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恒富西大街商住楼还迁实施方案恒富西大街商住楼还迁方案,原则参照《恒富西大街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根据本地房地产社会价格,还迁楼房的设计,框架结构、布局、环境等综合因素,结合还迁户的实际情况,制定恒富西大街商住楼还迁实施方案。第一条:本次还迁由辛村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商住楼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支付。第二条:辛村乡人民政府成立还迁领导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郭芳芳担任。领导组下设4个工作组,管理组、财务估算组、物业组、还迁组,各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按照职责,全过程实行流水作业,完成还迁工作。第三条:本次还迁以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为依据进行还迁。第四条:补偿与安置办法1、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人将补偿安置资金一次性付给被征收人。补偿安置金额由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补偿价格、附属设施的补偿价格、搬迁补助费以及临时安置补偿费(经营性房屋为停产停业费)等四部分构成。被征收房屋的价格可以根据宗地评估的价格确定,也可以参照征收范围内房屋评估的基准价格,由征收双方协商确定。房屋评估的基准价格、土地部分补偿、附属设施补偿费以及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费)的标准和计算办法见附件。2、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按照“同性质房屋之间征一还一,同时补足机构差价”的原则执行。附属设施的补偿以及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费)的标准和计算办法见附件。结构差价的补贴标准具体为:被征收房屋为砖混结构的实行:征一还一、互不补差;被征收房屋为砖木结构的实行:征一还一,被征收人向征收人补交差价。被征收人可以要求安置用房的总面积不小于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足整套的可以选择整套安置。但应安置面积不足该套安置面积一半的,只能选择货币补偿。该项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应安置面积和安置房屋的市场价格剔除补差确定,应安置面积超出该套安置房屋面积一半的(含一半),可按安置区房屋价格优惠5%购买。产权调换实行定位安置。征收双方应在签订协议前首先确定安置房屋具体的楼层、楼号,并在签订协议时长出短贴、补齐差价。即:征收双方在协议签订时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及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补偿价格和优惠办法,计算出被征收人应得的资金和房屋补差、贴价的金额。属于征收双方都需要支付对方的情形,在签订协议时相互抵顶,如:被征收人不愿在协议签订环节进行资金抵顶,补偿安置协议只对被征收人安置期房的楼层、位置、面积等事项进行确认,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的价格不再按照当前制定的安置房屋价格优惠5%计价,而是按照安置房屋建成办理安置手续时同地段的房屋市场价格优惠5%计价。第五条:还迁房屋的地点及市场价格依据洪洞县恒富西街的项目规划方案,安置房屋位于屯里村以东、县公安大楼以西、现恒富西街以北的标定区域。在此区域内拟新建三栋六层高的商住楼用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安置。为便于被征收人生产生活,征收人提供的补偿安置房屋全部集中在一、二、三层。商住楼的一层为沿街门店,二层以上为住宅房屋。住宅房屋分A、B两种户型,共有85.76平方米、86.85平方米、95.53平方米、96.53平方米四种面积。精确面积以房屋管理部门在工程竣工后核定的面积数为准。安置房屋为框架结构形式,室内为毛墙、毛地面,水、电、暖齐全,住宅入户门为木门,配置楼宇门;门店为玻璃弹簧门。安置房屋的市场价格:门店3500元/平方米;住宅二层为2100元/平方米;三层为2300元/平方米。第六条:商住楼在容积率、绿化率等方面,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配套建设物业楼,活动广场,停车位、小超市、医疗所等辅助功能设施,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热、供气、供电、通讯、照明等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房价升值空间。第七条:还迁组织程序1、所属各组先行接洽沟通,解释方案和有关规定。2、由各组协同管理组负责选房,核实面积进行号房标注清楚,出具相关手续3、财务结算组根据管理组手续,结算差价,出具相关手续。4、物业组根据财务结算手续和物业管理,收取相应费用。5、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建成后,由征收人进行公告或按被征收人所留联系方式通知被征收人办理安置手续6、征收人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协助被征收人办理房产证等手续。被征收房屋具有正规产权手续的,应安置面积部分的房产证费用由征收人负责支付。第八条:参与还迁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严明纪律,抛弃任何形式的个人利益,对于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者要追究责任。第九条:还迁户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遵照方案规定的办法和程序有序还迁,如果不遵照次方案还迁,本次还迁不予考虑,暂缓还迁,第十条:还迁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在基本完成还迁工作后,另行处理。第十一条:本方案的解释权归辛村乡人民政府。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本文标题:还迁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09124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