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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赛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建设单位:始兴县赛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2010年6月1总则1.1项目由来塑料与钢铁、木材、水泥一起共同构成了现代工业四大基础材料,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塑料具有材料综合性能优异,加工方便,生产和使用中可以显著节约能源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工农业及人民的日常生活之中。随着塑料工业的蓬勃发展及其大规模的使用,废旧塑料产生量猛增。为了消除或减少废旧塑料造成的污染,世界各国给予了足够重视,加大了对其研究的投资力度,经过多年的努力,对处理废旧塑料已基本形成比较有效的四种技术,即焚烧回收能量、填埋、回收再生利用和化学热解回收。经过长期实践证明,回收再生利用是昀为适用、应该大力提倡的技术。废旧塑料的再生利用分为直接再生利用和改性再生利用。直接再生利用是将回收的废旧塑料制品经过分类、清洗、破碎、造粒后直接加工成型,其工艺比较简单。改性再生利用是指将再生塑料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改性(如复合、增强、接枝)后,再加工成型,工艺较复杂,需特定的机械设备,再生制品性能好。目前废旧塑料的再生利用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农业、渔业、建筑业、工业和日用品等领域。始兴县赛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是直接再生利用废旧塑料生产塑料粒的私营企业,选址于始兴县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内。项目总占地面积28767.8平方米,以进口废碎塑料及下脚料为原料,通过分选、粉碎、造粒等工序,生产乙烯聚合物粒(PE)、苯乙烯聚合物粒(PS)、氯乙烯聚合物粒(PVC)、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合物粒(PET)和其他塑料粒,年产量达3万吨再生塑料粒。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投入使用后,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以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修订)的有关规定,受始兴县赛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和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共同承担了《始兴县赛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接收委托后,评价单位组成环评项目课题组,对1该项目所在区域进行踏勘并对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调查收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1.2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1.2.1水环境功能区及执行标准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通过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排污管网排放至墨江(始兴瑶村至始兴上江口段)。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文)的规定,墨江(始兴瑶村至始兴上江口段)属综合用水区,为Ⅲ类水质目标,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1.2.2环境空气功能区及执行标准本项目位于始兴县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内,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粉尘、二甲苯、非甲烷总烃、TVOC以及少量氯化氢等废气并伴有刺激性气味。根据《韶关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二甲苯和氯化氢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非甲烷总烃参照以色列环境空气质量标准,TVOC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颗粒物、二甲苯、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TVOC目前没有排放标准,库区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1.2.3声环境功能区及执行标准本项目位于始兴县东莞石龙(始兴)转移工业园内,属于工业生产用地,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韶关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本项目拟建地区声环境功能区属3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省道344线两侧200米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2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1.2.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进口废塑料中的杂物、破碎车间粉尘、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中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本项目利用和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公司内需要暂存一段时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相应的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1.2.5环境功能属性项目厂址环境功能属性见表1.4-6。表1.4-6项目厂址环境功能属性编号项目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1水环境功能区墨江(始兴瑶村至始兴上江口),执行Ⅲ类水标准2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类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3类区,执行3类标准4是否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否5是否风景名胜区否6是否自然保护区否7是否森林公园否8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否9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否10是否人口密集区否11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否12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否13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否1.3评价工作等级1.3.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排放废水量为16.2m3/d,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属简单程度,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墨江(始兴瑶村至始兴上江口段),外排水体属中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规定,本项目的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低于三级评价,3不必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只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有关规定,简要说明所排放的污染物类型和数量、给排水状况、排水去向等,并进行一些简单的环境影响分析。1.3.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二甲苯、非甲烷总烃、TVOC以及少量氯化氢等废气并伴有刺激性气味。根据估算可得,本项目各污染物中昀大占标率Pmax为5.31%10%。因此,本项目的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评价。1.3.3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拟建址声功能区属于3类区,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重要的声环境敏感点,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的机械噪声等,通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项目建成后区域的噪声等级变化不大,且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规定,确定本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1.3.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位于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内,该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5年12月16日通过原广东省环保局审批通过(粤环函[2005]1460号,详见附件),目前该园区用地已经全部平整,部分用地已有企业建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中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在区域环境状况,本报告书中省略生态影响评价分析。1.3.5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2004)中的有关规定,因此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定为二级。1.4评价范围(1)水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附近的主要水体为墨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有关规定和地表水的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水环境评价范围定为墨江(始兴瑶村至始兴上江口段)排污口上游100m河段至排污口下游约5km河段。4(2)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环境空气评价范围可以定为:以厂址中心为中心点,以常年主导风向北风为主轴,边长为5km的矩形,总面积25km²,覆盖了厂址范围,同时包括附近敏感点。(3)声环境评价范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规定,建设项目边界200m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可适当缩小,为项目边界外1米包络线范围内的区域。(4)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规定,项目环境风险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厂址为中心,半径3km范围内的圆形区域。1.5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主要目标1.5.1水环境污染控制及主要保护目标本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通过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管网排入墨江(始兴瑶村至始兴上江口段)。控制各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的排放,使墨江(始兴瑶村至始兴上江口段)的水质不因本项目的建设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保护目标是评价区内水环境质量符合该水域的水环境功能标准。1.5.2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及主要保护目标采用布袋除尘系统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控制工艺废气(颗粒物、二甲苯、氯化氢、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等)的排放,保护评价区内的环境在项目建成后不受其明显影响,保护目标是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符合该区的环境功能标准。1.5.3声环境污染控制及主要保护目标控制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和建成后主要机电设备的噪声污染,确保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其周围的居住区和本项目内有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及工作环境,保护评价区内声环境质量符合该区的环境功能标准。1.5.4环境敏感点本项目环境敏感点情况见下表。5表本项目附近主要环境敏感点序号敏感点影响因素方位距离厂边界(m)人口规模保护目标1沙帽岗村环境空气西南面3701251人环境空气二类区2岭下村环境空气南面320属贤丰行政村,728人环境空气二类区3顿岗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环境空气东南面81020人环境空气二类区4贤丰同心小学环境空气东南面113068人环境空气二类区5丰田村环境空气东南面1180属贤丰行政村,367人环境空气二类区6龙风村环境空气东面1540属贤丰行政村,47人环境空气二类区7美珠村环境空气东北面870属贤丰行政村,124人环境空气二类区8乌石村环境空气西北面6101450人环境空气二类区9瑶村环境空气西南面14901845人环境空气二类区10墨江(始兴瑶村至始兴上江口段)水环境西南面--Ⅲ类水质标准62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2.1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2.1.1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1)建设项目名称:始兴县赛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再生塑料粒建设项目(2)建设单位:始兴县赛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3)建设项目性质:新建(4)建设地址:始兴县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5)建设项目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6)建设内容:原料仓库、分选车间、破碎车间、造粒车间,以及自建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宿舍楼等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7)劳动定员:120人(8)生产制度:年生产350天,每天三班倒,每班8小时。(9)建设项目产品:乙烯聚合物粒(PE)4000t/a、苯乙烯聚合物粒(PS)4000t/a、氯乙烯聚合物粒(PVC)15000t/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粒(PET)3500t/a和其他塑料粒3500t/a,共计生产再生塑料粒3万t/a。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表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产品规模t/a300002占地面积m228767.8建、构筑物m211480道路m24350绿化m
本文标题:始兴县赛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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