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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最终版)数计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1数计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9月1日实施)为了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6月10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精神,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我院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岭南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补充细则:一、发展流程图自愿提出并上交入党申请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对象参加入党积极分子考试,分党校培训参加学院党的基本知识理论考试自觉接受党组织考察、教育和培养获得培训结业证书,确定为积极分子征求群众意见,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就发展对象征求群众意见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批学院党委审批,公示,上报学校备档重点发展对象政治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定为重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材料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确定为预备党员院党委委派教职工谈话,并审批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定为中共正式党员支部大会讨论研究,院党委审批,公示预备期满前,提出并上交转正申请书2二、细则(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学院在校本科生年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团籍转入我校),自愿向所在学生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的主要表现,每一季度向党组织上交至少一份书面思想汇报。申请书、思想汇报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学院团委整理,学生党建工作中心组织各学生党支部进行检查、记录。(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对象(详见湛师团《湛江师范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对象工作实施细则》)学院各团支部根据具体要求和程序推荐优秀团员,递交学院团委组织,学院团委组织部确定人选、调查、核实、公示;召开推优大会(每次正常推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支部总人数的10%),组织候选人汇报、答辩,并指导推优对象填写《推优登记表》,经院团委审核,校团委审批,院党组织接收《推优登记表》,进行考察,方能确定为建党对象。推优对象条件(择要):(1)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半年以上;(2)思想方面: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成熟、入党动机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3)学习方面: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参与推优的大二、大三同学综合测评应名列本年级(专业)前50%,大四同学综合测评应名列本年级(专业)前60%;所有参与推优人员的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且推优前一学期无补考、重修现象;一年级团员第二学期才能推优,第一学期末考试平均绩点不低于2.8。(4)工作方面:推优对象每学年至少参加过一次院级或以上的社团或文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社会实践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效果良好。(5)生活方面:遵纪守法,组织观念、集体观念强,作风正派,生活文明,在集体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团结帮助他人,群众基础好、威信较高。(6)特殊推优:如学习成绩未符合综合测评及单科成绩要求,且推优前一学期无补考、重修现象,但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或影响力较大,如挑战杯等学术科技比赛、文体艺术及其他比赛中获省级以上相关奖项。每学年最多可推荐2名同学参加特长生推优工作。(三)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1、各团支部推举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业前一学期无重修、补考科目的推优对象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2、由学院学生党建工作中心对候选人进行汇总、分组、递交体科院分党校,并指导组织安排入学考试;3、考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顺利通过培训,学院获得结业证书;4、获得结业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所属学生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3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指派1-2名党员作为培养人对其跟踪教育和培养,党支部负责每季度对其考察结果书面总结一次。(四)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1、各党支部拟定经过一年考察期,并在本学年内无补考、挂科、作弊等现象,大一、大二、大三当年综测≤40%,大四当年综测<60%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组织参加学院党建中心组织的党的基本知识理论考试;2、对考试成绩及格者,由学生党支部针对其表现在其同班同学、邻班同学、工作伙伴、舍友、老师中进行意见征求;3、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听取并审查培养人考察意见,支部大会根据民主意见、考察意见做出表决,确定为党的发展对象;4、填写完整《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党委审批,公示。(五)确定重点发展对象1、重点发展对象的确定:对党的发展对象在班级投票通过率90%以上,所在党支部通过率75%以上,经过学院审批,同意将其作为重点发展对象继续培养,公示。2、政治审查重点发展对象: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政治立场及表现。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3、重点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的确定: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可由重点发展对象主动邀请,或由组织指派。4、组织重点发展对象填写相关材料:所属学生党支部组织重点发展对象填写入党相关材料;填写《重点发展对象确定为预备党员审批表》,填写《入党志愿书》(《志愿书要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如实填写,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晰、工整)。5、提交学院党委审批,报送校党委备档。(六)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1、及时建立党籍主要包括以下9项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近期至少4份)、《共青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对象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学生)》、综合政治审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奖状证书、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聘书复印件、《入党志愿书》、自传(3000字);2、学生党支部在召开支部大会前五天,将重点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党支部将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五天内形成意见,向支部大会通报,记录,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43、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投票通过率≥70%;申请入党人员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会议)吸收预备党员,遇到两个以上的入党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研究和表决;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入党人员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其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大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员的审议情况;(4)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和研究;(5)申请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6)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7)与会所有党员以及新党员宣誓。4、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写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和日期;5、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等材料归档,报送学院党委审查;6、支部大会召开后15个工作日内,由学院党委授权学生党建工作中心文秘部协助组织安排,委派教工党员进行谈话;7、学院党委审批。(七)预备党员的转正1、党员要接受预备期的培养考察;(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完成学院“三个一”的任务(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一份3000字时政论文、获得一项校级以上奖励或证书);(2)预备期间,参加党校组织的新党员培训,并顺利结业;(3)预备党员要每季度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党支部要定期掌握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同其谈话。2、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满前,本人应提前一个月提交《转正申请书》到所在支部,转正申请内容包括(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对预备期内的表现作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及不足,尤其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今后努力的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并表明态度)。3、预备党员所在的党支部进行酝酿讨论,由支部将酝酿意见及讨论结果向学院党委汇报,并审批,根据校党委的批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和表决。4、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院党委审批,方可转为正式党员。(八)延期转正及取消预备资格的情况补充(1)预备期间如有作弊、补考(次数≥2次)现象,取消预备党员资格;(2)预备期间如有违规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斟酌是否取消预备党员资格;(3)预备期间,出现补考(次数2)、综合测评》85%,延长预备期半年,5在延长预备期内,如继续出现补考现象,则继续延长预备期半年,如成绩依然没有提高,则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4)不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5)其他违反党章或影响党的声誉的情况。三、数计学院党的重点发展对象考核方法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结合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特制定我院党的重点发展对象的考核方法。发展对象考核以100分制,分为五个板块:1、我院发展对象考试成绩*25%2、团支部讨论意见*10%3、党支部的研究意见*15%4、党小组综合调查情况*40%(思想方面占20%;学习、工作、生活、人际交往方面各占5%)5、个人自我争取*10%6附表1数计学院重点发展对象综合考察意见表姓名性别班别民族申请入党时间推优时间结业时间籍贯党试成绩(25%)团支部意见(10%)综合考察意见(40%)党支部意见(15%)个人争取(10%)思想方面(20%)学习方面(5%)工作方面(5%)生活方面(5%)人际交往(5%)考察组签名:填报时间:所在党支部:支部书记:7附表2数计学院重点发展对象考核方法之综合考察意见各方面的细分表思想1、党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2、时事关注力度3、入党动机(明确与否、端正与否)4、言论(是否偏激)5、集体荣誉感6、志愿服务(侧重于非志愿小时的志愿服务)学习1、智育百分比(包括综测排名)2、学习态度(作业完成情况、成绩进步程度、课堂纪律、考试情况)3、课外学习(参加各种技能培训、各类型的比赛、参加各类社团等情况)工作1、工作能力(职位、创新意识、贡献意识、工作成果等情况)2、工作的态度(热情、主动积极度、责任心、工作意识等情况)3、与工作伙伴相处关系。生活1、舍友关系(是否融洽、关心舍友等情况)2、生活习惯(是否节俭;内务情况;宿舍个人违规情况)3、生活态度人际交往1、群众基础2、交际广泛程度3、交际的态度(宽容、体谅他人等接人待物的方式)附表3重点发展对象考核方法之个人争取量化表姓名班别个人争取(10分)备注书面材料5分临场表现5分总分
本文标题:(最终版)数计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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