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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规范脚手架设计、搭设(拆除)及使用要求,以控制作业过程中的风险。1.2适用范围适用于施工过程中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使用。2职责2.1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大型脚手架、承重脚手架、特殊形式脚手架的搭设(拆除)设计及计算,编制专项方案。2.2公司安全部、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脚手架专项方案进行联合审核。2.3联审合格的专项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审批。2.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专项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专家论证。2.5项目部后勤、质检人员负责脚手架材料的检查和验收。2.6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搭设完成的脚手架进行验收,填写《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现场施工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并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维护。3工作程序3.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1.1脚手架应根据施工荷载经设计确定,施工常规荷载不超过3.0KPa。3.1.2大型脚手架、承重脚手架和特殊形式脚手架应经专门设计,编制专项方案,通过审批后方可报监理,业主单位签字实施。3.1.3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脚手架工程专项方案还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3.2脚手架材料控制3.2.1钢管外径应为48-51mm,壁厚3-3.5mm,有严重锈蚀、弯曲、或裂纹的钢管不应使用。3.2.2新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脆裂、气孔、变形滑丝的扣件不应使用。旧扣件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3.2.3脚手板要求:(1)冲压钢板和钢板网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板面挠曲不得大于12mm和任一角翘起不得大于5mm;不得有裂纹、开焊和硬弯。使用前应涂刷防锈漆。钢板网脚手板的网孔内切圆直径应小于25mm。(2)竹脚手板包括竹胶合板、竹笆板和竹串片脚手板。可采用毛竹或楠竹制成;竹胶合板、竹笆板,宽度不得小于600mm,竹胶合板厚度不得小于8mm,竹笆板厚度不得小于6mm,竹串片脚手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不得使用腐朽、发霉的竹脚手板。(3)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板宽度不得小于200mm,厚度不得小于50;两端应用直径为4mm镀锌钢丝各绑扎两道。(4)胶合板脚手板,应选用现行国家标准《胶合板第3部分:普通胶合板通用技术条件》GB/T9846.3中的Ⅱ类普通耐水胶合板,厚度应不少于18mm,底部木方间距不得大于400mm,木方与脚手架杆件应用铁丝绑扎牢固,胶合板脚手板与木枋应用钉子钉牢。3.2.4在入库前和使用前,后勤联合质检人员应做好脚手架、脚手板的检查验收,确保材料满足设计要求,并保留相关记录。3.2.5脚手架的搭设3.2.6对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项目部应对脚手架搭设(拆除)单位及架子工的资质进行审核备案。3.2.7其他脚手架搭设前,由设计技术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了解脚手架搭设技术要求、存在的危险,确保作业人员采取有效地安全措施。没有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上架作业。3.2.8脚手架搭设人员应熟悉各种架子的基本技术知识和技能,并应持有国家特种作业主管部门考核的合格证,且身体条件符合要求。3.2.9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严禁交叉作业,要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材料、配件、工具传递和使用安全,防止坠落。现场应由安全员跟班监督指导。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在交通道口设置安全哨。3.2.10脚手架搭设开始直至允许使用前,均应在通道口和明显可见处悬挂警示标识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3.2.11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严禁从事高处作业。3.3脚手架验收3.3.1脚手架搭设完毕、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3.3.2脚手架的搭设分单元进行的,单元中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过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和下一单元施工。3.3.325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搭设过程中随进度分段验收。3.3.4脚手架验收以设计和相关规范,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等为依据,编制检查验收表,对照检查验收表逐项核查。3.4脚手架使用3.4.1作业人员每天开始在脚手架上作业前,必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改。3.4.2脚手架使用中不得拆、改,必须改动时应由架子工实施,改动完成后重新检查验收、挂牌。3.4.3脚手架使用过程中还需要由专业检查人员检查、维护,并作记录。3.4.4在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前,专业检查人员应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预防措施;在极端天气后,应对脚手架进行重新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3.5脚手架的拆除3.5.1脚手架的拆除和搭设类似,按规定的程序编制并审批方案,做好安全交底。3.5.2拆除区域周边应设置足够的安全隔离区,悬挂警告标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场监护,统一指挥。3.5.3脚手架拆除应按照自上而下顺序进行,拆下的材料、构配件等应用绳索捆绑牢固缓缓放下,严禁抛掷至地面。3.5.4拆除至地面的材料应及时运出现场,做到工完、场清。4相关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脚手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5相关记录《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表》-(危大)AQJL07-20-2014《高处作业工作票》AQJL07-09-20146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12AQZD07-01-2014脚手架搭设(拆除)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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