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0803153肖琳试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在晚清外交体系中的地位
1学号0803153毕业论文(2012届本科)题目:试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在晚清外交体系中的地位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专业:历史学作者姓名:肖琳指导教师:杨军民职称:讲师完成日期:2012年6月8日二○一二年六月2试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在晚清外交体系中的地位肖琳(河西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甘肃张掖734000)摘要:晚清社会时期是国内外矛盾错综复杂,中西方文化相互碰撞的时期。封建统治者仍然做着“天朝上国”的美梦,但是随着列强的接踵而至,满清王朝的闭关锁国政策宣告破产。中国传统的“朝贡”外交体制在列强的坚船利炮下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而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外交。总理衙门、南北洋大臣这些具有近代意义的外交机构和官员应运而生。南洋大臣作为近代化外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其影响及地位不及北洋大臣,但是凭借其有利的地理位置及一些有权势的地方长官的长期执掌其在晚清外交中的地位也不容忽视。另外,由于一些朝廷大臣不屑于外交事务并将其推至地方督抚管辖尤其是兼管南、北洋外交事务的两江总督和直隶总督在晚清外交体系中分占着相当一部分的外交权。关键词:两江总督;南洋大臣;晚清外交;地位Abstract:DuringthelateQingDynastyperiodofcomplexdomesticandinternationalcontradictionsinWesternculturecollide.Thefeudalrulersarestilldoingtheheavenlycountrydream,butwiththepowersfollowedapolicyofseclusionoftheManchudynastydeclaredbankrupt.ThetraditionalpaytributeForeigninstitutionalpowersgunboatsreceivedaheavyblowandcannotadapttothenewsituationundertheForeignYamen,north-southoceanministerwithamodernsensediplomaticinstitutionsandofficialscameintobeing.MinisterofsoutheastAsiaasanimportantpartofmoderndiplomaticsystem,althoughitsinfluenceandstatusislessthantheNorthernMinisterinchargeofitspositioninthelateQingdiplomacy,butbyvirtueofitsfavorablegeographicallocationandsomepowerfulExecutive'slong-termcannotbeignored.Inaddition,somecourtierdisdainforforeignaffairsandtothelocalgovernorsjurisdictionisalsoresponsibleforthetworiversoftheSouth,theNorthernForeignAffairsGovernorandtheGovernorofChihlioccupiedaconsiderablepartofthesystemcarvedinthelateQingdiplomaticdiplomaticpower.Keywords:TwoRiversGovernor;theNanyangMinister;thelateQingdiplomacy;status自汉唐至康雍乾盛世,中国一直是东亚地区最为强大的国家,从而培育了政治上的优越感。再加上当时交通落后,地理格局自成一体,在与外部世界的交往中,中国长时间不知道其他先进文明的存在,使得封闭的文明体系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观得以形成。所以清政府在1861年以前一直没有专门的外交机构处理对外关系。在清朝统治者看来,“我为上国,率土皆臣,无所谓外交,理藩而已”。所以,也无需设立专门的外交机构。清政府把与这些国家的关系都交由礼部和理藩院来处理。鸦片战争后,闭关锁国的局面宣告结束,中外关系出现了新的格局。3随着清政府日益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和中外交涉的日益频繁,传统的外交体制显然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以1861年1月总理衙门的设立为起点,清政府在屈辱和无奈中终于缓缓地拉开了中国外交近代花的帷幕。1861年1月20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的外交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宣告成立。总理衙门设南、北洋通商大臣,南洋通商大臣前身为五口通商大臣,1868年,因通商各口扩展至长江流域,遂改为南洋通商大臣。北洋通商大臣初为三口(牛庄、天津、登州)通商大臣,于1861年与总理衙门同时设立。总理衙门与南、北洋通商大臣在晚清外交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南洋大臣作为近代化外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其影响及地位不及北洋大臣,但是凭借其有利的地理位置及一些有权势的地方长官的长期执掌其在晚清外交中的地位也不容忽视。加之南洋大臣大多时间由两江总督曾国藩、刘坤一、沈葆桢等朝廷重臣兼任使其地位更加重要,虽然晚清晚期外交的重点转移到北方但是有这些声威赫赫、举足轻重的人物任南洋大臣,其在清廷中的地位和作用自不待言。一、晚清近代化外交体系的建立19世纪中叶以前,外国与中国的关系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为‘朝献之列国’,即具有朝贡义务的属国,如朝鲜、琉球等,一类为‘互市之群番’,即仅有一般贸易往来而无朝贡义务的外邦,如葡萄牙,俄罗斯等。”[1]长期以来、清政府在自给自足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实行闭关自守的政策,重农抑商并在腐朽的封建礼仪,等级制度的基础上一味以“天朝尊严”卑视一切而盲目排外。因此,在清朝的政府体制中,也一向没有专掌外交的部门,只设礼部和理藩院,分别接待藩邦、属国或外国的贡使。礼部成立于1631年,其内部组织结构基本上沿袭明代,负责管理对外礼仪、贡举以及学科科举等内部事务,管理范围很广。理藩院成立于1638年,为清朝首创,主管清代时期蒙古、青海、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的地区事务,也办理与外国通商、外交事务。但由于清政府长期推行“闭关锁国”的外交政策,因此理藩院也不是专门的外交机构,管理对外事务只是其部分职责或兼职。而且,长期以来清政府把外国视为“蛮夷之邦”“藩属之国”,以“天朝上国”自居,这时期的清朝对外关系完全是宗主国与“藩属之邦”之间的不平等的交往,因此作为兼管外交的中央机构——礼部和理藩院也只不过是一个管理“藩属之国”接待“贡使”的机构。所以,当时的中国无所谓外交,理藩而已。清政府自认为“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货物以通有无,而以“恩赐”代替通商,把侵略者的入侵看作是“万国来朝”,当外人炮舰叩当外人炮舰叩关,又疑惧防范,胆颤心惊。正如英国人Markmancall说:“中国人以国家和人口创造了以自己为世界中心的形象,因此,他们尽管不是完全的但却是在很大程度上对非中国文化的昏暗世界不感兴趣,一直到19世纪中叶仍然如此。”[2]这种盲目与排外的结果,自然使主权完整的国家而变得不再完整,物产4丰盈的国家变得不再丰盈,社会安定的国家变得不再安定。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果清政府屈辱求和,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由于中英南京条约规定开放广州、福建、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英国方面已经在五口各设领事等官,管理五口通商事宜,要求清政府也要设置相应的职官,以便于交涉。使得清王朝不得不考虑调整对外的决策。而这时,清政府对待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不同于对待“藩属”,也非礼部和理藩院所能掌管。这种新的中外通商关系要求清政府必须放弃其“天朝上国”封建“礼制”,设置一个和夷官具有对等性质的职官,专门担任办理五口通商交涉事务的总责。正如专办签订各种投降条约的钦差大臣耆英在奏折中说:对待英、美、法等国,“若绳以藩属之礼”他们是断不肯屈从的,与此“化外之人”、“与其争虚名而无实效,不若略小节而就大谋”。于是,他提出的权宜变通之计,便获得了皇帝的硃批,“五口通商大臣”从此产生,担负着最初的对外通商、交涉的一切事宜。很显然,西方列强对于通过地方官以及礼部理藩院等部门与清政府间接接触的状况仍然不满,不惜再以武力迫使清政府接受各国遣使驻京,各国政府与外交使节可与内阁,军机处直接交往的要求。此后,首先是俄国,遇有交涉事务不再通过理藩院而是直接照会军机处。接着是英、法、美各国也如法炮制,给清政府施加压力。面临严峻的国际外交的新局面,以恭亲王为首的一大批王公大臣对于传统体制下对外交涉、政出多门以至互不通气、相互推诿的弊端也有所认识,力主建立一个统筹外交全局的新机构。为此,1861年1月13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奏折中说:“京师请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专责成也。查各国事件向由外省督抚奏报,汇总于军机处。近年各路军报络绎,外国事务,头绪纷繁,驻京之后,若不悉心经理,专一其事,必致办理延缓,未能悉协机宜。请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王大臣领之。”[3]1861年1月20日咸丰关于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上谕中说:“惠亲王等奏,会议恭亲王等奏办理通商善后章程[4]对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一事咸丰予以批准。1861年1月20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的外交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宣告成立,简称总理衙门或总署。立专门外交机构,但也还很有限。如他们认为侵略者“志在通商”,如果日久贸易不旺,彼必废然思返”。甚至认为“虽有夷酋驻京,无事可办,久必废然思返。”[5]基于这种天真的糊涂观念,清统治者把总理衙门的设立,做为应燃眉之急的权宜之计,拟“候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仍归军机处办理,以符旧制。”[6]但不管怎样在帝国主义侵略需要和清政府幻想以退让来保护旧制和“尊严”和排斥帝国主义的幼稚想法两方面的交互作用下,一个有别于中国历代的礼5部和理藩院机构,又有别于系统完整的外务部的这样一个过渡性的外交机构就在中国诞生了。总理衙门的设立是清朝政治体制发展中的一大创举。无论它的组织机构还是它的职能,都和传统的政治制度不同。总理衙门设南、北洋通商大臣,南洋通商大臣前身为五口通商大臣,1868年,因通商各口扩展至长江流域,遂改为南洋通商大臣。北洋通商大臣初为三口(牛庄、天津、登州)通商大臣,于1861年与总理衙门同时设立。南北通商大臣的设置既是延续了原有的五口通商大臣制度,又是适应了南北方开埠通商的需要。另外,总税务司也在晚清外交中占有重要地位。清咸丰四年(1854),上海道吴健彰与英、法、美领事签订协定,组织海关税务委员会,三国各派一人为税务司,征收关税。名义上由清廷派司税管理,实际由英、法委员主持。上海江海关的实权从此落入外国侵略者之手。八年,改司税为正、副税务司,并以英、美人担任。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成立总税务司署,管理全国海关,属总事各国事务衙门统辖。然而中国海关有一特殊之点,这就是总税务司制度确立后,清朝海关行政实为外人所掌握,作为中国官员的海关监督只能就税银收入进行查收。这方面的具体情况为:“因监收关税者并非北京专派之官,系由该省大员兼办。至税务司并不收税,仅稽核税之已付未付,是其职耳。税项往往付之官银号,发付之后,始由税务司发给关单,准其开行,即监督海关之员亦非迳直造报北京,但具报于该管之督抚,再由督抚咨报户部,亦与咨报寻常之款无异”。所以督抚稽察税务,主要是查核各关税收数额及其征收解交事宜。虽然总税务司属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统辖但实权仍在洋员手中,况税务司依然主宰一切。任总税务者,以英人赫德(RobertHart,1835-1911)在任最久,自同治二年(1863)继李泰国任职,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回国,前后四十八年,除海关大权外,对中国的内政外交,亦加干涉。在总理衙门设立之初,它曾受到西方列强的普遍欢迎,当时英国参赞威妥玛称之为“数十年求之不得”之事。但在长期的交涉过程中,列强对总理衙门越来越不满。此外,清朝内部官员对总理衙门面临的问题也有所认识,并有改革时弊的愿望。刑部郎中沈瑞琳就曾上奏指出:
本文标题:0803153肖琳试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在晚清外交体系中的地位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11940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