项目“三同时”行政许可59宗,其
本文标题:2012年梅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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