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9〕9号)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收费行为,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针对我省企业负担情况,对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清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办法》所附收费标准试行至2011年12月31日止,到期根据执行情况重新核定收费标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二○○九年一月七日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设备和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范围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本省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业务收费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特种设备检验周期及检验项目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政府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章、国家或省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实际检验项目进行收费,不得在规定的检验周期内重复检验并收费(复检除外),不得擅自增加检验项目并收费。检验机构实施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监督检验(不含制造监督检验)费与验收(首检)检验费不再同时收取。第五条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机动车辆实施检验检测,受检单位应按检验收费标准缴纳检验费。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费由制造企业缴纳;安装过程监督(验收)检验费、进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由安装单位或建设单位缴纳;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改造、重大维修检验费由使用单位缴纳(合同对检验费缴纳单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六条检验收费标准不包括设备清洗置换、焊缝除绣打磨、管道及系统隔离,炉墙保温层、容器内衬及填充料等内置件的拆装,脚手架的搭拆等检验前后的现场准备、清理工作费用及耐(水)压试验和气密性实验所用的介质、易燃有毒介质的化验分析等费用。第七条本办法中涉及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按规程或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需要进行必要的无损检测、厚度与硬度测定、金相、理化等试验检测费用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收取。第八条检验机构对进口特种设备以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实施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其收费按进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取,但不可再对其实施制造过程监督检验并收费。受检产品中,电器仪表等配件价值超过设备价的30%时,应在设备价中扣除后再计算检验费。第九条在化学介质、易燃介质等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环境下进行检验作业的加收30%;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在Ⅱ级(含Ⅱ级)及Ⅱ级以上环境下进行检验作业加收30%;加急检验(三个工作日取检验报告)加收20%。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整改后需要复检的,首次复检按收费标准的30%计收,第二次复检按收费标准的60%计收。第十条受检单位要求检验机构在双休日进行检验的,加收10%的检验费,在法定节假日检验的,加收15%检验费。第十一条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孤儿院、敬(养)老院使用的特种设备各项检验收费一律按标准的50%收取。第十二条产品设备价是指含增值税在内的产品价格。工程总造价包括产品销售价和施工工程费,不包含设备运输费、装卸费和易损件备件费。安装工程费包括设备本体、保温(锅炉的砌筑)、电器仪表和水处理系统工程施工费和辅材费。第十三条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中涉及加收的,一律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础计算。第十四条检验检测费成本开支范围: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材料费和维修费用;检测交通工具、油料、维修和养路费、路桥费、差旅费;检测检验人员的工资、补贴及社(劳)保福利费;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费;检测检验所需业务费用,包括检验检测合格证、牌照、档案材料印刷等费用;检验检测的管理费用;检验检测工作需要的其他费用。第十五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福建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进行收费公示,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收费应全额缴入国库,其他检验收费应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省内既往涉及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废止。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一部分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一)工业锅炉产品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产品名称种类收费标准(元/台)(按受检产品设备价)蒸汽锅炉D<4t/h0.7%蒸汽锅炉D≥4t/h0.5%热水锅炉Q<2.8MW0.7%热水锅炉Q≥2.8MW0.5%(二)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安装过程、改造过程、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类型项目蒸发量T/H安装(元/吨)重大维修、改造(元/吨)整组装锅炉D≤1300(立式、电锅)200350(卧式)3001<D≤2350(立式、电锅)300750(卧式)6502<D≤4130011004<D≤6安装工程费的4%,但不低于1800元重大维修、改造费的4%,但不低于1300元6<D≤10安装工程费的4%,但不低于2500元重大维修、改造费的4%,但不低于1800元10<D≤20安装工程费的4%,但不低于3500元重大维修、改造费的4%,但不低于2800元D>20安装工程费的4%,但不低于5500元重大维修、改造费的4%,但不低于4500元电站锅炉≤351350重大维修、改造费的4%,但不低于10000元≤75950≤130850≤220750≤400650≤670550≤1000550≤2000450备注:1、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以锅炉蒸发量为基础,按差额定价累进法计算。2、热水锅炉按0.7MW折合1t/h蒸汽锅炉收费。类型项目蒸发量T/H安装(元/台)重大维修、改造(元/台)散装锅炉D≤4t/h安装工程费4%重大维修、改造费的4%D>4t/h安装工程费4%,但不低于6000元。重大维修、改造费的4%,但不低于3000元(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1、工业锅炉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项目蒸发量t/h外部检验内部检验水压试验炉墙检验D≤1340460160201<D≤2400550170302<D≤4450660180504<D≤6560800200706<D≤106709802109010<D≤208301320230150D>2010501800350150+8(D-20)备注:热水锅炉按0.7MW折合1t/h蒸汽锅炉收费。2、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吨蒸发量(t/h)检验项目≤35≤75≤130≤220≤400≤670≤1000>1000外部检验6563606055503015水压试验2525222011431内部检验350250400450450500450270备注:1、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以锅炉蒸发量为基础,按差额定价累进法计算。2、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三项在同期进行检验的,按三项收费总额的90%收取。二、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一)压力容器1、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产品名称种类收费标准I、II、III类压力容器按受检产品设备价的1.0%收取费用无缝钢瓶焊接钢瓶液化石油气钢瓶按受检产品设备价的0.8%收取费用溶解乙炔钢瓶按受检产品设备价的0.9%收取费用槽车按受检产品设备价的1.5%收取费用其它设备按受检产品设备价的1.0%收取费用注:单台容器监检费低于50元的,按50元收取。2、压力容器安装过程、改造过程及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项目大型压力容器和球形容器(含同一装置内的容器连接管道)液化气体储配站压力容器非大型压力容器收费标准大型压力容器和球形容器现场组装按工程总造价的1.8%收取;维修、改造按维修、改造费的2%收取,单台监督检验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按安装工程费的4%收费,维修、改造按维修改造费2%收取。安装按工程总造价的1.0%收取;维修、改造按维修、改造费2%收取,单台收费低于400元的按400收取。备注:大型压力容器是指100米3以上或需要在现场完成最后环节焊缝焊接和整体需要在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非大型容器则是不需要在现场完成最后环节焊缝焊接和整体不需要在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项目类别年度检查全面检验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一类容器V<1120300150501≤V<101504701708010≤V<2020052018013020≤V<5025072020019050≤V<1003501000300320V≥1005×V10×V3×V4×V二类容器按同容积一类压力容器的1.3倍收费。三类容器按同容积一类压力容器的1.5倍收费。备注:(1)表中V为压力容器设定或标定容积(m3)。(2)容器定期检验,检验部位高度≥6m时,全面检验费增收20%;检验部位高度≥8m时,增收40%(二)超高压容器检验收费标准1、超高压容器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超高压容器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按工程总造价的1.0%收取,超高压水晶釜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1500元/台。2、超高压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设计压力(MPa)全面检验年度检查耐压试验100≤P<20013007001000200≤P<50014008001200P≥500160010001400(三)医用氧舱医用氧舱定期检验及安装监检收费标准单位:元/台项目单人舱双人舱小型舱中型舱大型舱一年期定期检验5801000130015002700三年期定期检验9001200150020003200安装监检按安装工程费的1.2%收取,但不低于2400元(四)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检验收费标准项目收费标准内外表面检验70元/m2耐压试验70元/m3气密性试验100元/m3除锈喷漆6元/m2安全阀性能试验30元/只液面计、紧急切断阀及其它附件检验30~60元/只三、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受检产品设备价的1.0%收取。(二)钢制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米项目管径(mm)GAGC1、GC2GC3GB1、GB2钢制压力管道安装监检φ≤50997950<φ≤1501010810φ>1501111911钢制压力管道定期检验φ≤50111071050<φ≤1501211811φ>1501312912注:(1)架空、埋地管道,危险性、难度较大的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可上浮10%。(2)检验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3)对于单项管道检验总长度超过10公里,不足30公里的,收费标准下浮10%;对于单项管道检验总长度超过30公里的,收费标准下浮25%。(三)PE管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米项目管径<150mm管径≥150mmPE管安装监检68PE管定期检验710注:(1)架空、埋地管道,危险性、难度较大的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可上浮10%。(2)检验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3)对于单项管道检验总长度超过10公里,不足30公里的,收费标准下浮10%;对于单项管道检验总长度超过30公里的,收费标准下浮25%。四、进口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产品名称种类合格产品收费标准(按产品销售价)不合格产品收费标准(按产品销售价)燃煤锅炉1.0%2.0%燃油、气锅炉1.0%2.4%不锈钢、衬里多层容器1.0%2.4%一般压力容器1.0%2.0%汽车罐车、铁路罐车1.0%3.0%各类气瓶1.0%1.5%其
本文标题: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12275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