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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征求意见稿)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1.2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1.3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拆除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2基槽、坑、沟,大孔径桩作业防护2.1基础施工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和地下工程资料。2.2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或专项施工方案。2.3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及地下管线、地下工程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2.4基坑周边必须要有排水系统和设施,确保雨水排水畅通。基坑周边应设置挡水围堰。2.5基坑边缘1米内禁止堆物堆料,1米以外必须满足设计或专项方案规定。2.6基坑周边5m以内不宜设置集水坑。使用潜水泵时,悬挂和牵引水泵必须使用绝缘绳索。2.7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2.8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或金属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或金属网封闭。基坑深度超过3m的,应分别在基坑两端设置人员上下爬梯或坡道。2.9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执行DBJ01-502《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2.10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11施工企业应严格控制人工挖孔桩施工工艺。施工现场确因场地狭窄无法实施机械成孔,或者由于设计及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必须使用人工挖孔的情况下,需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2.12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超过16m深的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还必须由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2.13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坍塌、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下作业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并设专人监护。施工作业时,必须强制性持续通风,确保通风良好。2.14基础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回填实。3大模板作业安全防护3.1大模板存放区应设不低于1.2m高围栏封闭管理。3.2当钢模板宽度大于1.5m时,宜设置两个及以上的支腿。支腿的上支点高度应不低于模板高度的2/3。3.3大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有支腿大模板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两模板间距不小于600mm,并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采取拉杆连接、绑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3.4无支腿大模板和角模模板必须放入专门设计的模板插放架内,插放架应使用钢管搭设,应设有行走马道和防护栏杆,架体高度不得低于大模板高度的80%。3.5木质大模板吊环宜采用可重复周转使用的配件。严禁使用铁丝、钢丝绳、钢筋现场焊接制作的吊环。3.6大模板吊装入位后、拆卸之前,必须使用钢丝绳索扣(保险钩)固定,严禁使用铁丝或火烧丝固定大模板。3.7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对未能对面码放的大模板采取临时加固措施。3.8大模板超过1.5米,吊装时应二人操作,防止碰倒其他模板。3.9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4脚手架作业防护4.1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0m。4.2悬挑式脚手架、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和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4.3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4.4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JGJ164、JGJ130、JGJ166、JGJ128、JGJ231等规范。4.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钢管应选用外径48.3±0.5mm,壁厚3.6±0.36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钢管。4.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木脚手架作为结构、装修用脚手架。4.7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有排水措施。4.8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底部应铺设通长脚手板;4.9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应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4.10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4.11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4.12双排脚手架的立杆纵距应根据荷载选取,立杆间距不宜大于1.5m。4.13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8m。4.14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4.15脚手架立杆顶端外排立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4.16连墙件的布置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双排钢管脚手架连墙件应与内外排杆件相连接,连墙件宜与立杆相连接。4.17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4.18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4.19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4.20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4.21剪刀撑跨度为5-7根立杆,斜杆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60度,剪刀撑与立杆交叉处应用扣件连接。4.22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距墙面间距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操作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不小于180mm高的挡脚板。4.23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横向水平杆可靠固定,严防倾翻。4.24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3m内,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施工层以下每隔4层且不大于10m,用水平安全网或其他措施封闭。4.25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密目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用专用绑绳固定。4.26人行马道宽度不小于1m,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3;运料马道宽度不小于1.5m,斜道的坡度不大于1:6。拐弯处应设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0mm。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mm~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应为20mm~30mm。4.27悬挑梁应采用型钢,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4.28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4.29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材质应符合相关规定。4.30脚手架杆件严禁钢木混搭。5工具式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5.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符合JGJ202标准。5.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装置。5.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升降过程中,架体上严禁站人,架体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下方挂设水平安全网,架体外立面用密目网封闭严密。5.4严禁使用自制式吊篮架施工作业。5.5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悬挑结构边缘。5.6吊篮架配重应稳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或其他替代物,配重的重量应符合说明书规定。5.7吊篮架悬挂机构前支架应与支撑面保持垂直。5.8吊篮必须使用独立的安全绳,绳径不小于12.5mm。吊篮内应2人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佩带好安全带,安全带与安全绳通过锁绳器连接。5.9吊篮的安全锁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定期到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生产厂家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校验的有效期限不大于1年。严禁将高处作业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上、下吊篮。5.10电梯井操作平台支撑应使用14#及以上型号工字钢,或采用落地式支撑体系,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5.11物料周转平台主绳、保险绳吊点应分别设置,保险绳应张紧,严禁使用花篮螺栓调节钢丝绳。5.12物料周转平台临边应设置不低于1.5m的防护栏杆,栏杆内侧设置硬质材料的挡板。5.13物料周转平台承载面积不宜大于20m2,长宽比不应大于1.5:1。5.14移动式操作平台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宜超过5m,应设防护栏杆和爬梯。5.15电梯井操作平台、物料周转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等移动过程中禁止站人。6安全防护用品6.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应根据具体作业环境和特点,参照GB/T11651标准,合理配备,正确使用。6.2进入施工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安全帽质量应符合GB2811标准。6.3凡在坠落高度距基准面2m及以上施工作业,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6095标准。6.4施工现场使用的密目安全网应使用绿色或蓝色,要定期清理、保持整齐、清洁。6.5安全网应符合GB5725国家标准。阻燃型平(立)网续燃、阻燃时间不应大于4S,外观要求缝线无跳针,无断纱缺陷。7洞口防护7.11.5m×1.5m以下的孔洞,应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固定措施,盖板应加警示标识。7.2超过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搭设两道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下端设扫地杆固定,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7.3洞口尺寸过大,无法全部支挂水平安全网的,应按照临边防护标准进行防护。7.4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应加固定盖板防护,并加警示标识。7.5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固定式防护门。7.6电梯井首层应设双层水平安全网。首层以上和有地下室的电梯井内,每隔四层且不大于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网边缘距电梯井墙壁不大于150mm。7.7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做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8临边防护8.1临边应连续设置两道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m,并加挂密目网。8.2楼梯未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前,必须搭设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杆。8.3旋转式楼梯安装防护栏杆同时,中空位置每隔四层且不大于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首层设双层水平安全网。8.4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应在阳台临边处设两道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8.5楼层临边结构高度低于1.2m的,应搭设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8.6确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或临边防护的,必须设专人监护。禁止交叉作业,同时拆除多层洞口或临边防护。9高处作业防护9.1高处作业施工应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和《高处作业分级》GB3608要求。9.2五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高处作业。9.3雨雪等恶劣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等措施。9.4在建工程外侧使用落地式脚手架时,其外侧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除使用落地式脚手架和高处作业吊篮外,应搭设水平安全网防护。多层建筑首层四周必须搭设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首层四周应搭设6m宽的双层水平安全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5m,每隔四层且不大于10m,应设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9.5在2m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人员上下要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9.6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