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机械/模具设计 > 1-高新孵化器立体停车库项目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南陵县天竞众创科技孵化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编制日期:2016年10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⒈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⒉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⒊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⒋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⒎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⒏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南陵县天竞众创科技孵化器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联系人余总通讯地址联系电话13329035720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南陵县弋矶路与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占地面积绿化面积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条款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潍坊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二、工程内容及规模1、工程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净用地面积978.5m2,总建筑面积5871m2,项目建设6F立体车库2座,新上11套梳齿式平面移动类机械停车设备,每套安装层数为5层,项目建成后,可容纳230辆汽车的停放能力,容车尺寸5300×1900×2050(车长mm×车宽-4-mm×车高mm)。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建设梳齿式平面移动类机械立体停车库,包括多层结构的框架,在框架上设置有横移导轨,底层横移导轨上设置有可以沿导轨移动的载车盘,上层横移导轨上设置有可以沿导轨移动的载车架,以及通过链条连接在载车架上可以升降的载车盘。立体车库采用混凝土桩基础,将车库主体固定在混凝土桩基上。本项目组成见表1。表1本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车库主框架分为东西两座,均为6层,一共具有230个停车位,建筑面积共5871m2辅助工程出入口单车道4.0m,双车道6.0m通道7m保卫处办公室依托现有项目机房东、西侧立体停车库顶层各设一个机房公用工程供水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49.5m3/a,全部取自市政供水管网排水项目区设有雨水排水系统供电本项目用电量约23.28万kWh/a,自10kV市政供电线路引线至区内10kV变配电站,电压降至380/220V后,引至各用电单位作为电源供热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用热3、公用工程供电:本项目用电量约23.28万kWh/a,自10kV市政供电线路引线至区内10kV变配电站,电压降至380/220V后,引至各用电单位作为电源。供水:本项目用水量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本项目建成后管理由保卫处负责,项目新增劳动人员3人,用水按50L/(人·d)计,全年按330d计,年用水量为49.5m3。本项目用水总量为49.5m3/a。排水:本项目设计有雨水管道,雨水经雨水管道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建筑的污水管统一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集后送至潍坊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浞河。本项目水平衡见图1。-5-潍坊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高新技术开发区东部、济青高速北侧、浞河西岸,占地总面积174亩,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设计能力为日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现已投入运营。污水排放口指标COD、SS、BOD、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和PH值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中的一级A标准,出水排入浞河。图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4、立体车库设计参数本项目具体设计参数见表2。表2本项目设计参数一览表序号名称参数1总停车数量机械停车位230个2停车尺寸K类车5300mm×1900mm×2050mm3停车重量2350kg4出入口设置每套系统设有一个出入口,内置180度旋转盘5额定功率15kW/套6车库套数11套7停车方式驾驶员前进入库、前进出库。8连续运行平均存取时间约100秒9控制方式PLC自动控制10操作方式IC卡自动/触摸屏自动/手动11噪音≤60db5、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工作制度:本项目实行一班制,每班10小时,年运行330天。劳动定员:该项目拟新配备劳动人员3人,由保卫处安排人员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管理。6、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生活用水损耗9.9化粪池经污水管网排入潍坊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浞河39.6生活污水39.6新鲜水49.5-6-该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该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二十二项“城市基础设施”中第14条“城市停车场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根据《潍坊市市总体规划(2011-2020)》,本项目所在地为商业金融用地,根据本项目附件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2007)年鲁06-01F-094),本项目所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7、选址可行性本项目位于潍坊高新区潍安路以西、健康街以北,潍坊高新区第二孵化器内,项目所在地交通十分便利,配套设施齐全,有电网覆盖,水源、电力充裕,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齐全,适宜项目建设。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8、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第二孵化器园区创新大厦2#楼、3#楼两侧现有露天停车位上,平面布置采用包围式布局,这样使车库合理的利用了空间和通道,减少了汽车在车库区域的停留时间。总体而言,此立体车库布局相对独立,便于使用和管理,汽车出入车库方便。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本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9、环保政策符合性为增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特制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根据该文件本小节着重论述本项目建设与之相对应的符合性,具体见表3。表3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符合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符合性(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符合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本项目属于备案制项目,项目已在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备案,登记备案号:1607060027。-7-评价审批手续。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符合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3、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4、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5、符合清洁生产要求。1、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2、本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3、本项目不占区域总量控制指标。4、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5、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符合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一地三域十专项”等专项规划范围和列入山东省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规划目录范围的建设项目/(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符合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项目设置了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符合根据《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环发〔2009〕62号),涉及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予审批的建设项目-8-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符合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县(市、区)辖区内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6个月内对该县(市、区)新上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空气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排在最差的前3个点位且没有改善的,对其所在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对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从严审批。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3名的断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企业出现一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企业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信访案件未能及时解决的,一年内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1、本项目不属于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范畴。2、本项目不属于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范畴。3、本项目不属于企业从严审批范畴。从表3可
本文标题:1-高新孵化器立体停车库项目报告表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05492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