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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总医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013-9-29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编制《煤炭总医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目的是提高医院配合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1.3分类分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是由国家或属地政府制定,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⑴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⑵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2⑶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⑷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1.4适用范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主要工作是按照政府的要求,针对社会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医疗卫生方面的应急响应。1.5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1.6应急预案体系⑴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煤炭总医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矿山灾难事故医疗应急救援预案》和《煤炭总医院传染性疾病防控预案》⑵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煤炭总医院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⑶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各部门都要有对应专项预案的工作方案,各科室和医疗救援队伍都要有针对相应伤害的医疗技术路线和操作规范。2.组织体系32.1领导机构医院常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院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副院长成员:院办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人事处长、总务处长、财务处处长、医务处处长、护理部主任、科教处处长、矿山救护中心综合处处长、救护处处长、疾病控制处处长、医工处处长、信息处处长、保卫处处长、院感办主任、大内科主任、大外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办公室设在院办办公室主任:院办主任2.2办事机构及职责2.2.1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应对不同的突发公共事件,医院应立即成立相对应的应急领导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直接指挥,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协调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关系、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审批救援方案等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医疗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各组之间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2.2.2医疗救援组由医务处、护理部、疾病控制处、科教处、院感染办组成。负责制定医疗救援方案、培训相关知识、提出需调动药品、器材和医疗保障清单,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执行医疗救援任务。2.2.3医疗保障组4由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医工处、信息处、药剂科组成。按医疗救治阻的需要组织、调配及供应医疗物资,做好应急保障工作。2.2.4信息宣传组由院办、党办、宣传处、信息处组成。负责对内部及外部宣传报道工作,并随时报告事件发展趋势。各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3工作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为医院常设组织,分公共卫生应急救援队和矿山医疗救援队两个队伍,由医院各科室医务人员兼职。医院还可根据公共突发事的性质、涉及范围、严重程度组成不同的临时救援队伍,执行应急救援工作。2.4专家组医院常备应急医疗技术专家组,分为公共卫生传染性疾病专家组、创伤救援专家组、院内感染专家组等,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危重病人抢救、治疗、转运和会诊等,各医疗救援队伍依据诊治方案负责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和转移后的医疗救治工作。3.运行机制3.1预警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级别是由国家或属地政府制定,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2应急处置3.2.1信息传递信息接收由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5办公室在接到应急信息要求医院启动应急预案时要评判事件的类别、级别和需要的管理需求,立即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并安排相应工作。办公室还要关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提醒相关管理部门根据预警的级别做好先期准备。各管理部门接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应急启动要求时,应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将应急信息报送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的报送要按政府部门的要求,由对应部门主任组织材料,经其主管院长的审核,必要时通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上报。上报后要将材料复印件送备案、存档。3.2.2应急响应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政府应急信息要求医院启动应急响应,应立即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应急领导小组紧急工作会议,按政府要求讨论、制定相关的应急响应方案,评估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应急响应脆弱性分析,必要时做全院动员。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医疗救治组、医疗保障组、信息宣传组,按职责开展工作。组织相关的医疗救援队伍,对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应急措施、防护保护进行培训,执行救援任务。在执行救援任务过程中,应急领导小组要关注事件发展,联系政府部门,坚定执行救援任务。要与医疗应急救援队伍保持联系,提供或协调救援物资保障,解决具体问题。要发挥专家组作用,分析研究救援特点,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保证救援水平。要及时发现救援时的先进事件,宣传报道、鼓励救援,提高救援人员士气。3.2.3应急结束6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政府相应机构宣布应急结束。或社会应急工作到达尾期,突发事件对我院要求仅为预警级别,无我院救援任务时,可由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暂停我院应急响应,处于待命状态。3.3善后总结与评估在应急响应结束后,医院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通报,对医院的应急响应、救援队伍的救援活动和救援保障进行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整理、汇集全部应急材料和改进措施送院办存档。4.附则4.1责任与奖惩医院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2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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