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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02社会工作政策法规教学法援与救助B.
LOGO社会工作政策法规人文社科学院刘凤鸣YoursitehereLOGO第一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第五节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法规与政策YoursitehereLOGO第五节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法规与政策要点提示一、救助对象与工作目标二、救助程序及救助资源YoursitehereLOGO第五节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法规与政策◇◆一、救助对象与工作目标㈠救助对象具体为:①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未成年人;②属于城市“三无”对象的未成年人;③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未成年人子女;④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教育救助的对象。㈡工作目标:①前两类未成年人基本实现普通中小学免费教育;②对第三类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高中阶段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补助。YoursitehereLOGO第五节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法规与政策◇◆二、救助程序及救助资源㈠救助程序: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政府、城市结伴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㈡救助资源:各地民政部门在实施生活救助、发放救助金时,要根据家庭实际困难和子女就学情况,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助学工作应当以救助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困难学生为重点。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要点提示:一、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方式与面积二、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申请与审核三、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工作监督与管理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一、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方式与面积㈠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一般指领取低保的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一、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方式与面积㈡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政府部门与责任:各个市、县人民政府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中,明确廉租房保障工作目标,措施,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廉租房保障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房保障管理工作。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一、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方式与面积㈢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方式:货币补贴与实物配租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一、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方式与面积㈣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面积:1.货币补贴: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2.实物配发: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实物配租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一、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方式与面积㈤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资金及房屋来源:1.资金来源:①年度财政预算;②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③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④廉租房租金收入;⑤社会捐则及其他方式。2.住房来源:政府新建、收购、腾退的公有住房,社会捐赠住房,其他渠道。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二、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申请与审核㈠城市低收入家庭应提供的材料: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二、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申请与审核㈡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申请和审核程序:1.户主→街道办或镇人民政府书面申请2.街道办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张榜公布,材料上交3.住建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同级民政部门4.民政部门审核,反馈意见→住建部门5.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书面通知申请人。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三、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工作的监督与管理㈠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住建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廉租房保障情况。已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应按年度向所在地街道办或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三、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工作的监督与管理㈡城市廉租房的退回: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廉租房居住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房租金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未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房的,住建部门应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未退回的,可按照合同约定,采取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三、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工作的监督与管理㈢城市廉租房申请者与管理的法律责任:1.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方的法律责任: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不予受理,给予警告。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审核同意或者获得廉租房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三、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工作的监督与管理㈢城市廉租房申请者与管理的法律责任:1.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方的法律责任:《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YoursitehereLOGO第六节城镇住房救助法规与政策YoursitehereLOGO第七节法律援助法规与政策YoursitehereLOGO第七节法律援助法规与政策要点提示:一、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二、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三、法律援助的实施YoursitehereLOGO第七节法律援助法规与政策所谓法律援助是指为了经济困难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政府提供给他们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条例》YoursitehereLOGO第七节法律援助法规与政策一、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1.法律援助的对象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是经济困难公民。——《法律援助条例》(特殊案件的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YoursitehereLOGO第七节法律援助法规与政策一、法律援助的对象与范围2.法律援助的范围①代理②刑事辩护③公诉YoursitehereLOGO第七节法律援助法规与政策二、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审查1.法律援助的申请①代理:所在地②刑事辩护:审理案件人民法院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相关材料:有效身份、代理人代理权证明;经济困难证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案件材料;书面申请书YoursitehereLOGO第七节法律援助法规与政策二、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审查2.法律援助的审查①材料补齐、证件证明材料查证②符合条件的及时提供援助,不符合的书面告知理由YoursitehereLOGO第七节法律援助法规与政策三、法律援助的实施YoursitehereLOGO第七节法律援助法规与政策YoursitehereLOGO第八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规与政策YoursitehereLOGO第八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规与政策要点提示: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形式与内容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程序YoursitehereLOGO第八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规与政策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形式与内容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对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的对象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救助管理办法》YoursitehereLOGO第八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规与政策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形式与内容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形式与机构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救助站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机构。公安、行政机关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当告知或引导其向救助站求助。YoursitehereLOGO第八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规与政策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对象、形式与内容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内容①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②符合条件的住处③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④帮助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⑤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或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YoursitehereLOGO第八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规与政策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程序㈠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提出求助需求㈡救助站核实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㈢救助站决定是否实施救助,并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及时安排救助㈣终止救助YoursitehereLOGO第九节自然灾害救助法规与政策YoursitehereLOGO第九节自然灾害救助法规与政策要点提示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二、灾害应急救助的内容与程序三、灾后重建的内容YoursitehereLOGO第九节自然灾害救助法规与政策自然灾害救助是一种临时救助,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个组成部分。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YoursitehereLOGO第九节自然灾害救助法规与政策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㈠调查灾情春荒和冬令救助工作实施前,各级民政部门应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基层全面开展荒情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灾民和特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当年或上年灾害损失情况、灾民自救能力、春夏荒或冬令期间口粮、衣被、住房、治病等方面的困难情况及各级政府实施救助的工作情况等。县(市、区)、乡(镇)民政部门要会同其他部门逐村逐户调查、摸底,建立《需救济人口台帐》和调查档案。民政部和省级、地(市)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抽样调查YoursitehereLOGO第九节自然灾害救助法规与政策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㈡上报需救助情况县级民政部门:春荒:根据调查,每年1月10日前填报(冬令每年10月10日前上填报)《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情况)》,并上报地(市)级民政部门。地级民政部门:地(市)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县级民政部门的春荒、冬令报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数据,报省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省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地级民政部门的报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数据,分别于1月20日(春荒)和10月20日(冬令)前将《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表(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情况)》(含分市、分县数据)上报民政部。民政部:在接到省级民政部门上报的统计报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汇总数据。民政部掌握到分县的需救助的人口数量。YoursitehereLOGO第九节自然灾害救助法规与政策一、灾民生活救助的内容和程序㈢核查、评估分析调查摸底情况,并制定救助计划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民生活救助计划,于每年10月15日(冬令)前和1月15日(春荒)前报地级民政部门备案。地级民政部门:1、根据县级民政部门上报的灾情和县级调查的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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