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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马鞍山供电公司生产用房改建工程电气监理实施细则安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马鞍山供电公司生产用房改建工程监理项目部2011年5月2日I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制:年月日II目录1、工程概况……………………………………………………………12、监理依据……………………………………………………………13、监理工作流程………………………………………………………24、监理工作要点及目标………………………………………………35、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41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东南路与梅山路交汇处东北侧。本工程经济技术指标:本工程为一期工程:9954m2计量运行楼:5039m2、输电配电楼:4915m2,输电配电楼地上6层,地下0层,室外地面到主屋面高度为23.350m,突出屋面的塔楼1层。计量运行楼地上6层,地下0层,室外地面到主屋面高度为23.850m,突出屋面的塔楼1层。工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2监理依据2.1马鞍山供电公司生产用房改建工程监理规划2.2马鞍山供电公司生产用房改建工程设计文件2.3规程规范《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工程质量监督导则》建质(2003)162号《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3监理工作流程参加图纸会审参加设计交底审核电气工程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核施工单位电气工程质量技术管理体系质保体系审定分包单位资质核查电气工程施工条件(临用电及场地、预埋件与主体结构界面)审核及验收配管、线缆、灯具、接地材料、变压器、成套配电柜等材料,设备的实物外观质量及质保资料过程监理(巡视、旁站、检查参加预埋管线等隐蔽工程验收)按检验批评定分项子分部工程质量审核各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实施下道工序参与杆上电气设备交接;变压器;箱式变电所交接;高低压成套配电柜;低压电动机;发电机;低压母线交接;单独安装的低压电器交接;不间断电源技术指标测试等单机试验、试运转低压电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系统;低压电气动力设备;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系统送电等空载或负荷试运行组织竣工预验收监督施工单位整改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竣工验收依据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及内容开展工作34监理工作要点及目标1.监理工作目标1.1质量目标:输电配电楼(计量运行楼)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100%。1.2进度目标:按审批的输电配电楼(计量运行楼)一级网络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工期确定于2011年1月29日工程开工,至2011年12月20日工程竣工。1.3安全目标: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1.4造价目标:确保工程量计算正确,不超前支付工程款,不突破施工图预算。2.监理工作控制要点2.1施工前期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2.1.1审核本工程设计图及有关设计文件,并就上述所发现的设计错漏及有违现行国家标准之处、设计不确定及其设计深度、系统设计与建筑功能的不一致性、系统优化等问题,通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或其它形式向设计、业主等有关建设方提出。通过共同努力,以求得一个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符合建筑功能要求、现场施工基本可行、设计意图表达清晰、布局及系统基本合理的电气安装工程建设平台,为今后的电气工程安装施工过程质量、工期控制打好基础。2.1.2审核电气安装工程分包单位资质,其中包括: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工商执照、企业业绩;所承包的工程内容及范围;特殊行业的施工许可证及外企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证书;特种专业施工人员上岗证书等。要求如下:1)企业资质、工商执照、项目经理证书、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专业上岗证,特殊行业的施工许可证及外企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符合要求并在法定有效期内;2)企业资质等级与本工程内容、范围及等级相符,企业业绩中包含与本工程相似项目。2.1.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如下:1)适时性(分包单位应在施工前提出);2)技术保证(方案中提出的施工工艺技术符合本工程设计及工程技术难点的施工要求,施工技术管理措施有效);3)人力资源保证(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目标要求);4)施工机械保证(企业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配置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工期要求);45)安全保证(企业提供的安全及消防管理体系完整、组织网络完善、措施落实、手段合理满足不同气候、不同场所、夜间及多工种联合施工的安全要求);6)质量保证(方案中提出的安装质量目标明确,管理措施到位);7)计划进度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合同总工期要求,并且与土建及其他专业施工周期适配);8)物流控制及成品保护(电气安装材料设备等储运应适时合理,成品保护措施落实)。2.1.4审核承包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核要求:工程质量目标明确;技术及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网络完整;专职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及数量符合要求;技术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原始记录表格齐全,所用仪器仪表合格有效;过程质量控制计划合理;质量反馈及时到位,实施良性循环。2.1.5审核及认定进场材料、设备审核要求:1)进场的电气工程安装材料、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合格证、质保书等质保资料齐全有效;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应有施工、监理共同进行,施工单位为主,监理单位确认,检验结论应有记录;有异议送有资质(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试验室抽样检测,试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确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进口材料、设备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商检证明及中文的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2)审核进场材料、设备的物流及储运计划,其运输和储存应符合材料、设备要求,符合施工进度计划。3)电气工程新材料、新设备的进场,应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并附有合格的新试报告,除需符合上述规定外,还需提供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试验要求等有关技术文件。2.1.6监理工作的技术准备1)熟悉设计图纸、深化现行国家标准学习,通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专家咨询、专题技术讨论、现场勘察等途径熟悉掌握本工程建筑电气系统的特点及关键的施工工序,为旁站监理的定点选择创造条件。2)依据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特点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通过协调、落实电气工程总体(大配套)和室内(小配套)供配电工程各专业工序及施工界面的衔接、交叉、预留、5预埋等施工作业的工艺、质量措施及其成品保护手段;进一步落实电气安装工程与智能化、通风与空调、给排水及土建相关专业工序的衔接、交叉等施工作业的工艺、质量措施及其成品的保护问题。3)依据施工临时供配电及工地的实际情况,审核并合理调整土建及各安装专业的用电负荷及配额,检查进场施工的供配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等)的熔丝、导线截面,开关整定值及其接地保护系统。4)审查地下室板墙、人防工程等混凝土内预埋电气套管防水、防渗漏措施,应符合有关人防工程施工等现行国家标准。5)依据不同建筑及其电气安装工程的要求,审核电气系统设备安装施工条件(对土建及其它配套工程要求),其中包括:设备房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室内预留、预埋工作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基础轴线标高、强度符合设计及设备安装要求;吊具等安装设备到位,施工通道畅通;配套动力(水、压缩空气、电等)及安全防护设施到位。2.2施工过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2.2.1电气线路安装工程1)在混凝土现浇的楼板、墙体内暗配电管,应沿最短距离敷设,暗配管离建筑物表面距离不应小于15mm,当绝缘导管在砌体上剔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2)进入落地式柜、台、箱、盘内的电管应排列整齐、管口应高出柜、台、箱、盘的基础面50~80mm。室外所有管口在穿入线缆后应做密封处理。由箱式变电所或落地式配电箱引向建筑物的导管,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口应设在建筑物内部。3)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及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4)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可采用防爆活接头连接,其接合面应严密;防爆导管安装牢固顺直,镀锌层锈蚀或剥落处做防腐处理;除设计要求外,导管与灯具、开关线盒等连接处不跨接接地线,连接应牢固紧密,在螺纹上涂以导电性防锈脂。5)壁厚小于(等于)的钢管不能作为电线导管埋设于室外土壤中,2mm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其埋深应大于(等于)0.7m。6)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等于)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参见表1)。6表1电缆允许最小弯曲半径序号电缆种类允许最小弯曲半径1无铅包钢铠护套橡皮绝缘电力电缆10D2有钢铠护套的橡皮绝缘电力电缆20D3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0D4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5D5多芯控制电缆10D注:D为电缆半径7)金属导管内外壁应做防腐处理;埋设于混凝土内部的金属导管内壁应防腐处理,外壁可不做防腐处理;直埋土层中的钢导管外壁应涂两度沥青(水柏油)防腐。8)电气配管、桥架、槽板、线槽等通过建筑物变形缝时的质量监控要点:通过建筑物沉降及伸缩缝部位的所有电气配管、槽板、桥架、线槽、避雷装置等应设补偿装置,补偿装置的几何尺寸及连接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图集的要求。9)金属电缆支架、金属电缆桥架及支架、电缆导管、引入或引出的金属导管和线槽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可挠性金属导管和金属柔性导管不能做接地或接零的接续导体,金属线槽不作设备的接地导体;金属电缆桥架及支架、金属线槽(在设计无规定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镀锌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接地线,其2专用接地卡跨接的两卡间连线应用铜芯软导线(其截面应不小于4mm);镀锌线槽及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两端不跨接接地线,其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非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两端(连接处)焊接跨接接地线,非镀锌电缆桥架连接板的两端、2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两端跨接接地线(铜芯)接地线截面应不小于4mm;当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两端采用专用接地卡固定跨接接地线。10)明配钢管管径在Ф50mm及以下的,必须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连接;管径在Ф63mm及以上者,可使用套管焊接,套管应位于两管对口的中心,长度为管外径的1.5~3倍,焊接应严密。11)配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后螺纹宜外露2-3扣,其圆钢跨接接地线的直径不得小于6mm,焊接长度应大于(等于)6倍圆钢直径、焊接应牢固、焊缝饱满、不得点焊、焊缝无咬肉、夹渣、焊瘤等缺陷,钢管未焊穿;除特殊场所外,50V以下配线的金属钢管、线槽可不做跨接接地线。12)明配钢管在进箱盒、灯位、开关、插座的150~300mm处应设管卡或支架固定;配管应横平竖直,管卡或支架间距均匀、对称,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3)吊顶内部配管宜按明配管施工,配管不得固定在吊顶的支架或龙骨上,金属软7管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导线严禁在吊顶内裸露。14)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应穿在同一导管内,相互干扰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导管内。当设计要求的或电压为50V及以下回路,同一台设备的电机回路和无抗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照明花灯的所有回路、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穿入同导管,但导管内导线总数应不多于8根。15)同一交流回路的导线应穿入同一金属导管内,同一回路的相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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