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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坪委发[2011]68号签发人:黄成瑜坪河乡委员会坪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坪河乡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非法占地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支部,各村(居)委,各乡级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南委办[2011]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坪河乡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非法占地工作方案》印发于你们。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报送:县委办,县府办,两清办。2坪河乡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非法占地工作方案为加强乡村管理,严肃执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尽快规范我乡建设市场,有效遏制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为统筹城乡发展,切实维护集镇建设与管理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查处严重违法建设行为为突破口,以联合执法拆除违法建筑为手段,以规范土地和建设市场秩序为目的,实行上下联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违法用地建设行为。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实现我乡土地管理、集镇建设及村民建房监管秩序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二、组织领导1、成立由乡长何其师同志为组长的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非法占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3署两清工作。2、成立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非法占地工作督查组。由乡纪委、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组长由乡纪委书记吴宏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效能督查,对执法队员行政不作为及效能低下等予以效能告诫。3、成立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非法占地工作执法队。由综治办主任熊正禄为队长,成员由城建、国土、财政以及各相关村支部书记和联村干部组成。三、实施步骤1、排查摸底阶段(2011年11月20日至2011年11月30日)。在全乡范围内,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集镇、村庄规划的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全部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完善档案资料。2、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一是对乡国土所排查出的违章建筑,进行核实、取证和锁定;二是向违法违规建4设和非法占地当事人发出清理认定和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未拆除的,坚决依法予以拆除。3、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将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县两清办。四、清理整治的范围、内容本次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主要范围为集镇及各村未经规划审批的占地以及拆、改、扩、搭盖的违法建设,重点是2011年5月1日前全乡违法违规建设及非法占地和应缴未缴的建设报建费、土地出让金和税收。1、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违法建设;2、规划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和非法占地行为;3、规划区外的违法违规建设和非法占地行为;4、河边、路边、岩边的违法违规建筑;5、防漏、隔热加层扩建。6、存在地质灾害、建筑质量等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5五、工作要求1、执法工作队及督查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注重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完整、准确收集原始资料。2、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顾大局、讲团结,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乡镇、村居的主动性与能动性,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3、执法队工作人员要勤政务实,秉公执法,在清理整顿工作中,有意漏查、少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本文标题:坪委发[2011]68号关于印发《坪河乡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和非法占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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