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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4.1概述4.1.1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一、合同的概念合同又称契约,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泛指发生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的合同专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关于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包括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内容。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法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4.1.2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一、合同主体的严格性二、合同标的物的特殊性三、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四、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五、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4.1.3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一、按承发包的工程范围进行划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二、按完成承包的内容进行划分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委托监理合同三、按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进行划分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4.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作用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1.施工合同明确了施工阶段承包人和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2.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实行监理的依据。3.施工合同是保护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4.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一、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发二、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的原则2.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3.诚实信用的原则4.等价有偿的原则5.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原则三、订立施工合同的程序三个阶段:要约邀请——发布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要约——提交投标文件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四、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4.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组成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和三个附件附件一: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二、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及补充协议等书面协议或文件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合同文件中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时,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合同协议书必须经发、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生效。4.2.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一、工程师的产生和职权(一)工程师的产生1.发包人委托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中称为工程师。2.发包人派驻代表3.工程师的更换(7天)(二)工程师的职权1.工程师委派工程师代表2.工程师发布指令、通知(书面、口头指令)3.工程师应当及时完成自己的职责4.工程师做出处理决定二、项目经理的产生和职责(一)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是由承包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派驻施工现场的承包人的总负责人,他代表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实施。项目经理一般在投标书中明确,是评标的一项主要内容。(二)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应当积极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完成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各项工作。项目经理的日常性工作包括以下两方面:1.代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2.组织施工4.2.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质量的条款一、材料设备供应的质量条款二、工程验收的质量条款三、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四、质量保修4.2.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经济的条款一、施工合同价款及调整二、工程预付款三、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四、确定变更价款五、施工中涉及的其他费用六、竣工结算七、质量保修金二、施工阶段的进度条款三、竣工验收阶段的进度条款4.2.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进度的条款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进度条款1.合同双方约定施工合同工期约定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施工合同工期:是指施工的工程从开工起到完成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约定的全部内容,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所经历的时间。确定合同工期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工期定额。建设工程工期定额是指在平均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施工装备水平及正常的建设条件(自然地、经济的)下,一个建设项目从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正式破土动工到全部工程建完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全过程所需的额定时间。二、施工阶段的进度条款(一)监督进度计划的执行:依据已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二)暂停施工1.工程师要求的暂停施工:停工责任在哪一方2.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发包人违约造成的3.意外情况导致的暂停施工:视风险责任的承担确定(三)工程设计变更:一般是发包人原因,由发包人承担损失,工期顺延1.工程设计变更的程序2.工程设计变更事项①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③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④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三、竣工验收阶段的进度条款工程按期竣工有两种情况:承包人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和按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28天内发包人组织验收——14天内给与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4.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4.3.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概述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概念监理合同是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为委托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委托监理的内容: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体1.业主2.监理单位双方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4.3.2《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简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00年2月17日颁发,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4.3.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监理单位的义务1.报送总监、机构名单、监理规划2.提供咨询意见3.使用物品归还4.保密义务二、业主的义务1.支付预付款2.协调外部关系,提供条件3.免费提供工程资料4.作出书面决定5.派常驻代表6.通知承包人7.协助工作三、监理单位的权利1.选择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分包人的认可权3.向业主的建议权4.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向承包商提出建议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7.工程中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8.进度的检查、监督权9.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10.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11.调解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的纠纷四、业主的权利1.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2.对工程情况的认定权,设计变更的审批权3.调换总监须经业主同意4.要求监理单位提交工作报告5.要求建立单位更换人员,要求监理单位承担违约责任。4.3.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一、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的工作、额外的工作二、监理酬金的支付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酬金的计取方法、时间和数额、币种和汇率三、违约责任赔偿原则:1.赔偿应限于由于违约所造成的2.赔偿的累计数额不应超过规定的最大赔偿限额3.与第三方共同对对方负有责任时,有责任的一方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本文标题:2建设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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