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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附件招标编号:建盛(厦)招字(2017)第031号招标工程名称:同集路集美段旧城改造安置房主体建筑灾后重建项目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年月日一、投标须知项目内容规定1工程名称同集路集美段旧城改造安置房主体建筑灾后重建项目2建设地点集美区3建设规模本工程建安工程费约139.40万元人民币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5工期要求本工程定额工期为/日历天,要求建设工期(中标合同工期)为60日历日。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竣工日期:按合同约定。6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文字描述: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7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8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法9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10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探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探勘项目现场12投标文件及后审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时间:2017年05月29日10时00分起至2017年05月29日10时30分止14开标地点时间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15工程招标发包价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16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厦门市建设局建筑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2017年度信用评价等级BB+及以上级别的在集美区注册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7招标方式本工程采用简易程序的随机抽取方式,开标后经审核合格的投标人直接进入抽取中标候选人。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后审申请书、商务标及技术标组成,应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一)资格后审申请书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后审申请书;2、资格后审申请书签署授权委托书;3、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及附件①附表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附件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附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②附表3财务状况表③附表4拟定分包人情况表④附表5投标申请人信誉、履约情况表⑤附表6其他资料(二)、商务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2、投标函;3、投标函附录;4、工程发包价确认函;5、主要材料设备品牌选用表6、替代方案及其报价书(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的不要求此项内容)。(三)、技术标投保文件第一部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2、项目管理班子关键职位(人员)履历表;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资料;4、拟分包情况表(未分包的可不要求此项)。以上投标格式参照厦门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适用于随机抽取法)的范本。二、资格审查开标后,由招标人根据资格审查标准以及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单位才能进入随机抽取程序。三、招标工程费率取费标准(投标人一旦中标,施工图预算、合同价款等适用本节条款。)1、本工程的费率取费标准按照其工程类别,以《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调整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16】7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的通知》(厦建筑【2016】34号)中规定的标准并结合企业的自身情况计取(规费和列入不可竞争的措施项目费的费率除外)。2、劳保费费率:(1)本工程发包价中的劳保费按人工费的14%计取;(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人工费的14%计价。3、本工程施工现场按照《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提升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建工[2012]51号)规定,应不设置(设置/不设置)施工现场围挡。应设置施工现场围挡的,其施工围挡及扬尘防治措施费按照《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调整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16]7号)计取。五、执行及推荐选用的计价规范、定额与执行的有关政策性文件(对应招标文件第三卷第四章第16条款、第六卷第九章第5.3款)(一)执行及推荐选用的计价规范、定额: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各专业工程工程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3、《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4、《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FJDY-301~312-2012〉5、《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6、《福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501-20058、二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9、《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10、《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加气混凝土砌块等72项补充定额、喷涂聚氨酯酸泡等41项补充定额和调整福建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砂垫层等173项消耗量的通知》(闽建筑[2011]6号)1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沥清混凝土路面小修养护热再生定额(试行)等补充定额的通知》(闽建筑[2012]10号)1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内模安装补充定额的通知》(闽建筑[2012]23号)1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风镐破碎石方》等补充定额的通知(闽建筑[2012]39号)1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部分模板及支架定额消耗量的通知(闽建筑[2012]40号)15、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转发土方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的通知》(厦建筑[2013]39号)16、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大口径静压沉管灌注混凝土桩等121项补充定额》和《卷材塑胶整体楼地面等25项补充定额》的通知(闽建筑[2013]36号)17、厦门市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筑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福建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建筑【2016】35号)18、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厦建筑【2016】48号)。(二)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1、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的通知〈厦建筑[2016]34号〉2、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实施国家2013版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与计量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筑[2016]25号〉3、关于印发《厦门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财工[1999]23号〉4、关于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管理规定》的通知〈厦建建[2001]015号〉5、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继续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通知》〈厦建材[2011]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减免部分涉企收费的通知》〈厦府[2011]493号〉6、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等3个文件的通知厦建建[2005年]28号7、关于颁布《厦门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的通知厦府[1999]综024号8、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颁发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厦建建(2005)155号〉9、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调整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取费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16]7号)10、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发布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建筑[2010]58号)11、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并调整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14]1号)12、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建筑弃(借)土石方运输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筑[2013]35号)1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发布《厦门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市场计价参考》的通知(厦建筑[2014]51号)14、厦门市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工程模板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厦建筑[2015]1号)六、评标、定标:1、本项目评标前由招标单位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及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2、废标界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2.1、投标报价超过工程发包价的。2.2、投标文件(标函)袋封口未密封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印鉴的。2.3、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及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3、评标前首先由评标委员会确认各投标单位是否废标,若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均高于发包价,则本工程将重新进行公开招标。4、本项目按随机抽取法,报价合理性评审依据厦门市现行评标办法范本中的相应规定。七、合同签订:本招标文件连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内容(对应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二章)(财政性投资项目合同专用)本工程施工现场所需的临时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电讯由发包人配合承包人与电讯部门联系,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涉及到相关申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绿化带、路面破除及恢复、占用道路等),应由中标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绿化带、路面修复后需经相关管理单位验收合格。以上事项产生的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内考虑。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内容、风险范围以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第23.1条执行或双方另行约定为: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①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程发包价价不准确;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③合同工期一年以内或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在第一年内完成的工程量的材料价格变化;④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在第二年及以后完成的工程量的材料价格变动(不含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柴油及汽油、电缆等主要材料价格由于市场变化异常,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材料基准价的10%,该超过部份的50%不属风险包干范围。材料基准价按招标同期《厦门市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确定);⑤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发包人按规定已考虑1%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1、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2、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3、在施工期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布了厦门市人工预算单价调整;4、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在第二年及以后完成的工程量中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柴油及汽油、电缆等)基准价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准价的±10%的超过部分。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⑴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⑵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①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承包人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②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其综合单价按承包人的综合单价编制原则确定其综合单价;措施费项目(一)、规费及税金按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所计取的费率标准计取相应的费用。⑶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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