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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1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丁士昭13701011299Email:shiozhao@163.com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2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2Z202000合同法律基本制度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32Z2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2Z201010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条件、执业范围和执业要求■2Z201020掌握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基本知识■2Z201030掌握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的主要内容■2Z201040掌握建筑法关于建筑工程发承包的主要内容■2Z201050掌握建筑法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2Z201060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的主要规定■2Z201070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投标的主要规定■2Z201080掌握招标投标法关于开标、评标和中标的主要规定■2Z201090掌握安全生产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2Z201100掌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2Z201110掌握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内容■2Z201120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内容■2Z201130掌握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的有关规定■2Z201140熟悉消防法和劳动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2Z201150熟悉工程建设从业资格制度■2Z201160熟悉建设工程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种类■2Z201170了解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2Z201180了解保险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42Z201010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条件、执业范围和执业要求■2Z201011建造师基本条件■2Z201011建造师执业范围■2Z201011建造师执业要求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52Z201011建造师的基本条件●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62Z201012建造师执业范围●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国家一级建造师的主要执业范围是()。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B.担任建设工程项目评估人员C.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咨询工作D.从事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工作A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72Z201013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执业前提●建造师执业基本要求●建造师执业分类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82Z201013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执业前提○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登记思考一下:某人未通过注册建造师考试,是否可以合法地取得建造师资格?取得建造师的资格后就能直接执业?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92Z201013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执业前提○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是()。A.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B.人事部或其授权的机构C.建设行业协会D.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D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102Z201013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执业前提○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112Z201013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执业前提○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刑事处罚的。▲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122Z201013建造师的执业要求●建造师执业基本要求○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建造师执业分类○二级建造师执业划分为10个专业○注册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132Z201020掌握民事法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基本知识■2Z20102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2Z201022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2Z20102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2Z201024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2Z201025财产权的基本内容■2Z201026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142Z20102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指()。A.主体B.形式C.客体D.内容E.目标ACD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152Z20102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是指参加或管理、监督建设活动,受建设工程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162Z20102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自然人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依法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人。即包括公民,又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公民:社会中具有我国国籍的一切成员。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172Z20102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存在应具备的四个条件▲法人必须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182Z20102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或者依据有关政策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类组织。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192Z20102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财(资金有价证券)○物○行为○非物质财富什么是物?可为人们控制具有经济价值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202Z20102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民事权利○民事义务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212Z201022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法律关系的变更●法律关系的终止●法律事实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222Z201022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232Z201022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法律关系的变更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发生变化。○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内容变更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242Z201022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法律关系的终止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252Z201022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即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法律事实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为依据分为两类。○事件○行为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262Z201022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事件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事件产生大致有三种情况▲自然事件▲社会事件▲意外事件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272Z201022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行为行为是指人的有意识的活动。行为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民事法律行为▲违法行为▲行政行为▲立法行为▲司法行为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消极的不作为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282Z20102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民事活动中,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A.言行要有法律依据B.作出承诺C.语言规范D.表现于外部的表示与其内在的真实意志相一致还包括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D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292Z201024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代理的概念●代理的种类●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应注意下列问题●代理权的终止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302Z201024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代理的概念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在代理关系中,通常涉及三个人○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代理人第三人被代理人委托人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312Z201024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代理的种类代理有三种形式○委托代理指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产生的代理。○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是指根据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322Z201024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委托代理应注意下列问题▲被代理人应慎重选择代理人▲委托授权的范围要明确如果由于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则被代理人要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委托代理的事项必须合法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332Z201024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应注意下列问题○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应亲自进行代理活动○代理人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滥用代理权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342Z201024代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代理权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注意终止原因的细节例:关于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正确的是()。(A)委托代理期限届满(B)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C)委托代理的被代理人死亡(D)委托代理人死亡(E)法定被代理人死亡(F)法定代理人死亡ABDEF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352Z201025财产权的基本内容●债权●物权●知识产权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362Z201025财产权的基本内容●债权○债的概念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与物权的区别主体不同—人权、世权内容不同—相对权、绝对权客体不同—物权只能是物2020/1/17北京建工丁士昭广州大学杨作用372Z201025财产权的基本内容●债权○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发生根据天降大雨,甲施工单位有一批水泥露天堆放,且无人在场,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人员将其搬至避雨处并支付人工,事后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向甲施工单位要求支付这笔费用,甲施工单位认为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自愿行为,并未受到委托,因而不同意支付,甲施工单位做法是否合理()。(A)是(B)否以下关于债的发生根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合同B.志愿服务C.侵权行为D.不当得利E.无因管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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