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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工程概况…………………………………………………………………………1二、安全监理依据……………………………………………………………………1三、安全监理制度……………………………………………………………………2四、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具体内容……………………………………………2五、阶段性验收条件…………………………………………………………………3六、安全监理工作要点………………………………………………………………3七、安全隐患的整改及处理…………………………………………………………14八、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理……………………………………………………………15九、安全监理资料管理………………………………………………………………15十、安全监理责任制度………………………………………………………………16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单位:*****************4、设计单位:********************5、监理单位:***************************6、施工单位:*************************7、基础类型:人工挖孔桩基础8、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二、安全监理依据1、本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委托合同、安全监理协议及工程承发包合同2、本工程监理规划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6、《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7、现行****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8、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9、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1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2、《建筑机械安全使用技术规范》JGJ33-20011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1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21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6、《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17、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三、安全监理制度1、实施安全监理责任制,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3、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监理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4、本监理项目部,将安全监理工作纳入工地例会的内容。5、建立甲乙双方施工安全协议书制度,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总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工程项目安全协议书。6、查施工承包单位,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生产制度。7、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资质。8、建立特种作业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审查水、电工、电焊工,对焊工、架子工、防水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同上岗资格证书,督促施企业顾用具有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9、建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然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同意,方可正式实施,否则作为无效文件。10、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认真检查其交底记录。1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制度。12、对高危作业实施日检查、月讲评制度,监理对高危作业每天巡视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每月最后一次例会日定为全工地安全检查日。13、建立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制度,即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填报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四、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l、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节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市面上建设局或安全监督部门报告。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4、复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5、安全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五、阶段性验收1、一般情况下分四次验收: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屋面工程、竣工验收。2、阶段施工安全达标验收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1)±0.000阶段达标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和该表中涉及的有关方案等;(2)塔式工起重机、桩工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设备的检测报告和使用许可证:(3)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六、安全监理工作要点(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l、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3、在高压线路附近施工应注意(1)在高压线路附近操作,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单位和供电部门共同勘察现场,签定安全合同,落实安全措施方准施工。(2)对外侧有电力线路的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勘察、电力线路与建筑物外侧边线之间必须保持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3)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措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4)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规范的规定。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5)施工现场开挖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倒,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4、施工现场配电要点(1)施工现场配电应符合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2)电缆杆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名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3)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4)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观管。(6)施工现场应分级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电箱或移动电箱,以次来实现三级配电,动力与照明配电箱设置应靠近电源,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7)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8)在总配电箱内,应装设动力、照明总漏电保护器,各用电设备开关箱和移动电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以此来实现二级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符合有关规定。(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设备。(10)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整个施工现场重复接地不少于1组,接地电阻每月进行测试不得少于一次。(11)现场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必须做接零保护,潮湿作业照明、手持照明等应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12)施工中应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IS的漏电保护器。(二)高危作业1、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向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2、登高作业人员应按要求配带安全帽、安全带、操作场所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网。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件。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拟定安全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应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3)土方开挖工程;(4)模板工程:(5)起重吊装工程(应向建管中心备案后方能施工);(6)脚手架工程;(7)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方案;(8)预防坍塌事故方案;(9)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4、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5、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可投入使用。6、攀高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7、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8、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9、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露、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完善。10、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及时恢复。11、防护棚、脚手架搭高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12、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经结构计算,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的要求。13、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拦杆或拦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棚和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面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应设置护拦杆。(2).头层墙高度超过期3.2m的二一层楼面的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两侧边,必须设防拦杆,地面通道上部分应装设安全防护棚.(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拦杆.(6).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牢固、可靠符合国家有关要求。14、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2)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上口,杯行、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5)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15、模板支撑和拆除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支模应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严禁在连接扣件和支撑扣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定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孔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覆盖,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防护。拆除高处模板时,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16、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本文标题:安全监理细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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