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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盐场镇煤矿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人:冯阳安审核:蒋尚成矿长:蒋尚成编制单位:镇巴县盐场镇煤矿矿委会编制时间:二0一一年一月十五日1镇巴县盐场镇煤矿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应对我矿范围内的事故、在事件或灾难发生时有效、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和事态的进一步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二0一一年度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应急救援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节应急救援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方针,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技、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按照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和事故地点,实施应急救援。第二节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矿区(井)范围内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第三节指导思想以科学管理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件或灾害,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险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我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次序。2第二章矿井概况镇巴县盐场镇煤矿位于镇巴县城东南60Km的盐场镇,距210国道6Km,距汉中市250Km,距万源市45Km,距官渡火车站41Km,交通较为方便。矿井采用平硐开拓方式,分别开采5#和3#煤层,采煤方法为正台阶爆破落煤法,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抽出式。矿井煤层顶底板稳固性较好,矿井涌水量较大,瓦斯含量较低。现矿井正在进行基建过程中,主要开采5#煤层,为了搞好矿井的一通三防、顶板、防治水、机电等管理,结合我矿实际,对职工进行了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加大安全管理执法力度,杜绝重伤以上事故,搞好矿井安全生产工作。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措施第一节组织机构一、成立矿井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尚成副组长:冯阳安、张一文成员:佘朝刚、郑洪波、邓良兵、冉红军、刘大见二、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方针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负责抓好对安全技术、装备的投入,保证矿井安全隐患治理资金到位,负责搞好灾害预防工作。32、矿井一旦发生灾害事故,领导指挥小组负责立即召集有关人员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迅速对事故进行处理,按各自的职责各负其责。3、参与制定处理事故的具体措施,事故处理结束后,指挥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第二节灾害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的职责1、矿长:是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等人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3、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所需的劳动力,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处理事故的入井特别许可证。4、技术员:按指挥小组命令负责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组长进行营救和灾害处理,准备好所必需的资料和图纸。5、调度室:负责根据指挥小组的命令,协调各方面工作,及时准确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组长和有关部门及人员,传达上级有关命令,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井下区域人数。6、安全科:负责检查组织人数,协助充电房工作人员检查入井人员和姓名,没有签发的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严禁入井,严格控制人员出入井;对矿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任务,同时按照指挥小组所要求的通风线路调整通风系统,视主扇的工作状况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47、采掘队长:负责检查和协助值班人员,查清本队工作区域的人数,采取有效措施将他们撤至安全地点直到地面,协助值班人员对现场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原因等情况如实的汇报调度室,并随时在调度室等候上级领导命令,完成上级下达的抢救和处理任务。8、机运队:根据作战计划,协助值班人员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及时完成抢救安装机电设备和其它任务,检查和组织人员协助查清矿灯房下井人数及姓名并及时报告调度室。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出井,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指定地点。9、生活后勤:及时准备必需的抢救物质,根据指挥小组命令及时运到指定地点;负责事故处理的接待工作。第三节发生灾害事故时通知和汇报程序一、汇报程序:矿井一旦发灾害事故应按下列程序通知有关人员、部门和及时汇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点→矿调度室→矿办公室→上级主管部门。二、安排事项:当发生各类事故时,在事故现场必须设置电话通地面,地面用电话向上级报告,井口必须设置警戒线,有专人看守,没有井下总指挥的命令,不得有人进入警戒线内,负责抢险人员进出,都必须听从指挥。第四章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第一节矿井主要灾害根据矿井2011年度采掘部署计划、瓦斯情况和煤层情况、开采方式,52011年度矿井灾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瓦斯事故:瓦斯爆炸事故(包括瓦斯燃烧)、瓦斯窒息事故;2、煤尘爆炸事故;3、顶板事故;4、水灾事故;5、爆破事故;6、机运事故。第二节教育、训练与演练1、对全矿职工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掌握煤矿各类事故的预兆、发生事故时矿工的自救知识和避灾路线,了解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2、对工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训练,熟悉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熟练掌握煤矿个人防护装备(自救器等)的使用。3、组织全矿工人进行预案演练,熟悉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明确各自的职责,提高协同作战的能力。第三节事故应急响应1、接警、通知和上报(1)矿井发生事故时,附近在场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危害程度,并迅速利用井下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井口值班人员。井下其它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汇报。(2)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威胁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3)值班员接到井下灾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区域范围以及受伤人员的情况等,然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6并立即召集有关人员到井口集中待命。2、指挥与控制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在井口成立救灾指挥部,矿长任总指挥,矿长来到之前,由值班矿领导代行总指挥职责。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一方面必须立即组织矿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另一方面必须立即将所了解的事故情况向县煤炭行管办、县安监局、公安局报告。第四节救护基本原则1、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附近的设备、工具和材料等,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2、矿井发生火灾,瓦斯爆炸等重大事故后,由救护队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和所在位置,指定专人检查瓦斯,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的变化,其它人员不得到处乱闯。3、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要以最快速度,由班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队选择最近的路线撤离灾区。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时,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峒室或其它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也可利用现场的设施和材料构筑临时避难硐室。因事故造成所在地点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可佩戴自救器或用毛巾捂住口、鼻等。7第五章矿井灾害事故预防措施第一节技术措施重点抓好“一通三防”工作,杜绝“一通三防”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1、加强主扇风机的管理。矿井风机保持24小时运转,坚持停产不停机的原则。2、严格按措施要求配足各用风地点的风量,保证通风系统合理、正常、杜绝串联通风,搞好局部通风管理和瓦斯管理。3、加强对局扇的管理。临时停工的工作面不能停风;一台局扇只能向一个工作面供风;不准一台局扇向两个及其以上的工作面供风;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扩散风作业。局扇及回风区域的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局扇设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停、开。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流中,严禁拉循环风。4、加强巷道开、停工管理,尽量减少盲眼盲巷。临时停工的工作面严禁停风。否则,必须立即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牌,禁止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必须按《停电停风后瓦斯排放制度》排放积聚瓦斯。排放积聚瓦斯必须在井下无人的条件进行,专人排放,并控制排放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待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在规定允许浓度以下,并通知工作人员可以入井时,才能进行恢复生产。5、加强安全仪器仪表的管理,保证检测质量及精度。按时完成技措工程和各类救灾物资的装备,提高矿井抗灾能力。6、完善防尘系统,各产尘地点按要求安装防尘喷雾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坚持冲洗井壁巷帮,清扫积尘,坚持使用水炮泥放炮。7、按要求配置完善监测监控装备,各类传感器设置符合规定,并保8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可靠,对各类传感器按规定进行调校,确保各类数据准确。8、严格搞好K3掘进工作面的防突管理,坚持“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第二节管理要求1、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合理布置,切实抓好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不断改进新工艺新技术,选用更为合理支护型式和方法,严格按质量标准验收制度进行验收,消灭不合格工程。2、抓好放炮管理,严格执行放炮管理制度及措施。3、抓好机运设备、设施防爆性能的检查、维修和使用,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的产品。第六章各类事故的防范措施第一节瓦斯爆炸事故的防范措施一、防范瓦斯积聚1、切实搞好矿井通风管理,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和风速,足以稀释瓦斯到规定的界限使瓦斯没有积聚的条件,消灭循环通风和串联通风,消灭盲巷。2、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井下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杜绝井下无计划停电、停风。3、切实抓好矿井瓦斯现场管理,瓦斯检查工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和通风情况,凡是瓦斯超过《规程》规定或通风不良均必须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处理。94、严格按规定及时处理积聚瓦斯,及时封闭报废巷道,严格按规定处理盲巷。二、防范点火源的出现1、防范放炮火源A: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安全炸药,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变质、超期的炸药。B:爆破作业的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的瓦斯检查制度,保证放炮前后,瓦斯浓度在规定的界限内。C: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放炮母线,放炮连线、放炮等工作要由专人操作。D:炮眼深度、位置、装药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炮眼充填要充满、填实禁止使用可燃物替代炮泥充填炮眼,坚持使用水炮泥。E:禁止放明炮、糊炮。F:爆炸材料的运送、领退符合管理规定。2、防范电气火源和静电火源A: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要求,杜绝失爆。B: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C:井下供电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和明接头,有各种保护装置。D:井下严禁人敲打、拆开和撞击矿灯灯头和灯盒。E:使用抗静电材料。3、防范明火点燃:井下对明火的使用和火种必须遵守严格的管理规定。4、防范摩擦和撞击点火。10第二节煤尘爆炸事故的防范一、防止煤尘沉积和飞扬坚持湿式打眼;坚持使用水炮泥,搞好通风除尘,进行喷雾洒水,冲洗沉积煤尘。二、火灾事故的防范措施1、K3煤层做到随采随封堵,封堵墙必须保证质量不漏风。2、定期对采空区进行测温和气体化验检查,发现有发火象征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3、定期对密闭墙进行检查,发现有漏风必须立即处理。4、各防火硐室按要求备好消防材料,并保证正常使用。第三节顶板事故的防范措施一、掩护支架工作面1、采用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控制顶板。2、摆设支架时,坚持使用小方木和金属网,防止支架上面的矸碴下漏伤人。3、支架在回采过程中,不准采顶板的保安煤柱,支架紧靠顶板,防止支架仰转而窜矸伤人。4、加强工作面的支护(尤其各斜巷垭口),防止顶板冒顶。5、工作中随时敲帮问顶,处理活矸。二、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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