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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097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复习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复习一、复习方法和答题方法在辅导具体教学内容之前,有必要先讲讲复习方法和答题方法这两个问题。(一)复习方法本课程的期末考试是以教材《中国当代政治制度》为依据,因此,同学们复习时首先是要认真读书。另外,中央电大下发了期末复习指导小册子,我们还在网上发布了许多辅导材料,它们对大家复习考试也能够提供很大的帮助。例如,期末复习指导编制了一套覆盖全部考核知识点的系统的综合练习题,其中填空题、选择题、辨析题要求自己寻找答案,简答题和论述题则给出了参考答案。所以大家可以综合利用教材、期末复习指导进行复习。不过,有一点必须说明,就是期末复习指导小册子中的答案只供参考,一定要以教材为答题的准确依据。(二)答题方法同学们复习时不能只注意教学内容,也要掌握正确的答题方法。期末考试的题目类型有填空题、选择题、辨析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其中填空题、选择题主要考查同学们对基本知识的记忆,相对比较简单。同学们只要认真做好综合练习题就可以了。辨析题是考查同学们对问题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对辨析题要注意先要做出对或错的判断,即答出对或错,然后简要答出判断的理由,即用一两句话加以说明。这部分题目涉及的都是一些容易混淆和出错的问题,所以同学们一定要仔细审题后再回答。简答题主要是注意对答题量的控制。有一个简单的办法:如果一道题只有三、四个以下要点、层次或方面,那么就需要对每个要点用一两句话加以说明;如果有五个要点以上,那么只答出要点就可以了。论述题要求答题必须全面、丰满,不能只答要点。而且要求做到理解并能够联系实际加以说明。无论是辨析题,还是简答题、论述题和应用题,答案都不要求与教材语言完全一致,只要意思到了就可以。因此,事半功倍的做法是在理解的基础上,只记要点,然后自己组织语言。二、各章节的重要问题本课程需要考核的知识点覆盖面较宽,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对那些记忆性的一般知识不再一一介绍,同学们可以根据期末复习指导和网上的综合练习题中的填空题、选择题去掌握。下面,我只是讲一下辨析题。并提示一下教材各章节需要理解和掌握的重要问题。(一)辨析题讲解1.错。阶级社会才有。2.错。中层还包括国家结构形式等。3.错。国家形式还包括政体,即国家组织形式。4.错。只体现在非政府层面的基层群众组织中。5.错。我国虽然不认同三权分立的原则,但在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基础上,也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6.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宪法的制定者,也是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关。7.错。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8.错。统治和治理国家的主要权力都应当集中在人民手里。9.对。政治体制只是政治制度的中、外层。10.对。宪法可能有名无实。11.错。宪法修改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使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12.对。我国宪法虽突出了中国特色,但也是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13.对。我国宪法无论制定还是修改,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14.对。我国唯一有权对宪法和其他法律进行立法解释的机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15.错。公民中既有人民,也有敌人。16.错。应是中央委员会。17.错。党组是上级党委派出机构。18.错。必须与原来的组织脱离关系。19.对。无论是政府组织还是非政府组织都是在中共的领导下存在和开展活动的。20.错。虽受到法律惩罚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资格。21.错。代表在执行代表职责时,有一定特权。22.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3.错。至今未实际组织过。24.错。有秘密会议。25.错。必须是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26.错。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27.错。1/10以上的代表也可以。28.错。也是全国人大和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29.对。代表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享有免责权。30.对。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大高于城市地区所代表的人口数。31.错。是国家主席。32.对。国家主席本身不独立决定任何国家事务,而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有关职权33.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任职资格是相当宽松的,并不涉及诸如党派、政治信仰、经历、业绩和社会经济地位等因素。34.错。有关法律没有有关罢免案表决票数的限制性规定。35.对。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国家主席必须公布。36.错。法律未经国家主席公布,不能生效。37.对。1954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宪法规定设立国务院作为中央人民政府。38.错。在主要的国家机构中,国务院是唯一实行明确的首长负责制的机构。39.对。在实践上,需要冠以国务院名义的重大决策通常都是中共中央的既定决策,而并非国务院的独立行政行为。40.错。有关法律没有有关罢免案表决票数的限制性规定。41.对。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42.对。国务院享有委托立法权。43.错。只有国务院才有权制定。44.错。行政法规的法律等级和效力仅次于法律。45.错。除此之外,还通过地方政府的报告。46.错。地方政府不具有独立的政治和行政地位,基本上是中央政府设置在地方的分治机构47.错。地区是省级行政区域内由省级行政机关派出的地方分治单位,本身并不是一级行政区划单位。48.错。民族乡不具有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地位,只是具有少数民族特点的农村一般行政地方。49.对。它是特定少数民族在其居住区域内实行的区域自治。50.对。一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同时也是服从中央政府统治与管理的一级地方政府。51.错。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3年。52.错。还有一些尚需识别的民族,目前我国大约还有75万多人的民族成份尚未最后确定。53.错。中国民族的分布是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54.错。担任主任或副主任。55.错。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56.错。是针对台湾问题的。57.错。还有一点:首先必须保证国家的统一。58.错。还要在外国无居留权。59.对。全国性法律除特别规定的外,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且仅限于有关国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规定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的法律。60.错。可以当选,但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61.错。并不仅仅是指法院和检察院,还包括行政机构的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人民代表大会的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以及其它具有权能的机关。62.错。并不是非常严格和绝对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尽管大体上被分配给相互区别的机关来行使,但各个权力之间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混合和重叠。63.错。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可以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64.错。助理审判员以上、助理检察官以上人员才是。65.错。可以向审判监督部门(厅)提出申诉或通过检察院提出抗诉。66.对。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自行立案侦查的案件,检察院应实行立案监督。67.错。还有法院等。68.错。如果检察长不同意多数人的意见,可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69.对。国家军事委员会与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同一机构、两块牌子”体制。70.错。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实施双重领导。71.对。武警边防部队、消防部队和警卫部队,归公安部门领导;武警水电部队、黄金部队和交通部队,业务上分别归公安部和国土能源部、国家冶金管理总局、交通部领导;武警森林部队实行林业部门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72.错。是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73.错。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形式有两种:一是服现役,即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警部队;二是服预备役,即编入民兵组预备役部队或经过预备役登记的为服预备役。74.错。还有无党派爱国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75.错。中国干部管理工作由党的各级组织部门统一管理、人事行政部门具体执行。76.错。中国《公务员法》没有明确公务员主管部门,但按照现行干部管理体制,公务员管理机构从纵向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一类是地方(县级以上)设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从横向看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综合性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一类是各机关内设的公务员管理机构。77.错。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一般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对领导成员则普遍采取届中、届末考核的方式。78.错。中国公务员实际上包括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七类机关工作人员,即在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79.错。中国公务员制度以职位分类为导向,同时兼顾和吸收品级分类的合理因素。80.对。对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较好,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较长的公务员,可在其职务级别范围内,确定较高的级别。81.对。录用公务员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以职位空缺为前提,并以空缺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为依据。82.错。公务员职务晋升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竞争上岗,二是公开选拔。83.错。那些虽然受到法律惩罚但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仍然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84.错。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只是指导与协助的关系。85.错。目前只是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是如此。其他企业,如民营、三资企业则不一定。(二)重要问题提示导论1.制度及政治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制度是由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体系,是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反映和体现。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制度指的是一个社会为确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约束规则,狭义的制度指的就是正式约束及其结构化的形式,特别是社会组织机构及其所遵循的规则。按照传统的看法,政治制度指的是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从更为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验生活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它具有如下一些特征:第一,历史性。第二,阶级性。第三,权威性。第四,层次性。第五,稳定性。2.我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宪法制度,政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以及基层自治与民主制度等。3.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进和创新的一种形式。所谓依法治国,实际上就是实行法治。在我国,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依法治国突出表现在依法行政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还必须以司法公正为目标,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而要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提高司法的抗干扰能力。第一章宪法制度1.宪法的分类和我国宪法的类别属性:现有的宪法分类,大致可以分为形式上的宪法和实质上的宪法两大类型。形式上的宪法有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来划分的;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的机关及程序为标准为划分的;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是以制定和修改宪法的主体不同为标准为划分的。我国的宪法是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民定宪法。实质上的宪法从宪法的性质和实际功效的角度来对宪法进行划分。西方学者把宪法划分为规范性宪法、名义性宪法、语义性宪法;保障性的宪法(真正的宪法)、名义性的宪法和装饰性的宪法(或冒牌宪法)。马克思主义学者以宪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所反映的阶级本质为标准,把宪法划分为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我国的宪法是规范性宪法、保障性的宪法、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2.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原则指的是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或者说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
本文标题:097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期末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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