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解读(演示文稿)
《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解读GB50484-20081.总则“规范”简介1.本规范适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纤、化肥等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管理。2.本规范共分10章,其中7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通用规定、临时用电、起重作业、脚手架作业、土建作业、安装作业、施工检测、施工机械使用。2.术语2.0.4-2.0.96个术语都是从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临时用电的角度赋予其特定含义的。2.0.10、2.0.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员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规定对高压电的定义,电压等级在1kV及以上者为高压,电压等级在1kV以下者为低压。3.通用规定3.1现场管理3.2施工环境保护3.3施工用火作业3.4受限空间作业3.5高处作业3.6焊割作业3.7季节施工3.8酸碱作业3.9脱脂作业3.10运输作业3.11现场临建3.1现场管理3.1.1从事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级别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3.1.2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作业资格证。3.1.3参加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王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1.4参加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地实施并持续改进。3.1.5参加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各单位应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施工用火、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培训。3.1.6参加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各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演练。3.1.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3.1.8施工现场道路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路面应平整坚实,且不得堆放器材和物资,需阻断时应办理核准手续并设置明显标识。3.1.9禁止烟火的场所不得携带火种、不得吸烟。3.1.10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和车辆,应办理准入手续。3.1.1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3.1.12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解读〗1.对企业和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要求本节第3.1.2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中规定,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2.对项目主要负责人的定义本节第3.1.3条规定: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建设单位、设讨单位、监现单位、施工单位主管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现、总工程师或负责该项工程的负责人。3.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节第3.1.4、3.1.6条中,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是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工的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工程项目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事故的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工程项目制订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组织演练,并针对演练过程巾出现的问题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4.劳动人员的保护和现场机具、设备和车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为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要求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和车辆,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具、设备和车辆的管理.确保机具、设备和车辆符合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3.2施工环境保护Ⅰ一般规定Ⅱ防大气污染Ⅲ防水土污染Ⅳ防施工噪声污染Ⅴ卫生与防疫Ⅰ一般规定〖强调〗1.制订现场环境保护各项制度(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制订环境保护汁划。)2.编制现场环境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施工现场应制订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Ⅱ防大气污染〖强调〗1.现场扬尘的处理运输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应密闭运输或采取遮盖措施。施工现场出人口处应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措施,减小扬尘。2.防现场废气的措施当进行涂装前处理及涂装作业排出的污染物可能影响周边地区大气质量时,应在采取净化处理措施后,再向大气排放。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机械设备、车辆等的烟气或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应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3.现场垃圾处理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清运到指定地点。现场严禁焚烧种类废弃物Ⅲ防水土污染〖强调〗1.现场泥浆及污水排放规定施工现场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2.油料及化学溶剂规定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储存不得泄漏,并应设有专门的库,废弃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3.化学清洗作业规定清洗回路不得渗漏。部件清洗的作业场所,地坪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敷设,且应平整、不得渗水。清洗废液应用专用容器储存。严禁将未经处理的有毒、有害废弃物直接回填或掩埋。Ⅳ防施工噪声污染〖强调〗1.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源应采取降噪、防噪措施。2.夜间施工对公众造成噪声污染的作业,应在施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3.施工现场噪声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的有关规定。噪声值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中的有关规定。Ⅴ卫生与防疫〖强调〗1.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编制应急预案。2.食堂管理。3.疑似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处理措施。4.从事辐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身体检查,并进行了剂量监测。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妥善保管,使用场所应有防止人员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3.3施工用火作业Ⅰ一般规定Ⅱ固定用火区作业Ⅲ高处用火Ⅰ一般规定〖解读〗1.建立健全安全用火制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用火作业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对存在危害的用火作业应制订风险控制和削减措施,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3.在禁火区用火作业前,应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时,应配备灭火器材,设专人监护,并执行用火和防火的相关规定。4.临近可燃、易燃物作业,未采取措施之前,不得用火。5.施工区域与生产装置的距离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时,应设置防火墙或采取局部防火措施。6.施工完毕,应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7.施工现场发生火险、火情时,应组织抢救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Ⅱ固定用火区作业〖解读〗1.设置固定用火区由施工单位办理手续,并负责日常管理,且应遵守固定用火区所属单位的相关规定。2.固定用火区内当遇下列情况时,应办理用火手续,并由施工企业相关部门审批。在堆放和使用可燃物品场所的上方或水平距离10m范围内进行明火或有火花的作业时。在己安装好的电气、仪表控制室内或巳敷设电缆的槽架上方及水平距离1m范围内,从事明火或有火花的作业时。Ⅲ高处用火1.高处作业用火时,对周围存在的易燃物进行处理,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坠落的安全措施,并对其下方的可燃物、机械设备、电缆、气瓶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2.高处作业用火时不得与防腐喷涂作业进行垂直交叉作业。3.4受限空间作业〖强调〗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2.进入设备作业应消除压力,开启人孔。必要时在设备与连接管道之间进行隔离,并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3.在容易积聚可燃、有毒、窒息气体的设备、地沟、并、槽等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4.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设备作业,必须切断电源并有专人监护。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电焊机、变压器、气瓶应放置在受限空间外,电缆、气带应保持完好。6.在容器内焊割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排除烟尘的措施,采用安全照明设备,容器外应设安全监护人;工作间歇时,电焊钳和电弧气刨把应放在或悬挂在干燥绝缘处。3.5高处作业Ⅰ一般规定Ⅱ攀登与悬空作业Ⅲ作业平台与洞口、临边防护Ⅰ一般规定〖强调〗1.15m及以上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经过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痛病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时,下部应有安全空间和净距,当净距不足时,安全带可短系使用,但不得打结使用。对垂直移动的高处作业,宜使用防坠器;水平移动的高处作业,应设置生命绳。施工现场应使用悬挂作业安全带,安全带的质量标准和检验周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要求。4.安装施工无外架防护时,应搭设安全平网,有火花溅落的地方应使用阻燃安全网,安全平网的架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网的外伸宽度不得小于2m。(2)每隔3m应设根支撑,支撑的水平仰角为40º~70º(3)安全网的内外边应锁紧边绳。(4)网与网之间应连接牢固,且不得有间隙。5.施工中应及时清理落入网中的杂物,安全网的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网》GB57256.高处存放物料时,应采取防滑落措施。7.高处铺设钢格板时.必须边铺设边固定。8.高处作业下方的通道应搭设防护棚,多工种垂直交叉作业,相互之间存在危害的,应在上下层之间设置安全防护层。Ⅱ攀登与悬空作业1.作业人员攀登时不得手持物品。使用移动式梯子时,下方应有人监护。2.使用移动式直梯时,上下支承点应牢固可靠,不得产生滑移。直梯工作角度与地平夹角宜为70º~80º,工作时只许1人在梯上作业,且上部留有不少于4步空挡。3.使用人字梯时,上部夹角宜为350~450,工作时只许1人在梯上作业,且上部留有不少于2步空挡,支撑应稳固。4.绳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使用时应固定在牢固的物体上。5.靠近平台栏杆处作业,坠落半径在栏杆外时,应设置防护设施。6.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节点处设置挂梯或搭设作业平台,在钢梁上移动时,应设置生命绳。7.悬空作业应视其具体情况设置防护网或采取措施。Ⅱ攀登与悬空作业3.5.9作业人员攀登时不得手持物品。使用移动式梯子时,下方应有人监护。3.5.10使用移动式直梯时,上下支承点应牢固可靠,不得产生滑移。直梯工作角度与地平夹角宜为70º~80º,工作时只许1人在梯上作业,且上部留有不少于4步空挡。3.5.11使用人字梯时,上部夹角宜为35º~45º,工作时只许1人在梯上作业,且上部留有不少于2步空挡,支撑应稳固。3.5.12绳梯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使用时应固定在牢固的物体上。3.5.13靠近平台栏杆处作业,坠落半径在栏杆外时,应设置防护设施。3.5.14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节点处设置挂梯或搭设作业平台,在钢梁上移动时,应设置生命绳。3.5.15悬空作业应视其具体情况设置防护网或采取措施。Ⅲ作业平台与洞口、临边防护1.作业平台应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设计,其力学计算与构造形式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进行。作业平台验收合格,悬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2.悬挑式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应固定在牢固的建(构)筑物上。3.作业平台应标识平台允许荷载值,不得超载作业。4.临边及洞口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覆盖措施。5.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6.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不得堆放物件。Ⅲ作业平台与洞口、临边防护1.作业平台应根据现场实际进行设计,其力学计算与构造形式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进行。作业平台验收合格,悬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2.悬挑式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应固定在牢固的建(构)筑物上。3.作业平台应标识平台允许荷载值,不得超载作业。4.临边及洞口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设置警示标志或采取覆盖措施。5.作业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6.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不得堆放物件。3.6焊割作业Ⅰ一般规定Ⅱ气瓶Ⅰ一般规定1.焊割设备
本文标题: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解读(演示文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08834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