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车祸猛如虎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害”,而中国是世界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至今,中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已经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7.19”沪昆高速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一、事故概况2014年7月19日2时57分,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处,一辆自东向西行驶运载乙醇的车牌号为湘A3ZT46轻型货车,与前方停车排队等候的车牌号为闽BY2508大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碰撞,轻型货车运载的乙醇瞬间大量泄漏起火燃烧,致使大客车、轻型货车等5辆车被烧毁,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就像原子弹爆炸一样,火光冲天,村民完全不能靠近进行救援。”在事发路段旁边的隆回县三阁司镇上石村石世平回忆说,大概是在2点到3点间发现高速公路上起火了。燃烧过后现场一片狼藉事故现场二、事故原因直接原因:1.厢式货车非法改装并且违规装载易燃品2.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规定•这起事故是由于湘A3ZT46轻型货车追尾闽BY2508大客车致使轻型货车所运载乙醇泄漏燃烧所致。•车辆追尾碰撞的原因:刘斌驾驶严重超载的轻型货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忽视交警的现场示警,未注意观察和及时发现停在前方排队等候的大客车,未采取制动措施,致使轻型货车以每小时85公里的速度撞上大客车,其违法行为是导致车辆追尾碰撞的主要原因。•贾安奎驾驶大客车未按交通标志指示在规定车道通行,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时,作为本车道最末车辆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其违法行为是导致车辆追尾碰撞的次要原因。非法改装伪装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客车违反“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防疲劳驾驶的规定二、事故原因间接原因:1.该事故涉及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非法改装、伪装车辆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问题。运输企业对运输司机的资质认定不到位、培训机制并不完善,其次,违法成本太低,“违规上路”的惩罚并没有和长期营运资质绑定,导致部分司乘人员责任心淡漠、运营企业存侥幸心理,为事故埋下隐患。二、事故原因2.凌晨之后在高速上行驶的大客车俗称“红眼客车”。由于夜间能见度低,司机极易疲劳,给客车运行安全带来很大隐患。此次事故发生在凌晨3时左右,按照规定应该是客车临时停车休息时间。由于时间、成本、利益等等方面的原因,客运企业对于落实“夜休令”并不积极。另外,相关部门对“夜休令”的实施也缺少有效的督促和监管。尽管有GPS等监测系统,但现状大多是“监而不全”“监而不控”,许多司机刻意关闭、逃避监测;另一方面,目前因处罚力度太弱,违法成本太低,造成震慑效果不强,企业总是心存侥幸,违规上路,最终酿成悲剧。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1.对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王祖荣等34人司法机关采取措施•2.对中共湖南省委委员、长沙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胡衡华等7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四、事故教训此次惨痛的事故再次给夜晚长途客车行车安全敲响警钟。早在2011年,交通运输部为防范大客车司机疲劳驾驶,规定长途客车司机凌晨2点至5点必须停车休息,2012年国务院下发的国发[2012]30号令也明确提出。客运企业也需对长途客车发车时间、班次进行合理调整,避开车辆在凌晨2至5点时间段运行。五、防范措施1.严格遵守“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规定2.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并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3.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4.严禁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防疲劳驾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要深刻吸取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的沉痛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实现责任体系“三级五覆盖”,进一步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推进依法治安,强化依法治理,从严执法监管。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尤其是危险货物运输和道路客运安全,深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认真研究事故防范和工作改进措施,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和道路客运监管,坚决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进一步加大道路客运安全监管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加大道路客运安全监管力度,推动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对存在挂靠经营或变相挂靠经营的客运车辆进行彻底清理,理顺客运营运车辆的产权关系,对清理后仍然不符合规定经营方式的客运车辆,要取消其经营资格,禁止新增进入客运市场的车辆实行挂靠经营。要严查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进站安全例检和办理报班手续、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沿途随意上下客等行为。要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制度,并充分运用车辆动态监控手段严格落实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等制度。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依法查处客车违法违规行为。六、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1.发生紧急情况时,驾驶员应头脑冷静、机智沉着,迅速做出判断,果断采取措施。采取措施时,要掌握应急处置知识。2.迅速传递危险信号,及时疏散乘客。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鸣喇叭或者挥手示意,及时向公司汇报,拨打122报警电话;3.避重就轻,先保人后保物。七、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应如实的向单位和有关部门汇报,不得隐瞒。更不允许肇事后逃逸。1.报告对象:车主和车属单位,120急救中心,消防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安监部门及保险公司。2.报告内容:事发地点和时间,人员的伤亡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自己姓名、电话以及其他被问及的情况。“带”血的教训——2012.8.31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基本情况•2012年8月31日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二、教训与启示•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者遇到意外紧急制动时,将产生巨大的惯性力,这个惯性力可以超过驾驶人、乘车人自身体重的20倍(不同的行车速度及撞击程度有所不同),使驾驶人及乘车人与车内的方向盘、玻璃、座椅靠背、车门等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对驾乘人员的伤害。美国每年有超过1万名驾驶人因为使用安全带而保住生命,欧洲通过使用安全带每年挽救超过5000人的生命。我国对于驾驶人和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通运输部明确要求,7月1日起没有配备安全带的客运车辆不得上高速公路行驶。•此次事故中,肇事车座位虽然全部装有安全带,但40%的座位配备安全带不能正常使用,存在缺少安全带锁扣等问题;客运车驾驶人在发车前未履行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车人系安全带,客运站也未对出站车辆乘车人系安全带情况进行检查。从事故的后果来看,车辆左前部直接撞击地面的部分变形较为严重,车体大部分变形不严重,未影响内部生存空间,大部分乘员是先被甩出车外,后被事故车辆砸压致死。如果能够有效使用安全带,必然会大大减少伤亡人数。违法装载危险品车毁人亡痛惊心——2011.7.22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信阳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基本情况•2011年7月22日,山东威海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驾驶人邹建洲驾驶鲁K08596号大型卧铺客车,乘载47人(核载35人),行驶至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京港澳高速公路938公里加115米处,因车厢内违法装载的易燃危险化学品突然发生爆燃,客车起火燃烧,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二、教训与启示•危险化学品因其自身的物质特性和化学成份存在着极强的危险性,使得其储存、运输也要有特殊的方式,否则极易因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燃烧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对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第41条规定“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高速不是公交站下客命丧为哪般——2011.7.4湖北随岳高速公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基本情况•2011年7月4日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驾驶人梁伟驾驶武汉市海龙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鄂AE3892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4人(含2名幼儿,核载55人),由广东广州驶往湖北天门,当行至湖北省仙桃市境内随岳高速公路229公里加400米处,骑压慢速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分道线违法停车下客,被后方驶来的鄂F1N21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撞击,导致两车冲出高速公路护栏翻入边沟并起火燃烧,造成26人死亡、29人受伤。•二、教训与启示•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公路,具有全封闭、全立交、行驶速度高等特点,其中,车速高是最显著的特点,也是高速公路同其他道路的根本区别。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容易让后方车辆来不及避让,极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而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随意上下乘客,也会使高速公路上行人增多,给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超员超速毁人毁己——2011.10.7天津滨保高速公路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基本情况•2011年10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驾驶人云伟驾驶唐山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冀B99998号大型普通客车,乘载55人(核载53人),沿滨保高速公路由保定驶往唐山,当行至天津市武清区境内60公里加700米处,刮撞同方向袁倩驾驶的鲁AA356W号小型轿车后,失控向右侧翻并被路侧波形梁钢护栏切割,造成35人死亡、19人受伤。•二、教训与启示•客车超员、超速的危害极大,超员会加重车身,使车辆安全性能降低;车内人员拥挤,既存在通风透气问题,也加大了乘客逃生难度;车辆自身的机械性能也会因为超员而增加损耗。而车辆在超速行驶的状态下,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因此,客运车辆超员又超速行驶时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大客车上GPS卫星定位装置记录,事故发生时冀B99998号大客车的行驶速度为115.9公里/小时,属超速行驶,且云伟在发现小轿车第一次左右调整方向后仍未采取有效减速措施。在两车发生刮擦后,因车辆超员、超速,车辆失控、侧翻,最终导致35人死亡。疲劳驾驶是“帮凶”卧铺客车敲警钟——2012.8.26包茂高速公路陕西延安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基本情况•2012年8月26日2时31分许,内蒙古包头市驾驶人陈强驾驶蒙AK1475号宇通牌卧铺大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沿包茂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484km+95m处,与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驾驶人闪文全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汽车列车(主车豫HD6962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豫H213A挂号中集牌罐式半挂车,以下简称“汽车列车”)发生追尾碰撞,致罐式半挂车内甲醇泄漏并起火,造成大客车内36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驾驶机动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在驾驶疲劳状态下继续驾驶机动车,
本文标题: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312433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