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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2010年“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10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办字[2010]1号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延安市2010年“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10件实事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月5日-2-延安市2010年“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10件实事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结合我市“五五”普法工作实际和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市委、市政府决定在2010年“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要办好10件实事。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以“法律六进”活动为重点的“五五”普法工作,教育引导全民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争做遵纪守法模范,不断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富裕、生态、和谐的新延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主要任务(一)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1、为市委理论中心学习组组织一次法制讲座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司法局2、组织一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责任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组织部-3-3、市委党校各类培训班开设法制课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委党校(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1、举办两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责任单位:市法制办配合单位:市政府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2、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抽查、视察活动,对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一次法律知识闭卷考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人事局(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1、全市各中小学校每校配备一名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2、各中小学校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法制报告会、模拟法庭、现身说法等法制教育专题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关工委、团市委3、逐步为全市中小学校配送法律书籍,学校图书室建立法律图书角-4-责任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四)农民法制宣传教育1、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开展一次法制轮训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农业局、新农办2、逐步为全市各村委会配送法律书籍,村图书室建立法律图书角责任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3、对农民群众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市委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配合单位:市综治办、司法局、民宗局(五)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1、开展一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举办一次专题法律知识报告会责任单位:市经委、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司法局、技术监督局2、督促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并对所签订的各项经济合同办理公证,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和减少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5-(六)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对管理、服务对象中的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开展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提供法律服务。1、建筑行业责任单位:市城建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劳动保障局、公安局、计生局2、工商服务行业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妇联、劳动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局、计生局(七)网吧经营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办一期法制培训班,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责任单位: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八)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市政府各局(委)都要聘请法律顾问,招、投标等经济合同应办理公证。责任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九)建立法制宣传阵地各单位都要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栏),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法制宣传。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6-(十)新闻媒体法制宣传教育每周在《延安日报》、延安广播电视台开办法制宣传教育专刊(栏)一期以上,同时要设置对陈规陋习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抨击的专题节目,定期播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广电局、市司法局、延安日报社、延安广播电视台三、具体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尤为重要。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开展,确保取得实效。(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职能作用,落实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量化指标,分解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对照2010年“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10件实事的具体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要按照“谁执行、谁负责、谁宣传”的原则,切实抓好与本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宣传,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搞好宣传,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宣传格局。(三)推陈出新,务求实效。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拓展宣传渠道,挖掘陕北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运用现代科技-7-和公众传媒,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多种平台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搞好各类普法重点对象和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制宣传考核机制,用制度保障和推进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于2010年元月下旬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备案。2010年年底,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将对照实施方案进行检查考核,纳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项目严格兑现奖惩。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将执法人员学法纳入队伍建设业务培训计划,认真落实执法培训、资格确认、持证上岗、亮证执法、错案追究等制度。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要对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情况进行抽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本文标题:延安市2010年“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十件实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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