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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2016】5号工业厂房工程监理安全交底内容提要:工程概况专业工程特点安全监理编制依据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项目监理部(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监理安全交底会签记录序号承包单位被交底人日期一、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杭州经济开发区建设面积综合车间23044M2、配套楼1968M2、门卫36M2及自行车棚、道路、绿化等市政配套工程。建筑层数C1、C2综合车间地上两层,局部夹层,层高分别为23.51M、23.44M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结构,彩钢板屋工程造价建设工期2016.9.7~2017.9.30工程安全目标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工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查施工方案、安全设施及措施符合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消除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避免现场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对现场人员、工程实体和设备的伤害和损坏,确保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无伤亡事故(重大安全事故为零,人员伤亡事故为零)。二、专业工作特点1、本工程为电商厂房,为双层仓库,楼层高、占地大。监理安全管理工作围绕以上特点开展。2、实现重大安全事故为零;人员伤亡事故为零;即“双零”目标;3、安全管理方针;(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经验的总结,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施工过程变化大一个单位工程有许多道工序,每道工序的施工方法不同,人员不同相应的机械不同,各工序交叉作业,加大了管理难度,如果管理稍有疏漏,就会造成安全事故,“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是要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顺利达到建设工程目标。(2)“安全第一“指的是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与管理部门的头等大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必须解决安全问题,而后才能在安全的环境下组织生产;就是要求所有的工程参与者,不必须树立安全观念,不能为经济利益而牺牲安全,在保证安全的环境下,才有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3)“预防为主”指的是安全教育,检查,整改工作要做到群众化、经常化、制度化、科学化,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避免事故、伤害、伤亡的发生;把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员安全。(4)“以人为本“的原则有三层含义;①首先要尽最大努力保护所有施工操作人员的生命与身体不受伤害;②要在安全生产中特别发挥人的力量来提高安全度;③要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三、安全监理编制依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4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7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8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技术规程JGJ196—20109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技术规程JGJ215—201010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12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DGJ32/J73-2008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1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1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1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1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19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四、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五、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六、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总承总监理工程师土建安全监理:机电安全监理:安全信息监理:钢结构安全监理:桩基安全监理:安全监理:庆学习安全条例和一标四规安全施工预控监理措施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督促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体系参与组织安全大检查施工过程安全监理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制度,确保施工生产过程安全。2.施工单位安保体系应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数量、资格应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文的要求。项目经理、安全员应具B类、C类证件,且不得随意变更。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3.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清单及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报监理审核。4.施工单位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应得到有效执行,并留下相关记录。每周应组织一次有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应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后复查情况等详细上报监理。施工单位应定期(一般每月一次)组织安全文明现状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情况报告监理。检查、评估应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规范、标准进行。监理机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管理公司(业主)、施工单位安全员参加。检查后形成安全检查记录,限期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完成,消除安全隐患。5.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1)凡是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87号文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应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经施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批同意后,报送监理审查。2)凡是87号文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均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并修改完善后,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3)施工前,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和“需办理安监备案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一览表”报监理审核。应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完成时间和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监、备案时间。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5)土建施工阶段,每个新的分项工程施工前均应申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程(如高大模板工程、大型支撑系统等),需有专家论证说明。对重要施工方法、施工工序(包括大体积混凝土施工组织设计、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土方回填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方案、预应力施工方案、测量方案、起重吊装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等)也应申报施工方案报审。6.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例如:1)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采用TN-S系统,三相四线制(五根线),接地电阻≦4欧姆。2)临时消防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工作面配备临时消火栓(管径D100mm,栓口φ65mm),并能保证消火栓的水压和供水时间。3)模板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要求,荷载取值和变形量应符合规定,扫地杆、立杆、横杆、水平拉杆、剪刀撑、扣件等搭设应符合规范规定。7、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除了要及时整改到位、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扩大外,还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纠正和预防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严肃认真处理。对等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257号)文的要求,做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8.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收集、归档):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分部分项工程资料;文明施工及生活管理资料;安全教育与班级安全活动资料;安全检查与安全形势分析资料;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资料;事故处理及防护用品管理资料;平安工地与流动人口管理资料;工程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管理资料;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般应包含如下制度: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检查制度;4)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5)班前安全活动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7)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8)防护用品及设备管理制度;9)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0)岗前技术交底制度;11)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0.项目监理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每周监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检查记录如附表)。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将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应认真整改。整改合格后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和《工程复工报审表》报监理审批。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或者阳奉阴违不认真落实整改意见的,监理将向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附表:监理每周安全检查记录工程名称:编号致:(施工单位)经监理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存在以下安全隐患:监理意见:安全检查人员:日期:监理复查情况: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项目监理组
本文标题:-监理安全交底-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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