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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激发我省广大人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书育人、敬业爱生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更好地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今年评选表彰一批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在我省高等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教育学校、青少年宫、党校、行政干校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上一次评选工作结束后退休的教师,即2004年8月31日后退休的教师)。评选范围不包括教育工作者;已故教师不作为参选对象;调离本省、调离学校的教师不参加评选;现任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干部原则上不列入评选范围。二、评选条件热爱祖国,模范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长期在我省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教龄达20年以上,师德高尚,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在广大师生和我省教育界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2可以申报:(一)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或全国模范教师、或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二)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或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三)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授予的“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四)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个人项目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在我省民办学校工作10年以上,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者。在职人员申报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退休人员所获表彰须为在职期间取得的。三、表彰及推荐名额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评选表彰人数30名左右。推荐名额按表彰人数的1:2确定,推荐总人数为60名。其中:高等学校推荐12名(占推荐名额的20%),省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党校、行政干校、技工学校、青少年宫推荐6名(占推荐名额的10%),设区的市推荐42名(占推荐名额的70%)。各设区的市具体推荐名额按专任教师比例分配(详见附件1)。四、组织领导成立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评选工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3省教育厅。五、推荐办法(一)设区的市负责推荐辖区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等的人选;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校负责推荐所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的人选;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分别负责推荐党校、行政干校、技工学校、青少年宫等符合条件的人选;高等学校负责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人选(省直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所属高等学校推荐的人选须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二)设区的市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高等学校,省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党校、行政干校、技工学校、青少年宫推荐的人选,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产生规定的推荐名额。学校现任主要领导〔民办学校除外)和进修学校教师推荐比例从严控制。(三)拟推荐的人选要在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的姓名、单位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四)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进行。确定推荐的人选,要分别征求同级纪委(监察)、计生、综治部门的意见(详见附件2)。六、报送要求各设区的市、高等学校、省直有关单位请将以下材料,于20094年7月31日前送达评委会办公室。(一)《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3份。(二)《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情况简明表》(见附件4)一式50份,并附电子文档。(三)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经省直有关厅局、设区的市教育局或高校审核把关)1份。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并附电子文档。(四)候选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省直有关厅局、设区的市教育局或高校公章)一式3份。各地、各有关学校评选推荐工作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告知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戴颖、杨振坦,联系电话:0591-87091338、87091305,传真:0591-87846921,电子邮箱:jytrsc_2008@163.com。通讯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人事处(邮编:350003)附件:1、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各设区的市名额分配表2、《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征求意见表》3、《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推荐审批表》4、《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情况简明表》5附件1: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各设区的市名额分配表设区市推荐数福州市7厦门市3漳州市5泉州市7三明市4莆田市4南平市4龙岩市4宁德市4合计426附件2: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征求意见表姓名工作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计生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综治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本表随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7附件3: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推荐审批表候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所在学校_________________所在设区的市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时间_________________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评委会办公室制2009年7月8填表说明一、本表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统一填写,一律用电脑录入。二、本表采用A4纸规格,并用双面打印。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四、“照片”使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照。五、“获奖情况”一栏只须列出设区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六、“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由高等学校填写。七、“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及个人成就、主要贡献和事迹”一栏,推荐单位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厅局或高等学校。9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推荐审批表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照工作单位何时参加何党派任教学科(专业)参加工作时间教龄退休时间片民办学校工作年限职称及确认时间现任党政职务退休前党政职务学历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位授予单位授予时间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社会兼职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单位住宅邮编主要学习工作简历起止时间学习/工作单位所学专业所从事工作任何职务10二、获奖情况获奖时间荣誉称号授奖部门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及个人成就、主要贡献和事迹(限500字以内)11(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日12四、推荐、评审意见所在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省直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评审委员会意见:主任委员(签章):年月日省委、省政府审批意见:(盖章)(盖章)年月日年月日13附件4:编号:福建省第二届杰出人民教师候选人情况简明表一、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何时参加何党派任教学科(专业)参加工作时间教龄退休时间民办学校工作年限职称及确认时间现任党政职务退休前党政职务学历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位授予单位授予时间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社会兼职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单位住宅邮编主要学习工作简历起止时间学习/工作单位所学专业所从事工作任何职务14二、获奖情况获奖时间荣誉称号授奖部门三、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及个人成就、主要贡献和事迹(限500字以内)15(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日
本文标题: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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