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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第一节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开始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新民主主义社会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前,新民主主义社会是在局部地区建立起来的,这就是当时的各个解放区。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建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1948年9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名字,并认为它就是“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之下的经济体系。”1949年3月,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分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状况和基本矛盾,论述了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及其途径。2、中共中央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分析新中国成立后的最初三年,即1949年至1952年期间,在着重完成民主革命的遗留任务的同时,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实际上也开始实行了。1、开始采取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实际步骤二、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第一,没收官僚资本,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没收官僚资本具有双重性质:从反对外国反对帝国主义的附庸——中国的买办资产阶级的意义上看,它具有民主革命的性质;从反对中国的大资产阶级的意义上看,他又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新中国在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过程当中,已经开始对它进行适当的限制,并把其中的大部分引上了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第二,开始将资本主义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第三,引导个体农民在土地改革后逐步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1952年,全国已有40%的农户参加了互助组,少数农户还参加了半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2、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性认识的深入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凝固不变的、独立的社会形态。它本身具有过渡性,它是处在很深刻的变动之中的。正因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具有过渡的性质,毛泽东认为,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1954年9月15日,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渡性再次做出深入地论证。一、工业化的任务和发展道路第二节社会主义道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1、提出国家工业化的任务近代中国面临两项根本性历史任务: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第一项历史任务的基本实现。随着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完成和国民经济的恢复,第二项任务即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开始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经济建设,首先要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实现国家的工业化。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完成时,中国工业发展水平仍然比较低。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毛泽东1953年开始的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把优先发展重工业作为建设的中心环节。2、选择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两条道路:一条是资本主义工业化的道路,这是欧洲各国、美国和日本走过的,而且走通了。一条是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道路,这是苏联走过的,而且也走通了。由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的优越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来说,通过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工业化,这是最好的选择。二、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共中央领导人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决定在民主革命遗留任务彻底完成、国民经济基本恢复之前,先不急于明确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随着时间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对于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步骤,中共中央的认识发生了变化。1、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一方面,随着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彻底完成,国内的阶级关系和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另一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国社会的经济成分开始发生了重要变化。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我们要在“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刘少奇、周恩来等也都论述过“从现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去”的设想。两方面的原因:第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力量相对来说比较强大,它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基础。第二,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弱小,发展困难,不可能成为中国工业起飞的基础。第三,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保证工业发展、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一个必要条件。第四,当时的国际环境也促使中国选择社会主义。从1953年开始,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始进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条件有:2、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国内外条件一、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一方面要求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作为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基本任务,另一方面又要求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以利于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的实现。第三节有中国特点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道路“一五”期间,在苏联的帮助下,中国着重建设了一大批基础性的重点工程,为国家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的坚实基础。社会主义改造是围绕着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任务进行的。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的实际步骤总是力求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以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1953年4月,中央批准下达1953年计划提要。“一五”计划的编制,历时四年,五易其稿,到1954年基本确定下来。1955年7月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这个计划。背景:土地改革后,一方面农村的生产迅速发展了;但另一方面许多农民尤其是贫农、下中农由于缺少农具耕畜和资金,生产经营上的困难比较大,贫富分化逐渐开始。1、农业合作化任务的提出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过程:第一阶段:土改后,互助组很快在农村中相当普遍的发展起来。第二阶段: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草案指出,中国农民在土改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集中的表现在两种积极性上,即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劳动互助的积极性。当不能忽视和粗暴的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但是要“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发展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引导农民走向社会主义的几种过渡性经济组织形式。第一,互助组。第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第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方针第一,在中国的条件下,可以走先合作化、后机械化的道路。第二,充分利用和发挥土改后农民的两种生产积极性,通过互助、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由低到高的互助合作的组织形式,实行积极发展、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针。第三,农业互助合作的发展,要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法,发展一批,巩固一批。第四,要始终把是否增产作为衡量合作社是否办好的标准。第五,要把社会改造同技术改造相结合。农业合作化的基本原则和方针:基本完成:1955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运动加速发展,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到1956年底,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发展:1954年底,互助组从1951年底的400多万个发展到近1000万个;初级社从1951年底的300多个增加到1953年的1.4万个。1954年秋为10万个,1954年底猛增到48万个。3、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和基本完成方针:在推进手工业合作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采取的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组织形式:手工业合作化的组织形式,是由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步骤是从供销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生产改造。完成:到1956年底,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已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手工业的合作也基本完成了。4、手工业合作化的实现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要把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并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赎买的政策。采取这样的政策,既可以在一定时期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积极作用,又有利于争取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并减少他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阻力。1、经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赎买政策的实施中共中央在《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中指出:我们对于资产阶级,第一是用赎买和国家资本主义的方法,有偿地而不是无偿地,逐步地而不是突然的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第二是在改造他们的同时,给予他们以必要的工作安排;第三是不剥夺资产阶级的选举权,并且对于他们中间积极拥护社会主义改造而在这个改造事业中有所贡献的代表人物给以恰当的政治安排。2、和平赎买政策的实现到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中国全面地建立起来了。这是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的最主要的标志。1、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全面确立1952年:国营经济19.1%,合作社经济1.5%,公私合营经济0.7%,个体经济71.8%,资本主义经济是6.9%。1956年:国营经济32.2%,合作社经济53.4%,公私合营经济7.3%,个体经济7.1%,资本主义经济接近于零。1952年与1956年各种经济成分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的对比:2、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推进工业化、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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