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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Q/YP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YP.G04.15—2014代替Q/YP.G63.08-2005危险作业管理办法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2014-07-31发布2014-08-15实施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发布Q/YP.G04.15—20121前言本标准是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之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危险作业的范围、审批手续和作业人员条件及考核管理办法等方面予以明确和规范.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安委会提出。本标准由研究所标准化室负责归口。本标准由生产安全部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华、李洪波。Q/YP.G04.15—20122危险作业管理办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作业的范围、审批手续和作业人员条件及考核管理办法。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所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细则》《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管理内容3.1定义3.1.1危险作业:指对操作者本人及周围的设施和他人有重大危险(害)因素的作业。3.1.2高处作业:指在距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3.2危险作业范围3.2.1高处作业。3.2.2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作业。3.2.3多单位多工种的联合作业(指多单位、多层次、工程项目紧迫、复杂,有可能发生较大危险的作业)。3.2.4第一次接触的生产和施工作业。3.2.5场地狭小的作业。3.2.6压力容器内作业。3.2.7带电作业。3.2.8在禁火区内动用明火及其它有燃烧、爆炸危险的作业。3.2.9危险化学品的销毁。4危险作业审批权限4.1危险作业实行分级审批4.1.1进行一级一般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制定书面安全防范措施,报本单位领导审批。Q/YP.G04.15—201234.1.2进行二级、三级特级高处作业,由本单位领导审批后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4.1.3正常情况下不允许实施特殊高处作业,因事故或灾害必须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强风、异温、雪天、雨天、夜间、带电、悬空和抢救高处作业),要制定专门作业方案,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后,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4.2危险作业范围第3.2.1-3.2.7项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批4.3危险作业范围第3.2.8、3.2.9项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审批4.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4.4.1进行各种危险作业前,作业单位要根据工作内容制定安全方案,填写《危险作业审批单》一式两份报审批部门,审批人员认真审查方案,确认安全可行后方可审批,审批单由作业单位和审批单位各留存一份。4.4.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审批单位审批后,再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a)几个单位协同进行,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等特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b)高压供电系统的带电作业;c)重大检修和临时任务项目中有毒、窒息或有燃烧爆炸危险的作业;d)二级危险点防火区的动火、明火作业。4.4.3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由实施工程单位组织编制安全措施,邀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部门、配合单位参加,共同商讨审议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5危险作业管理与要求5.1危险作业应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和安全要求,由作业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内容包括:5.1.1分析、识别出所有作业中的危险因素。5.1.2制定消除、防范危险因素的针对性措施。5.1.3指定现场具体负责人、监护人。5.1.4制定现场事故应急救援措施。5.2危险作业由施工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指挥,负责人应对参加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讲清安全措施和作业要求,落实每个人的安全责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施工。参加危险作业的各有关单位,必须按安全作业方案的要求分工负责,各自做好分工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整体作业安全。参加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等),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所定安全措施,坚决杜绝违章作业。5.3作业单位应按《危险作业审批单》批准的内容进行作业,作业单位负责人、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作业中如需要扩大申请批准的作业范围,应另行报批。5.4实行连续作业的危险作业,应建立严格交接班制度、员工进出制度,并详细做好记录。5.5作业单位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危险作业现场,监督落实安全措施。危险作业审批单位也要加强监督检查。5.6危险作业完毕后,作业单位要认真清理作业现场,整理好各种作业用品,不留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6考核6.1对不履行《危险作业管理办法》,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的单位,一经发现,对作业单位和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作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6.2危险作业中指定的现场具体负责人、监护人不认真履行检查、监护职责造成事故的,追究其责任。Q/YP.G04.15—201246.3危险作业中不认真遵守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6.4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Q/YP.G04.15—20125(规范性附录)危险作业审批单作业类别:年月日申请部门作业地点作业期限作业内容直接作业人员姓名身体状况辅助人员姓名身体状况作业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分析:防范措施:现场指挥和监护人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意见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动火作业)主管司领导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标题:15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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