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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2015年历史选修一高考试题集唐:第五琦、刘晏改革1.(2010·全国新课标卷文综·44)(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一乾元元年(758),盐铁铸钱使第五琦初变盐法,就山海井灶近利之地,置盐院。游民业盐者为亭户,免杂徭。盗者论以法。及琦为诸州榷盐铁使,尽榷天下盐,斗加时价百钱而出之,为钱一百一十。——《新唐书》材料二刘委改革榷盐法,调整官营与私商、盐户的关系。在产盐乡“固旧监置吏”,收亭户之盐,转卖给商人经销。其余州县不设盐官,在较远州县设置“常平盐”,“官收厚利而人不知贵”。刘晏改革是以官商分利代替官方专利.促进了盐业的发展,大大增加了盐税收入。刘晏始榷盐时,盐利年收入40万缗,其后,达600万缗,“天下之赋,盐利过半”。——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第五琦和刘晏所推行的榷盐法的不同之处。(8分)(2)根据材料二,说明刘晏改革榷盐法的意义。(7分)【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的能力,答题关键是注意答题方式的字眼“指出”,答题内容是意义。【答案】(1)不同之处:第五琦:官营专卖,官府专利:强行加价。刘晏:官督民产商销,官商分利;设常平盐。(2)意义:促进盐业发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利商,便民;有助于社会稳定。满清八旗改革1.(2011·全国新课标卷文综·45)(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我国北方草原历史上是游牧民族的家园,他们以部落为基本的社会组织,时而因其共同利益结成部落联盟,各部落在草原上迁徙不定,往往为争夺草地、水源相互仇杀。清朝入关前,统一漠南蒙古,开始分定各地部界,严禁互相侵越;入关后仿八旗制度形式逐步改造蒙古社会,形成盟旗制度。蒙古各部大者被分为数旗,小者自为一旗,旗长由蒙古各部首领世袭担任。各旗有固定的牧地,不相统属,旗民不得越界放牧,日常往来亦受限制。合数旗为一盟,盟长、副盟长以及会盟地由朝廷指定,对各旗进行监督,处理各旗不能解决的事务,盟不是一级行政机构,盟长不得干涉各旗事务、发布政令。各旗直接受中央政府管理。一切重大军政事务的裁决权属于理藩院,各旗旗长有义务率旗下兵丁,应诏出征。蒙古族旧有的部名义上保存下来,不具有行政功能。——摘编自翁独健《中国民族关系史纲要》等(1)指出旗、盟与草原传统部落、部落联盟的区别。(5分)(2)简析盟旗制度的历史作用。(10分)【解析】本题考查盟旗制度。本题是一道考查角度独特的试题,不拘泥教材中的改革,而是从盟旗制度入手,通过盟旗制度来考查学生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分析问题的能力,这是选修内容出题的基本模式。第(1)题,关键要从材料提取信息。根据材料信息中的“部落为基本的社会组织”、等概括,可知旗、盟是政府管理制度、部落是自发的社会组织等。第(2)题,分析作用根据材料信息可以从政治面貌的变化、加强政府控制、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国家统一等方面多角度作答。【答案】(1)旗、盟是清政府针对蒙古地区制定的一种管理体制;部落、部落联盟是草原游牧民族自身的社会、政治组织。(2)在尊重蒙古族社会传统的基础上,改造了草原的社会政治面貌;削弱了蒙古贵族的权力,加强了清政府对草原的管理;有利于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加强了清朝统治的基础;使统一多民族国家更为巩固。2清末新政戊戌变法1.(2012·全国新课标卷文综·45)(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西汉后期,大商人、大地主兼并土地,占有奴婢,社会矛盾加剧,“改制”呼声高涨。以改革家形象出现的的王莽代汉创立“新”朝,以《周礼》为依据进行改革。“新”政权建立前后七八年间,推行了四次币制改革。公元7年,铸错刀、契刀、大钱,与五铢钱并行。三种新铸钱币的含铜量与五铢钱差别不大,但兑换价分别为一比五千、一比五百、一比五十。公元9年,废除五铢钱、错刀、契刀,另铸造小钱,与大钱并行。公元10年,推行总名为“宝货”的货币,分金货、银货、龟货、贝货、钱货、布货等质地、形制各不相同的六大类,共计28个品种,相互间兑换标准复杂。公元14年,废止大、小钱,发行重二十五铢的“货布”与重五铢的“货泉”。“每一易钱,民用(因此)破业,而陷大刑”。币制改革与王莽的其他改革,均告失败。——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王莽改革的目的。(5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王莽币制改革失败的原因。(10分)【解析】第(1)题,依据材“社会矛盾加剧”等信息分析归纳。第(2)题,从材料中的“推行了四次币制改革”、“质地、形制各不相同的六大类”、“相互间兑换标准复杂”、“每一易钱,民用(因此)破业,而陷大刑”等分析改革的弊端说明原因。【答案】(1)缓解社会危机,树立“新”朝形象,巩固政权。(2)复古而不切实际;频繁多变,币种紊乱,造成社会经济混乱;任意规定币值与兑换标准,掠夺百姓财富,加剧社会动荡。1.(2014·全国新课标卷Ⅰ文综·29)1898年,梁启超等联合百余举人上书,请废八股取士之制。参加会试的近万名举人,“闻启超等此举,嫉之如不共戴天之仇,遍播谣言,几被殴击”。这一事件的发生表明()A.废八股断送读书人政治前途B.改制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C.知识分子在政治上极为保守D.新旧学之间矛盾不可调和【考点】戊戌变法——废八股【解析】注意审题:“这一事件的发生”是指“梁启超等联合百余举人上书”和“近万名举人嫉之如不共戴天之仇”,A项只能说明“近万名举人嫉之如不共戴天之仇”的原因,不能说明前者,故A项错误;“梁启超等联合百余举人上书”遭到了近万名举人的反对,这说明了这场运动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故B项正确;知识分子在政治上极为保守与题干中“梁启超等联合百余举人上书”的信息不符,故C项错误;D项表述过于绝对,不符合史实,故D项错误。【答案】B2.(2013·全国新课标卷Ⅰ文综·45)(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以光绪帝名义在西安发布变法诏谕:“我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例字,至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机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政之本源也”。“舍其本源而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耶?”“著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所见”。以奕劻、李鸿章、荣禄等人为督办政务大臣,以刘坤一、张之洞为参预政务大臣,共同负责主持新政工作。在随后五年左右的时间中,改革逐步推行。史称“清末新政”。——据《清德宗实录》等(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新政与戊戌变法的共同之处。(6分)(2)戊戌变法与清末新政两次改革的结果差异很大,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并指出清末新政的实质。(9分)3【考点】清末新政、戊戌变法【解析】本题选取课外史料,考查学生阅读材料,运用所学知识概括、分析、评述历史问题的能力。第(1)问依据材料信息,从目的、形式和内容三个角度概括清末新政与戊戌变法的共同之处。第(2)问“原因”从主导者、支持力量、实施过程和背景灯角度分析;“实质”结合清末新政实施者的阶级属性,结合其实施的背景和目的予以分析。【答案】(1)向西方学习;自上而下的改革;侧重制度改革。(2)原因:改革主导者不同;地方实力派对改革的认识与支持程度不同;推行过程不同;面临国内外情势不同。实质:维护专制统治,抵制革命。【考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改革45.[2014新课标全国卷Ⅰ](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000多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达906卷,770余万宇,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8分)(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7分)【解析】(1)主要特点依据材料第一段中“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的信息,可推导出魏晋时期法律改革也是原有法律不再适应现实需要,从而概括出从现实需要出发;对比第一段汉代法律,从第二段中“共20篇、620条、27600字”的信息可概括出删繁就简,从“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的信息可概括出刑法与行政法规分离,从“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的信息可概括出突出伦理犯罪。(2)影响从材料第一段中“《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的信息可归纳出汉武帝以后儒家经典开始影响法律实施,东汉时儒家学者深入影响法律条文的解释;从材料第二段“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的信息可归纳出魏晋时期儒学理念法制化。【答案1)特点:从现实需要出发;删繁就简;刑法与行政法规分离;突出伦理犯罪(8分)(2)影响:“独尊儒术”后儒家经典开始影响法律实施;东汉时儒家学者深入影响法律条文的解释;魏晋时期儒学理念法制化。(7分)45.[2014新课标全国卷Ⅱ](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秦汉时期山林属国家所有,不允许私家占有山林湖泊。东晋以后,巨室大族在南方擅占山泽,晋成帝颁布了“占山护泽,强盗律论”的禁令,但难以执行。豪强之家违法占山封水,政府无力制裁,平民百姓却无此特权,“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柴薪)无托”。南朝宋孝武帝实行改制,允许私家合法拥有山泽产权;按官阶等级设限,第一、二品可占山三顷,依品级递减,九品及百姓占山一顷;“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阙(缺)少,依限占足”。私人合法取得山林产权后,山林开放成为常态,产权国有与私有并存。——摘编自赵冈《中国历史上生态环境之变迁》(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朝山泽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6分)4(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南朝山泽管理制度改革的作用。(9分)45.[答案](1)北方战乱,人口南迁;豪强大族擅占山泽,百姓无权享有山泽之利。(2)确定山泽占有私有制;缓解山泽占有的矛盾;保护了官僚阶层的经济利益;推动南方开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南方开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9分)[解析]本题以材料形式考查南朝山泽管理制度改革,考查学生的史料分析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第(1)问,要根据材料所讲的时代特点入手分析背景,时间是南朝,结合所学知识,从当时的北人南迁、政治特点、平民百姓无特权占山林等方面分析。第(2)问,历史作用从山泽所有制变革、协调各阶层的矛盾、对官僚阶层利益的保护和对江南经济开发的促进等角度把握。秦朝、汉朝、唐朝的币制改革1.2015年全国卷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从秦朝铸造“半两”钱开始,铸币主要以重量为名。汉代的“五铢”钱,“重如其文”,直到隋代,都被实为标准性的钱币,由于盗铸、剪凿良币以取铜等原因,钱币实际重量与钱币上铭文不符的现象市场发生。隋末,劣币盛行,“千钱初重二斤,其后愈轻,不及一斤”,币值混乱、影响流通。针对这种情况,武德四年(621)唐高祖下诏铸“开元通宝”钱,即在钱币上铸“开元通宝”字样(或视读成“开元通宝”),大小仿汉“五铢”,称作一文,亦称一钱,每十钱中一两,“新钱轻重大小最为这种,远远甚便之”,这成为衡法由十六进位制度变为十进位制的关键,“钱”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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