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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当前,职务犯罪已成为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科技发展的阻力,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分析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对职务犯罪加以遏制,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的写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如有不当之处,望老师多多指正: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1、职务犯罪的概念2、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1)职务犯罪主体(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4)客观要件表现形式3、职务犯罪的类型(一)权钱交易型(二)严重渎职型二、市场经济下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1)传统性的家底贫困和体制根源(2)封建特权思想和过分膨胀的私欲根源(3)市场经济价值观诱发拜金主义思想(4)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三、职务犯罪具有以下特征:-2-1、职务犯罪的手段日趋“合理”和隐蔽2、职务犯罪伴有损公肥私的结果发生3、职务犯罪分布的范围越来越广4、职务犯罪人员的级别越来越向高层化发展5、职务犯罪严重危害着国家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四、职务犯罪滋生漫延的原因1、经济体制不健全是滋生职务犯罪的原因之一2、政治制度不健全是滋生职务犯罪的重要根源3、腐朽消极的特权思想也是滋生职务犯罪的根源之一4、监督乏力,打击力度不够五、市场经济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关系。(一)市场经济越发展,社会矛盾越突出,预防犯罪越重要(二)市场经济越发展,解决人的道德观念越重要(三)市场经济越发展,法制观念越需增强(四)市场经济越发展,越要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抓“预防”要与深化改革相结合二是抓“预防”要把阶段性工作同持久性工作相结合三是抓“预防”要依靠专门机关,强化打击与预防相结合四是抓“预防”要坚持普遍教育与专门教育相结合六是抓“预防”要把执法机关抓与群众抓相结合七是抓“预防”要做到专项预防与综合治理相结合(1)要不断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震慑腐败分子(2)要从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3-浅析市场经济下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与预防对策摘要:随着我国体制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经济已经作为一种适应的经济组织形式正逐步得到完善和走向成熟。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经济结构由计划性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必然会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引起上层建筑的相应变化,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必须弄清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处理好发展市场经济与预防职务犯罪的关系,使社会主义化建设健康发展。关键词:市场经济职务犯罪原因预防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迅猛发展,职务犯罪也随着公共权力的产生而产生,并已逐渐成为社会经济、文-4-化、政治、科技发展的强大阻力,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因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会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继续下大力气惩处腐败的同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新体制,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更好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服务。”因此探讨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其危害以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加以遏制,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其特点。“职务”在我国是一个内涵丰富的,内容复杂的组合性概念。目前在我国的职务分类中主要有:法定职务、事定职务、执行职务、管理职务、决策职务、临时职务、固定职务、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等等,我国的职务分类大典中记载有:8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职业。在职务这个名词中,所谓的“职”:就是职责、职权、职掌、这个职业就是“掌管”的意思。“务”呢,就是由职而产生的,所应承担的任务、事务、也就是具有一定的“职”,就要承担一定的事物,同时,根据职务的不同,相应地承担的责任也不同。1、职务犯罪的概念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5-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2、职务犯罪的构成及其要件。(1)职务犯罪主体: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活动的管理职能。(4)客观要件表现形式。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种类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中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渎-6-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报复陷害罪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3、职务犯罪的类型在不同的社会中,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职务犯罪现象,但由于各种社会的政治文化传统、政治权力性质,产生职务犯罪的原因不一样,因此在不同的社会中,职务犯罪的类型及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要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就必须认清职务犯罪的类型及表现形式,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采取整治措施,对症下药。不同表现形式的职务犯罪分别属于不同的类型,而职务犯罪类型的划分又往往是以不同形式的腐败现象的共同特征为依据的。据此,把我国目前职务犯罪的类型分为以下两类:(一)权钱交易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通过私人生活积累财富的机会增多,少数在国家机关任职的工作人员经不住经济上的“好处”,物质利益的吸引,“捞一把”的思想大大复活了,以权力换取金钱和物质-7-利益便成了当今职务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这种形式和职务犯罪行为,轻重有异,涉及面大,往往治而复出,花样翻新,在一些地区、部门势头有增无减。一些人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千方百计、不择手段、见什么捞什么,借以满足私欲,中饱私囊。特别是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人,更是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个别党政干部长年占用公物私用、私费公报、巧取豪夺。近年来,行贿的方式由过去的暗送发展到现在的高档物品甚至现金,行贿主体由过去的个人、私企到现在的国营、集体企业;行贿的对象由过去的一般工作人员发展到现在的领导干部,甚至是相当级别的高级领导干部。这种现象,在党政干部中是极少数,但其绝对数并不少。2000年,全国法院系统依法判处贪污、贿赂犯罪分子17931人,其中省(部)级以上公务人员3人,地(厅)级公务人员52人,县(处)级公务人员350人。(二)严重渎职型长期以来,由于权力过分集中,使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存在严重的渎职、失职现象。具体表现为:1、高高在上,做官当老爷,摆衙门作风,不为群众办实事,好说空话,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面子”工程。2、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理论与实际相脱离,不调查研究,导致工作中的偏差,不能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影响乃至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有的领导,在引进国外技术时,不懂实情,盲目引进,造成严重的积压和浪费。3、事业心衰退,工作不负责任,得过且过,玩忽职守,给国家政治经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8-成重大损失。据我国经济学家的保守估计,在近年来,“国家因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875亿-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比重在13.2%-16.8%之间。”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腐败已成为我国迫在眉睫的问题。二、市场经济下职务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1)传统性的家底贫困和体制根源。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创阶段,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开始纳入市场轨道,但党政机关目前的职能配置和权力运用方式仍保留单一产品经济体制时的特征,党政官员仍控制着相当大的物资分配权、资金分配权、人事管理权和项目审批权等。初始形态和市场经济与原有权力过分集中的旧体制相交汇,使权力与金钱的交换有了需要和可能。在岗的国家公职人员,当手中掌握的权力用到工作的时候,由于缺乏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意识,一夜想成暴发户,就在自己岗位上产生了不应有的错位,最终成了经济犯罪罪人,(2)封建特权思想和过分膨胀的私欲根源。有些公职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薄弱。随着商品意识向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渗透,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思潮不断冲击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一些人一旦拥有了权力,就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把权力视为自己的私产和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资本和条件。他们自己认为“有权就是真理”、“有权就有一切”因此高高在上,为所欲为。这些人为了吃喝玩乐,为了满足个人膨胀的私欲,不惜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利-9-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各种职务犯罪活动。(3)市场经济价值观诱发拜金主义思想。改革开放发展社会经济,不仅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在更深层次上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人们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值观念。但是在人们思想观念转变的同时,有极少数的国家公职人员产生了“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他们极力鼓吹“金钱至上”“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途,才有前途”当这些人的头脑充满了拜金主义思想,并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就会产生强烈的金钱欲,就可以置国家、法规不顾,不惜牺牲国家和人民的利益。(4)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目前我国尚无专门预防和惩治的法律,只有一些条例和文件,而且执行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查下不查上,治小不治大,惩外不惩内,罚疏不罚亲的现象。三、职务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职务犯罪的手段日趋“合理”和隐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职务犯罪的手段也不断翻新,在“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过程中,往往是双方得利,两厢情愿,无人揭发不易暴露,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而目前,公开、半公开的职务犯罪行为也在逐渐增多,有些人私欲胃口越来越大,谋私的胆量也越来越壮。他们不仅偷偷摸摸地隐蔽干,而且还以各种借口堂而皇之公开搞,如为单位(或个人)谋私说成“有偿服务”,把行贿收回说成是“搞-10-活经济”。日趋“合法合理”,有的以“集体研究”为名乱发奖金;有的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从中贪污、挪用。有的收受贿赂搞幕后交易,叫你无证可查。2、职务犯罪伴有损公肥私的结果发生。犯罪分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把公共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他们常常是相互勾结,相互利用,相互配合,把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揣入个人腰包。如成克杰、胡长青、陈希同、王宝森等就是这样的腐败分子。3、职务犯罪分布的范围越来越广。一般情况下,职务犯罪现象只发生在个别党政领导干部和极少数基层组织中,而且目前社会上出现的职务犯罪现象,涉及面很广,甚至在执法、监督部门中也较多发生。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45113件。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职务犯罪变成了某些人“发财致富”的窍门,变成了一些企事业单位解决物资短缺和冲破现有规章制度束缚的手段,变成了一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借以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条件和为其亲属直接谋利益的途径。目前职务犯罪现象已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牵动着各个领域中各阶层的千千万万的人,因而变成了一
本文标题:浅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与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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